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魔法愛好者林風(1 / 3)

比利牛斯山脈的盡頭豎立著一座新城,名為特裏蘭斯,這裏是哈裏洛帝國封給林海公爵的領地,靠近獸靈邊境。站在城頭望向遠處,是一望無際的草原。

特裏蘭斯圍繞一座哥特式建築風格的古堡而建,在古堡的一間廂房中一位年輕的小夥子正躺在溫暖的綢帳床上呼呼大睡,而現在已經日立三竿,太陽都塞到他的屁股了。

“少主,雖然林海公爵被帝國征召去指揮作戰了,但公爵走之前特意交代奴仆一定要敦促您好好學習,將來去帝都做一名學者。”一位年紀五十多歲的婦孺對床上的少年大喊道。她穿著高級仆人的服侍,以一百分貝的聲音,每隔五分鍾就來叫醒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聲音更大,態度更尖銳,完全符合更年期婦女的一切行為標準。

少年也是特能睡,竟然在這種情況之下還堅持了兩個小時不被吵醒,堪稱奇跡。然而這一次,累計的噪音在少年腦袋中爆炸,他終於是被吵醒了。

“斯利愛,你的聲音太大了,讓我再休息會。”少年道。

“少主,跟你說了多少遍,不要喊我的名字,要稱呼我,管家。”

少年側身用枕頭裹住頭不耐煩的大喊道:“隨便怎麼樣,你出去,快出去。”

管家一臉氣憤,朝門走去,邊走邊嘟囔著:“這麼大的孩子還有起床氣,要是公爵沒走就好了,也省得我來喊。”她邊說著邊拉開房門。

“砰。”

很響的一聲,房門帶上了。

半個小時之後,少年朦朧的睜開眼睛,他有一雙暗紅色的眼眸,似乎和血統純正的哈裏蘭黃銅色眼睛不太一樣。

少年掀開被子坐起來,半裸著上身,一身麥金色的皮膚,就像被沐浴過陽光般特別好看。

“啊...”少年伸了個懶腰,這一覺他睡得真舒服。

隨著少年身體扭動,他脖子上的一塊紅色的晶石微微晃動,迸射出閃亮的光澤,非常好看。這塊晶石是母親留給他的遺物。

少年並不是一個懶惰的孩子,他之所以睡得這麼晚是因為昨天一直在研究一本古書,這本書是他從一位來自遠方的吟遊詩人那裏花重金購得,別人都說他上當了,然而他卻不這麼認為。因為這部古書中記載著都是關於古代魔法的知識,還畫上若幹魔法的圖陣,字跡生澀難懂,一般人隻會當做圖鑒,看看之後也就束之高閣了。

少年將這本書奉為珍饈,自從買到後更是沒日沒夜的閱讀,遇到拗口不懂的地方他會查閱古詞典尋求解答,在這種求識精神之下,他甚至連最喜歡去的‘歡樂園’都沒再去過,那裏是魔法愛好者的天堂,也是姑娘們雲集的地方,作為領主的兒子,他當然是幾個最受歡迎的美男子之一。

在三個月的艱苦自學之下,少年終於看懂了古籍中的部分內容,對於從小就熱愛魔法的他來說當然是欣喜若狂,雖然他父親林海一直想讓他成為一名學者,將來住進帝都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不過這對天性喜歡冒險的他來說,學者不是他的夢想,魔法才是他追求的一切。

少年雖然喜歡魔法,但他卻沒忘記自己零魔能的體質,雖然有點打擊人,但卻沒打消他對魔法的鍾愛。相反,他對魔法更加著迷,一直都想弄清魔法的原理、真諦。

“好,昨天剛研究出第一個魔法圖陣的結印方法,試試看吧!”少年興致高昂的道,昨晚通宵的鑽研終於有了一絲成果。

於是少年生澀的結出手印,這種手印是現代魔法中完全用不到的東西,現代魔法似乎更喜歡走捷徑,把手印部分都省略掉了。

少年知道自己是零魔能,所以對能否結出魔法陣並不在乎,隻是為了好玩而已。隨著少年變幻出最後一個手印,他按照古書中了解到的手印順序絲毫不差的完成了結印,不得不說少年雖然沒有魔能,凝聚不了魔法,但卻有很好的領悟能力。

“哎,果然什麼都沒有嗎。”少年歎息一聲,在他眼前空氣空明透亮,什麼都沒有發生。

少年從小就無數次幻想著能用雙手變幻出魔法,每次看到被的孩子成功的變換出火、冰,都讓他羨慕不已,於是他學些那些孩子的模樣,使勁的變啊變,連個屁都沒有,招來的隻有那些會魔法的孩子們無情嘲諷。然而即便是被熱嘲冷諷,少年最多也就難過一陣,第二天繼續熱情洋溢的或者,熱火朝天的喜歡魔法。

少年放下手,突然他胸前佩戴的紅色晶石發出一星淡淡的亮光,這點亮光是在微弱,以至於少年毫無察覺。接著在少年麵前竟然凝聚了一個紅色的巴掌大小的魔法圖陣,而這個圖陣竟然和他在古書的圖鑒上看到的一模一樣。

