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的時候,誰沒想過未來呢?
中學那年,我特別愛好文學,和其他的學生一樣崇拜作家,看各種文學雜誌。我很喜歡看《小小說選刊》,末尾附帶一些閑雜逸事。其中呢,就有一篇文章裏寫,應該是林斤瀾回憶汪曾祺說的那樣,“動動手指就來錢”。那時物價低,汪老隨便一筆稿費,就足夠大夥去味道不錯的館子搓一頓。
得,那一刻,我心中頓時升騰起了作家夢。我的作家夢一點也不神聖崇高,完全基於這麼一個樸素的想法。寫寫就有稿費,可以吃好的,也沒有風吹日曬雨打。我開始琢磨起投稿,很快,在武漢的一份小報紙上發表了一首詩歌。
回家後我才發現,報社寄給我的樣報,被我媽拿去擦桌子了。她以為是垃圾廣告。我哭笑不得。好在信封還在,裏麵還有一張紙,上麵解釋說,副刊為讀者園地,沒有稿費。
好吧,我就不生我媽的氣了。雖然沒有錢,但總算發表處女作了,增加了幾分信心。整個高中生涯,我都在文史哲科目上用功,基本上全校第一。數學湊合,英語墊底。
高考後填誌願,我選中文,我爹一口否決,“讀什麼中文係呀,將來不好找工作。”
“那選什麼專業?”我不樂意了,中文在我心裏是神聖的專業,是通往作家之路。
我爹笑著說:“法律好,現在的大熱門。再說到了大學,課外時間還是可以弄你的文學。”
我有些委屈,但也辯駁不了我爹,我又不知道大學生活到底是怎麼樣的,就這樣莫名其妙隨波逐流去念法律係了。然後我發現,讀法律也是可以發表文章的,大二投給《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幾篇法律文章,一兩個星期後就發表了。樣報和稿費寄到係裏,收到時我高興壞了,好幾百呢。
我去校外餐館把炸雞腿、水煮肉片、酸菜魚和雪碧、可樂點齊了,請上要好的同學一起大吃。這導致此後隻要看見我的名字出現在圖書館的報刊上,他們就主動出現在我麵前約飯。
我爹沒騙我,大學是自由的,學法律不耽誤文學,參加學校的玫瑰園詩社,拿了個省共青團的一二·九詩賽特等獎。在雜誌發表散文小說,稿費也不少。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我終於過上了夢寐以求的,動動手指就來錢的日子,沒畢業就買了電腦,提前邁向經濟獨立。
2002年的年底,離大學畢業還有半年,我提前去了一個心理學刊物求職。老總招聘時直接要了我,理由也很搞笑,法律專業理性,你又能寫感性的文學,招你很劃算。
那時我已經不偏執了。法律也好,心理學也罷,不管什麼專業職業,消化了,不妨礙文學,還有益處。
這個經驗,對我的三觀改變很大。你說是感性好還是理性好?你說了不管用。對於他人來說,你能兼顧最好。因為性價比最高。每當我看到突然就辭職,說走就走去旅行,突然換一種生活的故事,心裏都不以為然。因為這樣的故事,隻講了一半,不完整。
人生如逆旅,很多人在某一刻,會湧起一種逃跑的衝動。那一刻,你不想上班,不想結婚,不想愁苦,不想成功,不想拚搏,不想努力,不理睬社會不關心人類,不要求鮮花讚美不在乎詆毀,放棄一切,隻想聽從自己的心,說走就走,奮不顧身。
誰不想做自己呢?可是做自己,也是一件需要可持續發展的事。社會沒有義務慣著你養活你,哪怕你文藝得飛上天,你總有回到地麵上吃喝拉撒的時候。
所以我特別喜歡李宗盛的演唱會主題“感性與理性”。為了獲得靠譜的自由,為了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用了八年的時間來做準備。
我開始買房,開始儲蓄。我從一個對經濟對理財一竅不通的人,漸漸變成一個略有了解的人。從拿到轉正後的工資後第二年開始,我就每個月按時零存整取。
我在各種報紙上,在網絡上,看各種關於房子的研究和爭吵。可是,他們吵他們的,我想的是,我要有一個可以自己做主的房子。當你擁有了,你就不必再去浪費心力為這個東西煩惱了。
哪怕當時的房價,是本市人均收入的三四倍。隔了近十年看,本市現在的房價還是三倍左右。
2005年,我在自己二十三歲時,買房了。既然我有住所了,隻需要按時還貸就可以了,為什麼不換工作呢?我已經對當時的那份雜誌工作,厭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