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在街頭(2 / 2)

“我叫顏梅,身份證我有。”

“多大?”

“十九歲。”

“以前做過嗎?”

“沒有。”

“剛從家裏出來?”

“不是,我在三屯打工已經有一年了。”

“哦,你有男朋友嗎?”

“沒有。”

“談過沒有?”

“我,我。”

“不要隱瞞,直接告訴我,又沒有談過?”

“談過。”

“現在還和他在一起嗎?”

“沒有,他自己走了。”

“把你給甩了是吧?”

顏梅沒有回答,隻是點了點頭。

“那好,我們這裏是發廊,我們的職責就是讓客人開心快樂,如果你應酬得好,客人還會給你小費,老板娘也會發你獎金,基本上一個月可以掙到幾千塊錢,比你在工廠打工掙得多,但這錢也不是那麼好掙的,完全是看你自己。如果你沒有什麼的話,我就跟老板娘說可以錄用你。”

“我是生手,我可以做嗎?”

“是女人都會做,洗頭會吧,把男人按在椅子上,塗上洗發水,然後就在頭上抓抓,按按就可以。願意來嗎?”

“工資會準時發嗎?”

“這個肯定,不發,我們自己吃什麼,穿什麼啊,這個你放心,我也是打工的,如果不好我也不會在這裏做的,妹子,來吧,到時你掙了錢還要謝姐呢。”

“那好,我來試試吧,那我們住在哪裏?”

“就這裏,裏麵有很多包房,你晚上願意睡哪間就哪間,我們都是一樣。你要是願意來,去把行李搬來吧。”

“好,大姐,不會壓身份證吧?”

“不會,但你得每天都要帶上,因為治安隊要檢查。”

“哦,我會帶上的,大姐,我去搬東西。”

“去吧。”

顏梅連說謝謝走出了發廊。

在發廊裏那個被顏梅叫大姐的女孩,馬上給老板娘打電話說錄用了顏梅,說顏梅看來是第一次做這一行,應該不是處汝,應該很快就會上手。

顏梅心裏還是對這份工作抱有猜疑,為什麼是發廊就沒有剪刀呢?但想到自己找了這麼久的工作,還是這次麵試簡單,聽那位大姐說,還可以掙到幾千塊,那不是她們店裏的生意很好?顏梅想來想去還是有些迷惑,她不知其中的原因。不去想那麼多,有份工作總比沒有強,試試看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