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1 / 1)

潘道士乙亥生,占住持。戊戌日戌將寅時。(辰巳空亡,子醜落空),遙克,炎上。

虎常

空醜寅卯辰玄

龍子 巳陰 虎 後 蛇 空 鬼 壬寅 虎 初

陳亥 午後 寅 午 申 醜 兄 戊戌 六 中

六戌酉申未貴 午 戌 醜 戊 父 甲午 後 末

朱蛇

邵先生曰:大凡僧道占住持,以日為我,支為住持。春得炎上局,卻喜旺相,隻是不合陽刃乘後加支,主住持九月與朱姓人交通,遂受刑而出。初傳是鬼,臨婦人上,雖三傳化火生幹,然火旺不久便暗,而寅木獨為戌鬼,身上醜作空,正是傳法之空門,目下即成,後因同牒人反來做造,因奸而壞也。潘謀住持,醜作天空,是薦賢空門之象。醜為僧,僧與道同,此住持必成。果五月受貼,六月至觀。宮畔有朱百戶妻,遂與往來,自六月至次年二月共九月,被原與同牒人汪三,使人告發,至官被刑而出。

先生析曰;大凡炎上局,自是有頭無尾,如火之炎,暫時便止,那更合後,遂為失友。午作天後,是婦人,午未字像朱姓,戊日陽刃在午,故主刑,自第四課傳出,故出觀。暗貴作空,故可至觀。既至自然被害也。

一訂雲,午乃離朱雀,故姓朱。午未字像朱說非。又曰,後乃婦人,午亦婦也。加支為日之刃,故因婦人受責。在支上是以主得住持而始蒙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