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明天聶家旭黎少爺開的派對——”
“不去!”怎麼能去?現在她沒臉見他!
樊可晨難過的哭倒在房間裏,她對那棵慘遭橫死的仙人掌抱有滿懷愧疚,對他更是如此。
懷著忐忑不安的情緒,樊可晨就這麼無精打采的過了兩天,幾天前她還特別準備了送他的生日禮物——一套國語正音教學錄影帶加上字典——現在這些都不可能親手交給他了。
聶旭黎在派對結束後,還特別到樊家一趟、想問問她為什麼沒參加他的派對,會是又病了嗎?他其實也不太清楚自己怎麼會特別在意她。
但他到了她家之後,換來的當然是她沉默以對、相應不理;他完全摸不清她的態度是怎麼回事,直到他看到正要出去倒垃圾的女傭、手中透明的垃圾裏有他眼熟的東西。
一棵仙人掌。
***
十一歲的樊可晨幾乎整天皺著眉頭,不少人還以為她天生就是一張苦瓜臉。
隻要回想起這件事,其實可晨比誰都想對他說聲抱歉。他送給她一盆仙人掌當生日禮物,卻在她不夠悉心照料下被活活淹死了。她心中滿懷愧疚。
其實,就算她不向他道歉也無所謂,他隻是個沒見幾次麵、連朋友也還談不上的陌生人而已;但不知怎的,她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
她想找他出來,又不知道如何開口。
自從他生日宴會她不好意思參加之後,她家也沒辦大型活動可以讓她有借口請他來;而且雖然兩家大人們有往來,他也沒再來過她家;他們之間,就是沒機會碰麵。
“該怎麼辦呢?”她煩惱著。
不過即使如此,她卻也不會不知道他的近況。
之後的三年,她慢慢了解他了。
因為兩家家長幾乎每天都要碰麵,聊完公事還不就是談孩子;所以可晨知道他比她高一年級,在同一所國中念書;雖然是歸僑學生,卻很快和周遭朋友打成一片,功課頂尖又是運動健將,很被看好上第一誌願的高中。
她總是默不作聲的坐在爸爸身邊聽他們聊天,了解他生活的大小事。
一年又過去了。樊可晨除了要拜年而到他家以外,沒再當麵見過他。
偶爾,在學校不期然的擦肩而過,兩人也沒打招呼;比路人還陌生。
但在可晨沉靜的內心深處,說真的,她很想和他聊上幾句話。
真正對他起了競爭意識,是從聶爺爺口中,聽到他交了第一個女友之後——她永遠也不會忘記,她十五歲那一年的七月六日。
她聽說他和他女友約在學校大門口見麵,於是她充滿好奇和略微不安,本來在學校自習準備聯考的她,卻在他約會的時間之前,特地繞到他學校大門口旁邊花叢裏偷偷地偷窺那一幕。
見他充滿自信的對他女友打招呼,她突然有種希望——希望他的燦爛笑容是對著她的;他笑的時候,真的很迷人……
他的女友有一頭清爽的短發,看起來俏皮可愛,聽說和他是在籃球社認識的。就聽到那女孩活潑問道:“喂!我們去體育館看花展好不好?聽說這次的主題是仙人掌喔!有一種世界最高的仙人掌——”
他冷哼一聲,看著遠方,衝口而出。“我最討厭的植物就是仙人掌。”
一直躲在花叢中的樊可晨,完全忘了跟蹤他約會的目的,隻是一個勁兒的懊惱回蕩著他說的話。“他最討厭的植物是仙人掌?那為什麼卻送我……他說我適合種仙人掌?他……討厭我?”
