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嗬嗬,慫包一個!”
“嗨,楊楚一走,咱們整個院子都沒那麼臭了。”
“那可不!一個月有8天拉糞車,前兩天還去背屍體,楊楚走在我麵前,都能把我熏死。”
……
洛醒聽著背後毫不掩飾的話,感慨的在心裏說道:“鄙視鏈,還真是無處不在;最低級的雜役中,這些人依舊能找到優越感。”
不過,洛醒並不計較。
和一群將死之人,有什麼好計較的?
穿越過來,雖然沒有外掛,但是運氣還挺不錯的。
讓自己去拉糞車,真可謂是瞌睡了有人送枕頭。
別看霸王幫隻是原小說中第一個被主角滅門的菜逼幫派。
但是廟小王八多!
霸王幫菜歸菜,規矩可真的多。
比如:
東拚西湊、又臭又長的幫派口號必須背誦(廢話文學的典型之一);
管事監督的朝九晚九的工作時間製度(隻會多,絕不會少);
每天起床後向小組長報告工作計劃(無聊的鬧劇,日常工作千篇一律);
下班前當眾說一下自己今天的感悟(滑稽的表演,管事的歌功頌德倒是總能別出心裁);
此處,省略若幹條,不然的話,估計能寫8萬字……
言歸正傳,因為霸王幫規矩多,所以正常情況下,一個雜役想要離開幫派還是挺難的。
現在,洛醒可以正大光明的坐車離開,因為化糞池距離城池很遠。
並且,糞車,它也是車啊!
何況,還有一匹毛驢拉著。
走在路上的時候,洛醒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寫小說時候,很多方麵寫的真的太過於粗糙,尤其是描寫不夠細膩。
你看,原來都沒有想到多描寫一些路人幫派。
現在身臨其境後,發現能寫的,還是挺多的,隻是這些“完善的”規章製度,隨便寫寫,幾十章就有了。
洛醒駕駛著堪稱最高貴的糞車(沿途所有人都給自己讓路,難道還不夠高貴?)。
距離城門還有幾十米呢,守門的兩個人就火速的打開了城門。
瞅瞅,就這待遇!
也就幫主來了能這樣。
尋常的長老過來,如果遇到幫內其他派係的戰士守門,人家照樣敢盤問幾句。
穿過城門的時候,洛醒看著兩個戰士的裝扮,總感覺很違和,很怪異。
左邊的戰士,下身穿牛仔褲,上麵穿著獸皮衣,手裏端著一把高科技的能量槍。
一個人身上穿了……在洛醒理解中過去、現代、未來三個時代的“裝備”。
對比洛醒穿越前的世界,獸皮衣是遠古部落那種粗獷風格,牛仔褲就很現代,而能量槍就隻有科幻電影或者科幻側遊戲中才能看到。
右邊的戰士,活脫脫就是古代電視劇裏的城門守衛裝扮。
不過他手裏的長刀,看起來就很高級,古代的武器是沒這水準的。
而洛醒自己穿的……看不出來是什麼服飾,又髒又臭的。
離開幫派駐地一段距離後,洛醒把毛驢從車套中拉出來,笑著說:“載我一個會更輕鬆的,從今天起,咱們一起浪跡天涯。
嗯,希望我有肉吃,你有草啃。”
毛驢打了響鼻,估計是想要感謝洛醒,可惜不會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