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外國人眼中的“80後”(4)(3 / 3)

李想並沒有因為父母不約束他而去隨便玩遊戲機,沉溺其中。李想說:“我隻是喜歡。我是特別特別的喜歡遊戲機,包括到今天為止,我不會去拿電腦玩遊戲,但是我仍然會拿遊戲機來玩遊戲,所有的新遊戲機我都會去買一台。”

李想不喜歡課堂,他總要學習在實踐中能快速使用的。需要什麼才學什麼,學了什麼就馬上用起來。初中時候,他在課堂上比較拚命,就因為老師一句話的激勵:“學習不好不要緊,但一定要做個優秀的人。”他認為這是他在課堂上所學到的最有價值的東西。人要知道該為什麼全力以赴。

創建“顯卡之家”

高三時,李想搞了一個叫“顯卡之家”的網站,每天花費7-8小時,可是卻換回了10萬塊錢的收入。李想做互聯網最大的基礎是他在高二的時候大量地給一些媒體投稿,實際上他的個人網站就是他自己的一個個人媒體,專門向用戶介紹電腦產品、電腦知識的這麼一個網站。所以在高一的時候,李想的夢想就已經提前實現了。他不但做了一個編輯,而且是一個總編,還擁有自己的媒體。

在這種情況下,李想選擇了創業。李想說:“去說服父母的時候,我覺得其實一點都不難。不是我跟父母說我選擇要去創業,我可以賺到錢,父母就同意了,而是因為我已經把很多東西提前實現了。我既然要創業,首先做的是一個事業,事業是非常現實的,是一種商業行為,必須要賺到錢。父母可以很深刻地看到我高三一邊上課一邊做個人網站,一年都能賺到不少的錢。創業的話我堅信自己可以賺到更多的錢。在上高三的時候,前半年賺了10萬塊錢,到了後幾個月的時候,其實平均每個月就可以賺到接近兩萬塊錢。”

“我一個月的收入比我父母其中任何一個一年的收入還多。這些事實都是父母可以看得到的,他們很清楚地看到我當時的心態非常的好。我每天在計算機前工作,除了上課以外,絕對不會抽出時間去玩或者去買什麼東西。雖然當時每個月會有一兩萬元的收入,但是我什麼錢都不花,全部攢起來,因為我最大的興趣不在把這些錢怎麼花掉、怎麼去玩,而是在於我正在做的這些事情。所以我會非常非常投入地每天做五六個小時,很早很早起來,很晚很晚去睡,沒有拿著電腦玩遊戲,也沒有去聊天啊或者去跟朋友們出去玩,確實踏踏實實在為自己的網站工作。從初一開始一直到高三結束,我積累了非常豐富的電腦專業知識。在上高一的時候,剛買電腦,同學開玩笑會說我買電腦的時候還沒見過電腦呢;到了高二的時候,他們就整天纏著我問東問西;到了高三的時候,我與當時那些學校裏麵電腦水平非常高的人一起聊電腦時就基本上找不到什麼共同語言了,因為差距已經非常大了。周圍很多電腦學校的大學生、一些電腦店的工作人員都一致認為我的水平是最高的,當時創業的技能基礎其實已經具備了。”

“我的父母非常相信我,所以讓我能夠為自己去承擔更多的責任。很多時候孩子一個事情做不好了,他會說是我父母要我做的,不是我自己要做的,在遇到困難的時候都會把責任甩給家長。但是當我遇到困難的時候就會認為這就是我自己責任,是我自己的選擇,是我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因此當困難出現的時候就從來不會選擇躲避,我想我一定有能力去解決這個困難,我解決不了可以去找更多的人幫我解決,去尋找更多的資源來幫我解決。”

遭遇危機

1999年下半年,互聯網泡沫破滅,李想的廣告一個都沒了。雖然遭遇挫折,但李想並不氣餒,因為做網站讓他找到一個讓自己全力以赴的事情,而且是自己特別喜歡的事情。2000年春節前,李想說服大學畢業後到深圳打工三個月的高中同學回到石家莊,把兩個人的網站合到一起——兩人達成一致,新網站名叫泡泡網,並注冊成立了PCPOP公司。由於公司法規定,成立公司需三人以上,於是李想又向別人借了一張身份證。

公司的初始投資就是自己做網站淘到的第一桶金,那10萬塊錢。新網站很快就有了訪問量,但卻見不著效益,因為在石家莊沒有收入機會,李想決定移師北京。2001年底,李想到了北京,一開始租了一間民房,半年後,網站訪問量每天有3~5萬人,廣告商又找上門來,而且開出的價格比原先還高。2002年,他們搬到寫字樓,這一年網站的收入達到50萬元。邁出了第一步,以後的路似乎越走越順,2003年他們的收入達到200萬元,2004年上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