“你討厭我,難道我就喜歡你嗎?”樊可晨不服輸的從花叢中衝出來給了他一巴掌;這是第三次。
留下滿頭霧水的一對高中情侶,樊可晨揚長而去。
後來樊可晨念的是私立高中。
因為那一年,成績優秀的樊可晨並沒如願的考上第一誌願。
***
是從何時開始對她懷抱著這麼深的愛戀呢?聶旭黎自己也不懂。
發現到時,他早已不由自主的愛上她了。
一開始總是以“那個無理取鬧的女人”、“那個粗暴的凶婆娘”等代名詞對著周遭的人數落她,巴不得她別出現在他麵前,就為了當年那些個沒來由的耳光,他認定她是不懂感激別人、不懂接受別人好意的頑固家夥。
拉不下臉和好,他就這麼開始與她處處對立起來。
學業上兩人要競爭,社團上兩人也競爭,一直僵持不下的局勢,就這麼持續膠著。
然後,當他開始交女友時,奇怪的事發生了。
開始的十任,每個人交往的時間都不到半個月,讓可晨總是有理由出言諷刺他花心或是放蕩,而他當然不服輸的取笑可晨沒情趣和缺乏魅力。
然後他開始檢討自己對待女友的態度,到底有哪裏不對勁的時候,他赫然發現問題所在。
第一位太活潑,不夠莊重;第二位太軟弱,不夠堅強;第三位太三心二意,不夠果決,拖泥帶水的讓他心煩;第四位……
條列了他與十位女朋友分手的原因後,他知道自己為何老是不能和女友好好交往的原因。因為不服輸,他在不自覺中總是要求自己的女友一定要比可晨優秀,但每每相較之下,他還是覺得可晨才是他的理想。
唉?可晨才是他的理想?
認知這個事實讓他大為震驚,因而病了三天。
不論是條件多好的女性,他總找得到缺點而與對方分手。
這就是他屢次情場失意的緣由。就算可晨並不完美,但他早已認定了她,所以他眼中始終看不上別人,沒辦法呀!
該是從第一眼起,他就想要得到花園之中、那朵最讓他呼然心動的嬌柔小花;雖然小花逐漸嬌豔,又帶著不讓人親近的刺,但,他仍想摘下那朵花,獨自占有。
因為不肯相信這個事實,他反抗的繼續追求各種類型的女人,他就是不願承認他喜歡上的卻是自己口中那個“性格頑劣、個性乖僻”的樊可晨。
他就這樣一麵暗中追逐可晨身影、在別人麵前卻與她水火不容,一麵又不斷重複與別人交往、不合再分手的蠢事;直到大學時代,可晨不小心在他麵前失足墜落池塘溺水為止。
他總算頓悟——他不想失去可晨!那一瞬間,他奮不顧身的跳下水池救了可晨。之後,可晨除了表麵派人送上禮物轉達感謝,實際上,在幾個公眾場合,也不再是對他視而不見。
有時,目光交會、並不言語;但他知道,可晨對他也不再隻有反感。
但是他仍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他喜歡她,可她的心意呢?
他要如何對她展開追求?而就在連下一步也不確定的時候,他聽到可晨突然片麵宣布要去留學。
該怎麼做?才能留住她?他不免懊惱起來。
不,留住她是不可能的,她要繼承家業,所以她必須去美國不可。
而他呢?雖然他對經營生意沒有興趣,但要能被可晨所注意,就隻好和她選擇同樣的路!
然後,他放棄了讀到一半的理學院研究所課程,同樣申請到美國留學,與可晨同一間研究所,甚至同一位教授門下。
當他發現他居然和可晨競爭同一個名額時,已經來不及了,他上榜了,而備取的可晨不得已換了個指導教授。
然後,他得到消息的同時,正是可晨沒好氣的指著他破口大罵。“你到底還要擋在我麵前多久!”
高中時,她為了他沒能考上第一誌願;而現在,他又不讓她好好念書。
真是氣死人了!
當他臉上多了一個火熱的掌印時,他卻隻是對可晨輕笑著。“今後,我們還會再見麵的。”
“誰、誰要看到你!”可晨氣嘟嘟的走了。雖然生氣,雖然難過,可是她心中卻不免有那麼一絲絲雀躍,他們兩個,難道真的不能分開嗎?
反正兩人是怎麼樣也不可能情投意合了,那麼,即使命中注定他們是冤家、就算是一輩子的競爭對手,她——也由衷感激命運的安排!
而他望著她快步離去的身影,隻是仰天苦笑。
他終究是做了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