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天的講題是“曆史上之人與事與理”。
曆史就是人事記載,“事”由人為,“人”則後浪逐前浪,一個時代與一個時代不同。事亦然,因此說曆史不重演。但事必有理,“理”寓事中,事不同而理則同。如蘋果落地,蘋果各有不同,蘋果所落的時與地亦不同,而蘋果落地之理則無不同。惟事易見而理難明。大而至於國家興衰,民族存亡,散而成為政治、軍事、外交、經濟、教育,乃及學術文藝等各項工作;遠而溯及千萬年之上,近而及於眼前當身;形形色色,林林種種,莫非事,即莫非史。而每一事之背後則必有人。人生不過百年,一代代新人替換,事變不停續發,曆史也就不斷開新。亦有明屬一事而不易見其為一事;亦有事雖易見而事中所寓之理則不易知。抑且事與事間實無界隔,此事可通那事,此時直透那時。一部曆史,過去、現在、將來,錯綜複雜,其實會通而觀,則隻是一大事。人人在此一大事中,事與事相涵,人與人相合;人無終極,事無終極。一部曆史隻成一大傳統。抽刀劃水水不斷,前有千古,後有千古。如我們在此講堂講此題目,過去的實未過去,未來的卻已來到。如目前講了三分鍾,其實三分鍾所講並未過去,若過去不存在了,試問下麵又從何講起?故知過去實未過去,而未來實已來到。諸位雖未知我下麵將講些什麼,而我則成竹在胸,早已有了腹稿,下麵定會如此講。所以曆史上過去的不一定過去,其實還存在;而曆史上未來的也不一定未來,可能是早已來到。全部曆史則成為一大現在,我們正當把握此現在,不斷地去奮鬥創新。
普通認為過去事可知,未來事不可知,其實不盡然。如今講堂桌上放此茶杯,不知何時何人在此放上,在我說來卻不易知。此茶為我而設,我渴時可飲,飲後可以解渴,在我說來卻極易知。又如我在此講話,如何發心決定講此題,那時心境已如泥牛入海,渾化無跡,在我此刻卻成為不易知。但此下將講些什麼,則此刻已定,斷然可知。
我們也可說,事不可知,而理則必可知。諸位當先具有一信仰,即天地間任何事都離不了有一理。諸位當堅信,天地間無無理之事。合理則事成,失理即事敗。理屬公,欲屬私。存了“私欲”,即昧了“公理”。欲合理,則所欲亦是公而事必成。欲違理,則所欲隻是私而事必敗。此理此事則斷然可知。若理不存在,或有不信,則一切曆史將無可說。
所謂“曆史人物”,必然是一個能合理行事之人物。有如此人物,始能負起曆史上所賦予的使命。我們當要有此智慧,有此胸襟與抱負。不合理的人物,則隻能來使曆史黑暗,甚至毀滅,使曆史失其存在。
二
曆史上有常然、必然、當然、偶然、或然的事與理。理有兩方麵:
一物理,為自然之理。
一倫理,為人事之理。
如日出、日落,春、夏、秋、冬,是常然、必然之理,我們亦稱之為自然,此乃“物理”。人亦是自然中一物,如饑必食,渴必飲,各人必求保護其各自之生命,此亦自然之理。但自然之理之外尚有“人事之理”,人事都起於人之欲。有生之物皆有欲。人亦然,而更甚。“理”“欲”對立,而理中無欲。如上帝主宰,如太陽運行,此皆有理而無欲。無生物一順自然,此亦有理無欲。有生物則各有一生命欲,然適者則存,是即合理則得生,背理則必亡。人不能無欲,有生物中惟人之欲最多。如想吃魚,又想吃熊掌,欲多了,不可兼得,當知挑選。吃魚省錢,吃熊掌費錢,吃魚易消化,吃熊掌不易消化,此等尚易挑選得宜。如你想當大總統,抑或想做皇帝,挑選便不易。法國的拿破侖,中國民初的袁世凱,皆曾對此經過了挑選。曆史上的得失成敗,興衰治亂,皆由人類內心“理與欲”之分合之分數多少而判,此乃人類曆史一條不可易的鐵律。有人不知此鐵律,或不信此鐵律。中國古人,因其最精通曆史人事,故最能看重此一鐵律之存在。理屬自然,如天所命,故曰“天理”。欲則起自人生,由人所出,故曰“人欲”。中國古人極嚴天理、人欲之辨,但近代中國人則多不信此,說人欲便是天理,那有外於人欲之天理。則試問袁世凱洪憲稱帝,論其內心,究當如何說?若如中國古人說,此乃人欲非天理,豈不直截了當,明白確切,深入淺出,人人易知嗎?
曆史是否有命定?若專由“理”言,則曆史有必然性,是命定的。因世界無無理之事,無理之事不得存在。故曆史演進則必然是合理的,亦可說是命定的。但理可以規定一切,範圍一切,故事有常然與必然。而從另一麵講,理似不能推動一切,停止一切,至少從人事上講是如此。推動與停止皆由人,故事有偶然與或然。袁世凱正式宣誓當了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忽然又想當起皇帝來,有此事,無此理,此乃一種偶然,非必然。若純從曆史事件看,隻就其表現在外麵的來看,則曆史事件一切是偶然,無必然。因理雖必然,而事則由人。人抱私欲,可以不必然。所以曆史上有種種得失成敗與興衰治亂,而求其所以然之理,則隻一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