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讓林敬文知道,他還不得吐血嚇死?
出了門,看著大街上的人還不少呢,他們都往著城裏新月湖那邊走去,那邊看煙火,看整個城裏的景色是最漂亮的。
無聊也是無聊,反正煩悶的緊,林敬文就直接朝著那邊的方向走去。
越往新月湖走去,林敬文看到越多的人。
他站在一棵柳樹下,有些煩悶的依靠著,看著湖麵上波光,一下子陷入了沉思。
他想到了今晚上大姐說的那些話,還有姐夫說的那些話,忍不住的笑了。
媳婦?成親?過日子?生孩子?
嗬嗬……
這些,為什麼他現在已經提不起興趣來了呢?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是從他再次睜開眼的那一刻開始的吧!
有些話,憋在他的心裏很久了,他卻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他總覺得,不說出來,才是對大家的好,反正,他娶妻生子什麼的,有大姐的孩子,就夠了,再說,他還有個弟弟呢,弟弟也可以娶妻生子。
至於他,他覺得不需要了,他覺得一個人單過就挺好的。
這些年,他不是沒有遇到過動心的姑娘,看著那些姑娘長的如花似玉,看著她們在看他的眼神的時候,他也曾經想過,要不,真的去找一個姑娘過一輩子吧!
可是,想到“一輩子”,他又忍不住的笑了。
一輩子太長了,長的,讓他覺得人生處處都可能有意外,就當以前那樣。
當他掏心掏肺的對一個女人好的時候,對方,卻沒有想到,在掏心掏肺的對付他,想要的,不過是他手上的權,錢,其餘的,什麼都沒有。
有很多人都奇怪,為什麼他那麼有能力,卻偏偏隻當個小小的捕快,可隻有他知道,當一個捕快,比擁有巨大的權力還要好,至少,這些人,對你都是真心的,不是為你手上的權勢而巴結你,想要從你手上得到點什麼。
他已經厭倦了那樣的生活了,還不如平平靜靜的過一輩子,沒有媳婦孩子,但是有大姐,有弟弟,有可愛的外甥侄子,有要好的朋友兄弟,這日子,也就這麼過著。
他想著,也不知道哪天,自己就會死了呢,既然這樣,就抓緊把每一天都過的有意義就行了,其他的,就別考慮了。
看著那對麵的高樓倒映的燈光在湖心裏,林敬文發現,日子,已經過了那麼長了。
其實,沒有人知道,如今的林敬文早已經不是當年的林敬文了。
他十五歲那年,剛進入衙門裏頭當了一個捕快,卻在抓一個犯人的時候,被刺了一道,昏迷不醒。
也就是那個時候,前世三十歲已經坐到了京城微震一方的寧安候的他——林敬文,重生回到了自己的十五歲。
他想到前世,雖然已經過了幾年了,重新回到原來的地方了,但是,總是覺得,前世的記憶還曆曆在目,那些壞的東西,一直縈繞著她。
前世的時候,十幾歲的他,就特別的有抱負,因為他們林家是京城大家族林家的散支,不管如何,都是貴族之家,即便是個偏房,也是貴族之家。
他一直覺得,家裏的沒落,是不該的,至少,他身為男子漢,要重振起林家的威風。
他們從京城而來,見過京城的繁華,為了能讓家族的人認同他們這個偏支,為了讓更多的人瞧得起他們,林敬文從很小就開始立誌,要做一個有用的人。
所以,在前世,當十五歲那年成為一個衙門的捕快之後,他就憧憬著有一天,成為棟梁之材,再回到京城,回到那個拋棄了他們的林家,他想證明給他們看。
所以,在十六歲那一年,邊疆吃緊,一直在招兵,他響應號召,直接去參軍,成為了前方的一名士兵,在軍營裏摸爬滾打了三年多,他拚著一股勁兒,一下子坐上了左前鋒的位置,後來,在一場大戰的部署之中,他用自己的計策,帶著兩百個士兵讓五千敵人一夜之間死掉,那場戰役,他勝利了,贏得了副將的職位。
後來,在一次次的生死間,他又坐上了大將軍之位,班師回朝的時候,他已經被封為二品鎮國將軍,微震一方,前線隻要聽到他林敬文的名字,都會害怕抖三抖。
再然後,他林敬文多次立下汗馬功勞,成為朝堂上皇上的寵信,官員們爭相想討好的香餑餑,當時的姐姐和弟弟風光無限,他也是覺得,自己已經贏得了自己想要的勝利了,高興不已。
後來,皇上還破例封他為寧安候,可以說,他是整個王朝裏頭,第一個不是世襲的侯爺,這等風光,可見,不是一般人能擁有的。
這本來就是一個值得高興的事情,他也在這個時候,二十五歲的時候,他娶到了自己的愛妻,太傅的嫡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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