“這是?”少年驚呼起來。“爆炎魔陣,真的是爆炎魔陣,和書上麵的一模一樣,太棒了!太棒了!”少年大喊大叫,他的喊叫聲把斯利愛管家招來。

“咚、咚、咚...”一陣上樓的聲音,緊接著“砰、砰、砰。”少年的房門被敲響。

“砰、砰、砰。”

少年目不轉睛的盯著魔法陣,但讓他奇怪的是並不能如書中召喚出爆裂的炎球,他目不轉睛的盯著魔法陣看了好一會,直到被連續不斷的敲門聲吵醒。

“吵死了,斯利愛。”少年轉身嚷道。

然而就在他轉身的一瞬間,魔法陣消失了。

聽到少年的回應,斯利愛才打開房門。

“要叫我管家,少主。”看到少年赤裸著上身,於是管家斯利愛邊喋喋不休的勸導他作為貴族早上起床應該有的習慣邊給他拿衣服。

少年習慣性的無視了斯利愛所有的話,他轉身,眼前空空蕩蕩,什麼都沒有。

“咦?為什麼,難道是有時間限製嗎?”少年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這時,斯利愛給他穿上了寸衫,寸衣的玫紅色領口將紅色晶石蓋在裏麵。

少年胡亂的披上金黃色外套,腰間束上黑色寬腰帶,在斯利愛的幫助下少年終於穿戴整齊,咋一看,完全一副哈裏洛貴族公子打扮。

“斯利愛,快點,快點。”期間少年不止一次的催促她。

“這麼著急是要幹嘛去,少主?”

少年來到床邊,拿起他的金銅握柄彎刀,嫻熟的憋在腰間。

“當然是去‘歡樂園’了,我終於可以凝結魔法陣了,讓他們好好羨慕羨慕。”少年剛說完就快步朝門口走去。

斯利愛這才反應過來,可是少年先她一步,於是她隻得在少年身後追趕道:“少主,待會伊凡老師還要來授課,您今天事情多著呢...,最少先把早餐吃完...”

然而少年像一陣風一樣,當斯利愛剛出房門的時候,他已經溜出了大門。

“讀書什麼的真麻煩,我才不想成天都待在家裏,真沒勁。”少年道。

少年出門並未帶上侍衛,他嫌侍衛太麻煩,整天跟在屁股後麵,感覺自己像隻狗一樣,被他們放養。少年喜歡自由,無拘無束的生活。

“嘿,林風少主,今天很有精神嘛!”一個水果攤上的大叔朝他喊道。

“一個最好的。”少年道。

大叔扔給他一個又大又亮的蘋果,顯然事先就準備好了。而少年則拋給大叔一枚銀幣,大叔嬉笑的接過銀幣,大聲道:“祝您愉快!”

少年點了點頭,繼續朝前走。

“林凡少主,祝您愉快。”

“祝您愉快”

......

一路上不斷有人給林風祝福,林風依依微笑著點頭回應。

沒一會,他來到了嘴裏一直叨念的‘歡樂園’。

‘歡樂園’其實是一個酒吧,而這裏是魔法愛好者聚集的地方,是星巴克魔法俱樂部特裏蘭斯分部所在的位置。來這裏的人大多都是俱樂部的會員,有的是來喝酒,有的是交流學習魔法,總之一點,找樂子的占多數。

雖然魔法俱樂部的人會魔法的有不少,不過他們在使魔法的時候沒一個是像林風早上那樣需要接手印。用手結印,是古代魔法的一種,而古代魔法早就在這片大陸失傳,大部分的人聽都沒聽過。

穿過百頁門,林風步入酒吧,今天這裏和平常一樣,聚集了不少的人。

“唷,這不是林風少主嗎?”一位和林凡年紀相仿的男子道。男子坐在吧台前,他有一雙黃銅色眼睛,長長的頭發披肩,消瘦的下巴,一看就屬於是那種精明帥氣的小男生類型。

“斯拉克,你這個混蛋怎麼又在這兒?”林風罵道

林風本來有一個喜歡的女孩叫辛吉,但就是因為斯拉克長得比較帥,而且家族是經商的,條件殷實,更可惡的是他會魔法,能變化出許多小把戲討辛吉喜歡,所以就連林風這個領主的女朋友他都敢搶走。

斯拉克並不在意林風的怒意,他嘲諷道:“這裏是魔法俱樂部‘歡樂園’,我是魔法俱樂部的資深會員,當然有權利在這,倒是你這個不會魔法的俱樂部特邀會員,跑這來幹什麼。”

斯拉克的話惹得閑散的酒客一陣發笑。

“嘖、嘖。”林風強壓住怒意,他才不會跟斯拉克這種人一般見識。

這時,酒吧的老板朝林凡走來,老板是個老好人,也是魔法俱樂部的副部長,有很高的魔法造詣。林風和他的關係很好,兩人就像朋友或者師徒樣,林風會經常找他討教問題。

“比艾迪,我終於會凝結魔法陣了!”林凡高興的朝他大聲說道。

林風剛說完,所有的人都盯著他,酒吧突然安靜下來。

“哦?是嗎,那還真了不得!”比艾迪吃驚道。

魔法陣在魔法裏麵屬於高級的一種,用手結印出魔法陣更是古代的高級魔法,這種方法在這片大陸早已失傳,連他都隻是聽說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