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2558年。
江南市,楓林公園。
在一條寬闊的人行道上,一個衣著破破爛爛的青年行走在人行道上,來來往往的路人都用一種異樣的眼光看著他。
“這人有病吧!穿著一身破爛衣服就來逛公園,也不打扮打扮……”
“就是說呀!這人絕對有病,也不知道門衛怎麼把這人給放進來的……”
“……”
也不知道在這個時候誰說了一句“他是精神病院裏逃出來的吧!”,原本還在指指點點的人群立馬一哄而散,生怕青年等會精神病發作後亂打人。
畢竟,法律有規定,精神病患者打人是不犯法的,他可以隨便打你,而你卻不能打他,一旦你打了他,你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被人說成精神病的青年的名字叫李浩天,今年二十歲,華夏人士。不過卻是一個孤兒,確切的來說是剛被自己的親生父親給趕出家門沒幾天。
至於原因呢,那就得從一周前的晚上說起了。
那天晚上,月黑風高殺人……,呸,從來。
那天晚上,正是李浩天的二十歲生日,他的一群死黨兼職好哥們拉著他去了一所不算昂貴的酒店“黑皮”,順便給他慶生。
當他們酒過三巡時,有一個戴著眼鏡的人站了出來提議道:“嗨嗨嗨,哥幾個,今天可是天哥的二十歲的生日,是不是得找一個美眉把天哥把處給破了呀!”
聽到此人的提議,李浩天連忙站了起來擺手推辭道:“別別別,我不需要**,不需要**,真的不需要……”
李浩天的話還沒說完呢,一個肥肥胖胖的胖子笑嗬嗬的站了起來打趣道:“喲,天哥,難道你想把處留給你的媳婦不成?”
胖子的話剛一落下,人群中立馬就有人笑了出來,接著所有人都笑了起來。
“哈哈哈哈,胖子,你說的很有可能哦!”
“就是說呀!胖子,沒準你這次真的說對了呢!”
……
看著眼前這一群笑嘻嘻的哥們們,李浩天也很無奈。這都是一群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們,隨他們怎麼說算了。
很快,在李浩天的東扯西扯之下,他們很快便忘了找美眉給他**的事。
三個小時之後,一群人醉醺醺的從酒店裏搖搖晃晃的走了出來,各自道安之後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去了。
因為今天的主角是李浩天,於是乎,便有很多人跑過來敬酒,在這一杯又一杯的強攻之下。很不幸的告訴你們,他喝醉了,誰都不認識的那種……
最後還是在兩個離自己家最近的兩個哥們的攙扶之下才找到了自己的家門。
一番感謝之後,李浩天便關上了大門,往自己的房間走去。
打開房間的大門,李浩天也懶得開燈照亮房間,直接脫了衣服褲子就往床上躺下去,呼呼大睡。
直到第二天早上,耳邊傳來了了一聲震耳欲聾的“啊”叫聲,李浩天才睜開了雙眼。
這不睜開眼睛看不知道,一睜開便是嚇了一大跳啊!自己居然躺在了繼妹的床上,而且還是赤裸裸脫光光的那種。
在李浩天還沒緩過神來的同時,房間的大門直接被人一腳踢開,首當其衝的是一個滿臉嚴肅的中年男子,再次則是一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中年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