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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荒域靠近大荒最南側,億萬裏之遙,漫無邊際,即使是部落中最為強大的荒士,也無法窮盡如此恐怖距離的萬分之一。
南斷山是南部荒域最為古老的山脈。
山。
往遠處看是眼前一樣的青山。
山體連綿成千數萬裏,橫亙起伏,山脈之間,氤氳的雲霧層疊湧起,雲霧下古木森森,彌漫出一股渾然厚重的氣息。
在南斷山靠近北邊的邊緣地帶。
巨石的下方。
少年嗅了嗅手中已經烤糊的鼠肉,有些酸味。
皺了皺眉。
挑開表麵焦黑的一層,一股子浸潤著麋香的味道頓時便從肉塊上四散開來,如果不是肚子已經餓極,南進斷然不會在野外如此草草地將一頭麋鼠燒烤來吃。
若是被部落裏的那幾個家夥看到,定要說自己是暴殄天物。
一頭成年的麋鼠,如果活捉的話,能夠從數十裏外的血石荒部兌換到足足三塊荒石或者一件用上好的荒獸鱗片製成的戰甲。
但是此刻。
這頭似乎是受傷才被南進活捉的麋鼠卻成了南進的口腹之物。
肉質疏鬆如玉,入口即化,並不像一般的肉食一樣油膩,甚至有一股子清香,很少有人舍得將這種東西烤來吃,如果不燉上一翁的湯水都是奢侈。
麋鼠是為數不多的幾種蘊藏荒力的低等荒獸,雖然不易捕捉,卻沒有什麼危險,越是強大的荒獸,蘊含的荒力自然越多,但是強大的荒獸卻並非人人可以獵殺。
至少,以南進尚未淬骨的修為,能夠捕獲一頭麋鼠已經算是潑天的運氣了,尋常哪怕是一名已經進階淬骨四重境界的荒士,要想捕捉到一頭麋鹿恐怕都不可能。
大荒部落之人食量極大,狼吞虎咽一般將一隻十數斤重的麋鼠盡數吞下肚,南進也不遲疑,當即便席地而起,雙目緊閉,雙手力握成拳,一拳揮出,一拳便順勢而上,渾身的骨骼頓時便劈啪作響,猶如石珠落盤一般。
南進手中演練的套路甚至稱不上拳法,頂多隻是幾個招式,作為一個普通的遊散部族,南離部落整個部族也隻有一部用於淬骨的拳法。
而對於還沒有成功進入淬骨一重的南進而言,那開山拳卻是沒有資格去學的。
來來回回地將從南猛那裏偷學來的幾個套路打了幾遍後,南進才緩緩收住拳頭,整套動作一氣嗬成,睜開眼時,雙眸中難以察覺地閃過一道極為滿意之色。
“開山拳已經越發地圓潤了,隻是可惜不知為何南叔仍舊不肯讓我踏入淬骨境。”
南進有些無奈,不過他並未氣餒。
南叔自有他的道理。
9年,他足足將淬骨的念頭壓製了九年的時間,部落中跟他年齡相仿的少年甚至更小的少年都已經至少進入了淬骨一重之境,甚至有少數幾個天賦異凜之輩已經進入了淬骨三重境界。
淬骨三重,再次做出突破,便能成為一個荒士,一個真正能夠守護部落,為整個部族擔負起責任的戰士。
天色漸晚。
山中多猛獸,即使是膽大如斯,南進也不敢多做停留。
將剩餘的火石和柴火隨手塞進巨石下方的石洞裏,轉身便往山林外飛奔而去,動作極為靈巧,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甚至有些令人驚歎。
大荒部族數以千萬計,可謂是百族林立,生存在大荒的部眾,本就是過著茹毛飲血的生活,身子強壯並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