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簪子是當初在人間時,華九浮從本國帶去大薑的一件寶貝。其名曰“雲華”,是上古時遺落下來的神物。對神仙妖物有增進修為之力,於凡人則有生死人骨肉保活人不老之法。

彼時大薑的皇帝號文帝。文帝自幼便喜好古玩,見了華九浮帶去的寶物後自然龍顏大悅,下令將雲華放在藏寶閣裏供奉著,待使節返國時再帶走。但沒想到的是,三天後寶物竟被盜了。任憑華九浮搜遍整個皇宮也沒找到,我還因此受了頓皮肉之苦,而華九浮卻因此再也沒回去過。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七十餘年,但我仍需承認的是,雲華的確是我盜的。當時我跪在大殿裏,文帝為了看寶物將原本犯了大錯的我匆忙支了出去。這對於一個好奇心極重的人來說簡直是赤裸裸的誘惑。他們越是藏藏掖掖,我便越是想探個究竟;他們越是遮遮蓋蓋,我便越是想一睹為快。

於是便趁夜暗訪藏寶閣,原本隻是想瞧瞧這個被他們寶貝得如此厲害的東西是什麼絕世珍寶,但當我真真正正觸碰到雲華的時候,便放不開手了。也不知道是什麼緣故,我竟同它一見如故,就好像是多年不見的老朋友似的,久別重逢,便再也不想分開。

不過我明白,我同雲華的這些感情不會有人相信,更不會有人願意將它贈予給我。所以我索性編了一出戲,以假亂真,好叫他們對我再無疑心。隻是沒想到,日後我同華九浮也因此結下了不解之緣。

且說老龜發現了雲華後便同我商量想用簪子來換我一半的修為。我自然是不答應的,畢竟沒了那簪子,華九浮的殼子便會即刻灰飛煙滅。然而老龜卻因此不高興了,為了搶雲華同我大戰了三天三夜,最後铩羽而歸,再也沒出現過。我同樣也受了重傷差點死在長生海上,若不是出遊的白術救了我,恐怕我早便是白骨一堆了。

往後多少年我都沒有將這事告訴過任何人,原以為自己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淡忘了,就像忘記華九浮已經死了那樣。但每每當我來到這片一望無際的海上時卻又總會想起那隻老龜,就像想起海底的華九浮其實早已經是一具空殼了。

“你果然在這裏。”

我聞聲向後望去,隻見來人著一襲白衣衣玦飄然,立於船尾。

“帝君怎的來了?難道是改變主意決定娶我了?”我轉過身去,笑眯眯地拍著胸脯保證道,“我就說嘛,像我這種賢良淑德又搶手的好神仙如今九重天上已經不多了,帝君放心,娶了我絕對不虧的!”

“莫要再胡鬧了。”

“帝君可別不信,現下像我這般上得廳堂,下得廚房,既體麵又實用的神仙可不多了!人間有句話說得好,易求無價寶,難得有心娘啊。帝君難道一點也不心動?”

他搖了搖頭,表示不心動,一點也不心動。

我見他仍然無動於衷,於是默默地歎了口氣,隻好作罷。倒貼貼到這個程度也算是可以了。

畢竟我雲華在九重天上好歹還是個有頭有臉的神仙。作為一個有頭有臉的神仙,保持形象很重要。

“既然帝君不是來娶我的,跑來長生海做什麼?”我自覺沒趣,便又將身子轉了個方向接著喝茶去了。

“不做什麼,隻是覺著你興許還有些話想要同本君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