第1章 受死吧老頭(1 / 2)

兩歲會說話,三歲能走路的李難之所以被好事者孜孜不倦冠以‘生而不凡’‘天賦異稟’‘必成大器’雲雲的讚揚詞彙,完全是源於他在出生的那個夜晚,天將異相,龍鳳合鳴之音響徹醫院的產房,一共九九八十一道,繞梁一百六十二秒後方才離去。

而李難的確不凡。

在他六歲的時候,生活條件很好的李家移民到了象國,再然後,李難的老爸和老媽就在一次車禍中喪生,而李家的全部財產也莫名其妙的被移動到了國內親戚的戶頭上。

自打那以後,李難就開始曆經磨難。

七歲和野狗搶食,被咬死了兩次。

九歲和丐幫爭搶地盤,被幹死了三次。

十四歲好不容易進了社團,找到了組織,可惜那年頭光景不好,為了搶個屁大點的夜總會,幫派之間都要拚個你死我活,結果李難又光榮的撲了四次街。

李難覺得自己生來就是那傳說中被擺放在茶幾上的杯具。別人是富二代,自己隻能當乞丐;別人上大學,開跑車,泡美眉,自己隻能入社團,揮片刀,搶地盤。而最讓李難感到悲催的是別人一次就去見上帝了,而自己竟然死了九次都沒升天。

每一次死亡,對於李難來說都是一種恐怖的折磨。

當身體漸漸冰冷,血液慢慢凝固的時候,自己的意識偏偏卻十分的清晰,它就是像是一個攝錄機,將自己死亡的全部過程都忠實的記錄下來,而等到心跳終於停止,大腦徹底失去了活性的時候,就會有一股火焰詭異的出現。在這個時候,也是李難最痛苦的時間,他也終於知道什麼叫做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勞其筋骨。

詭異的火焰會寸寸煆燒他的軀體,這種痛苦,比起‘眼睜睜’的看著自己一點點死去的情景所帶來的心理折磨,還要恐怖一千倍,一萬倍。所以李難很怕死,哪怕是這種死亡後的重生會讓他的力量,速度乃至精神力都得到極大的提升。

今天,李難已經二十歲了。

六年裏‘悍不畏死’的打拚讓他極得社團大佬的賞識,如今的他已經坐到了堂主的位置。

與此同時,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人類的精神文明建設已經到了發達水平。一言不合就亮刀砍人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了,如今混江湖大家都講究一個以和為貴,所以即便有什麼矛盾,大家也會坐在一起談判,爭取找出一個共同富裕的雙贏路線。所以李難大部分的時間都是攜往日之‘威勢’,坐在茶水樓裏和其他的江湖大佬拍桌子瞪眼,為自己的社團爭取利益。

不用去刀光劍影的生活,讓李難很滿足,他甚至已經開始考慮是不是應該將每月去紅燈區三十次的頻率縮減成為二十九次,這樣一來,也許過不了幾年自己就能攢夠錢,正兒八經的去娶個老婆呢。

可惜,李難企圖去過幸福小日子的計劃還沒有規劃出台,就被眼前這個女人打破了。

嚴格說來,這個女人還是自己的同胞,也是擁有著玉國國籍的家夥。她長的很漂亮,至少比李難在紅燈區撒錢的那些女人要強出很多倍。明亮的雙眸,如泉水般清澈,烏黑的秀發如瀑布般絲滑,她的皮膚白皙細膩,不失粉黛的麵容帶著三分古典美人的溫雅和七分現代女性的英姿颯爽,尤其是那身黑色的緊身皮衣,將完美的身材勾勒的淋漓盡致,當真是前凸後翹,美不勝收,不足為外人道也。

在李難為自己描述女子頗具文化氣息的詞彙沾沾自喜的同時,沈若也在打量著眼前這個不管從哪個角度看起來都和象國第一社團蘭花當家雙紅花棍沾不上邊的男人。

“恕我冒昧,他應該不會在行動的時候溜號吧。”

沈若開口了,聲音好聽的如同百靈鳥兒,清脆悅耳。

李難虎軀一震,心中暗道,“此女絕非常人,竟然一眼就洞穿了自己心中的想法,看來此地不宜久留,還是先閃為妙。”想到這裏,原本就不想趟渾水的李難冷哼一聲,用他散發著銳利而又凶狠光芒的雙眼狠狠的瞪了一眼沈若,然後憤怒的一甩衣袖,準備飄然而去。

“阿彌陀佛,沈小姐說笑了!”

可惜一隻枯瘦的爪橫空探出,狠狠的扼住了李難的手腕,這是一個慈眉善目,猶若得道高僧般恬靜的象國老頭兒,任何人見到他,都會不由自主的產生一種安全感,信任感。

“阿難自小追隨老夫,可謂盡得老夫之衣缽,也許他的身手並不是最強,但是他的品質,卻是絕對值得讓您信賴,阿彌陀佛,這些年來,阿難身先士卒為蘭花立下了汗馬功勞,每逢戰鬥,往往都是身先士卒悍不畏死,從來都未曾退縮半步,如果不是沈小姐盛情難卻,老夫還真的不忍他去參加這麼危險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