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後患除醜虜入寇 大安失群賢靖節(2 / 2)

聖諭:朕謂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凡我畿甸赤子,皆祖宗二百六十年來休養生息之餘。屬者奴孽狂逞,闖我郊甸,橫肆虔劉。遵化一帶民人,初遭誅降,旋被屠戮,我民愚蒙被脅,究無一完。朕痛悼傷惻,中夜不守,朕即日寸剿賊夷,另行招撫存恤。則在爾京城百裏,或累代土著,或商賈流寓,朕實痛,無時無刻不甚於懷者。今督師袁崇煥精兵已至城外,總兵官滿桂、侯世初、尤世威、張鴻功,巡按解經付、郭之琮,火器都司王邦政等,先後援兵,次第鱗集,賊人深入內地,授首已在茲時。即昨有旨,編派守垛民夫,不得已而後用,亦為爾等身家所係。

已敕所司,明示曉諭,嚴禁需索,征討事後,俱免差役。爾士庶商賈人等,正宜一意安心,各循生理,保固封疆,共享太平,毋聽狂徒訛言驚疑煽惑,自取罪戾,或幹法紀。都察院便行五城禦史大張榜示,諭慰通知,有煽播訛言,簧鼓眾聽,乘機搶掠,敢行猖亂者,即便擒拿,奏請正法。其有誤被奸驛脅誘搖惑者,許指名據實出首,所首得實免首者本罪。正陽、崇文、宣武三門,仍照常通行,以日出啟,以日落下鍵,入城者嚴查搜檢。逃難民人各於附近州縣安插,出城者附士紳家眷及商賈帶有貨物,則仍準放行,不許借端需索及擁擠致斃。其蘆溝一帶地方,著巡捕營官帶領人馬一支駐紮,專一緝捕盜賊,疏通道路,各使無虞。民人安堵,稱恤民固本之意。特諭。

命下,臣民無不激勵思奮。

委宛周民隱,煦煦父子情。縱叫頑木石,亦自礪忠貞。

時赴京入援兵,宣大保定等共六鎮,聖旨都差官,著滿總兵與督師商定奇略,敕督師統領援兵,兵將俱受節製。又起用候勘總兵馬世龍為總兵,禦史吳阿衡為監軍,管理巡協煮粥膳京師貧民,梟斬審實來城奸細,大定賞罩格。

賞格

有能擒斬大頭目一名顆者,賞銀一百五十兩,不願賞者升二級。

有能擒斬頭目一名顆者,賞銀一百兩,不願賞者升二級。

有能擒斬強壯韃賊一名顆者,賞銀五十兩,不願賞者升一級。

有能擒斬幼小韃賊一名顆者,賞銀三十兩,不願賞者升原職半級。

有能擒斬降將張萬春等者,賞例與擒斬次頭目同。

罰格

將吏舉監生員人等,迎賊受降者,淩遲處死,全家處斬。

文武將吏棄城逃走者,斬,妻孥流配。

征調官員逗遛觀望與避逃者,斬。

差往偵探不實者,捆打一百二十棍,因而誤事者,斬。

征發調遣有司官遲誤應付致誤軍機者,斬。

嚴明賞罰,鼓舞作興,文武莫不同心禦賊。隻是賊勢甚大,所過屯堡,非破即降,一路攻掠,克破順義、玉田、三河、良鄉、涿州、固安、香河等處地方,內中有雖知兵力不敵,不敢貪生幸免,或一身死節,或舉家殉國,或遭賊殺或是自盡的,有知縣任光裕、黨還醇,典史史諫。有是閑散官亦以死報國的,教官安上達、李廷、表敬、驛丞楊其禮。其餘固安劉知縣,城破,懷印躲在死屍中幸存,全家三十二口都遭殺害;玉田楊知縣,城破,遭賊將城中百姓盡剃頭發,連他頭發不存;順義趙知縣被生員擁出投降,一路士庶亡死徙,極其慘毒。朝廷將兩個知縣贈光祿寺寺丞,教官贈助孝,典史、驛丞贈主薄,大慰忠魂;劉楊兩知縣提問,趙知縣差旗校捉拿,大懲失事。

高爵酬忠士,銀鐺逮罪臣。政行無假貸,誰不欲忘身。

蓋隻因失卻牽製一著,所以貽害於忠義之臣、畿內之民,所以勤聖主之宵旰,廷臣之焦勞,不可勝言矣。那虜酋卻又是逞螳臂犯車輪,直又思犯闕,這震驚又自不小了。

毛將軍奏疏,謂關寧可守不可戰,予謂並東江皆守局,覆巢破虜固虛願,而五年滅賊亦空言。乃並擁牽製之師,不得探虜之入邊,而截之,何其疏乎!倘非皇主之礪精國事,不知如何矣,則今日屠城殺將,勤聖主之宵衣,震數世之陵寢,致在廷之竭蹶,必有任其罪者。

一奴蘖耳,猶如結親為入犯之地,乃中國必欲除其牽製之人,殊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