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總以為還來得及(1 / 1)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這一生中,這未免來得太早,也過於匆匆。才十八歲,就已經是太遲了。在十八歲和二十五歲之間,我原來的麵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歲的時候就變老了。

——杜拉斯

就快25歲生日了,上午編輯部來了一個實習生男孩子,中午在餐廳吃飯遇上了,阿梅啃著一把湯匙不懷好意地對我說:“瞧瞧,看見了年輕人心裏有什麼感想?”

我聳聳肩,一貫不把自己的年齡當回事,“年輕人?能有多年輕啊?87年的?88年的?”

實習生靦腆地舔舔嘴唇:“我是90年的。”說完就把頭低下去喝湯。

我故作鎮定地端著餐盤坐下,心裏不由感慨,傳說中的90後就這樣來到我們的辦公室和我們一起工作,搶食,將他們據說很非主流的思維和血液和我們的枯燥平淡交合;曾經傳說中號稱80後的我們已經漸漸淡出爭論的焦點,曾經也在一片罵聲中桀驁不馴,為自己辯駁,為證明自己的存在是合理的而煞費苦心。

可惜,誰都沒有提出有力的論據來證明自己存在的合理,卻已經不需要再為此焦灼了,因為周圍人都已經不關心這個證明題是否正命題還是反命題還是無解了。他們的口水又有了新的去處,那就是90後,80後驚魂未定地走上岸邊,一邊掙紮著生活,一邊按部就班地把不滿失落和怔忪混雜在一起,跟大眾一起齊齊地潑向新新人類。

真偉大真和諧啊,我們終於也成了眾人中的一個,這真是一項用社會學、心理學、邏輯學或者數學都無法獨立解釋的傑作。

我們曾經有很多夢想,想證明給別人看,我們並不如你所指責的那般不堪,我們還有很多愉快的、珍貴的青春要揮霍,甚至我們總以為揮霍就是一種收獲,我們的音樂我們的旅行我們的愛情和友誼,甚至以為我們最後會吞咽著自己的心跳與興奮成長,一直長成參天大樹。

直到有一天。我孤獨地站立在一篇蕭條的灌木叢中,四望之下,有一些直愣愣的樹,有一些嬌滴滴的花,但是都埋在一片煙灰色中,腳底下卻又長出了新芽,捅我們的腳底,搖晃我們的根基。如此地可愛又殘酷。

我不得不對自己說:來不及了。

已經來不及帶著一把木吉他去遠方流浪了,我曾經幻想十八歲成年的時候能夠彈一手好吉他,在如水的夜色下輕撥。回首十八歲,我作為大學裏的新鮮人正在烈日下軍訓,腦子裏塞得滿滿的都是身邊的帥哥,言情小說和周傑倫的演唱會,一點未來的影子都沒有。所以,如今我二十五歲了,連吉他有幾根弦都得過問一下百度,更不可能鬥酒曲千行。

已經來不及站在舞台上演唱,然後震驚四座,再被冠以最有潛力新人的標簽了,說到唱歌,我最後一次跟它血脈相連就是在高二的分班事件裏,我企圖用夢想和熱愛說服父母讓我投身藝術事業,最後以敗北收場。十年間,歌壇每年都有新人上躥下跳,也有老人拚命抓住最後一絲餘暉掙紮,失敗的很多,看似成功實則失敗的更多。我安安穩穩地坐在電腦麵前看看這個聽聽那個,像是一個充滿內心獨白的雕塑。

已經來不及上演王子與公主的童話了,那些年輕時喜歡的偶像,頂著一頭發膠比頭發多的人民幣衍生物,在銀幕裏賺取我們的眼淚和憧憬。後來他們也脫下衣裳,用他們的肉體刺激我們的神經,用一種蠻橫而直接的方式摘掉年輕給我們帶上的避色眼鏡。然後我們就長大了,身邊是一個世界,早已存在,卻剛剛發生。

來不及了,太多話想對十五歲的自己說,那種感覺就像已經死去的人想要囑咐自己的愛人或者女兒,唯獨凝結出虛幻的夢境,瞪著迫切的眼睛,伸出枯槁的手,卻始終隻能歸於無力。

來不及了,想要用輝煌來定義自己的墓碑。

來不及了。

想做的事和要做的事,總是那麼多。

正在做的事那麼多,可做可不做的事也那麼多。

來不及分辨。

這是最後一件來得及做的事,那就是回憶,悔恨或者原諒。趕在遺忘之前,畫一畫自己的模樣,為自己,為你為我,寫一首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