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臘月二十,爹爹出嫁。

父親幾姊妹中,父親排行最大,其下依次是大爹、小大爹、幺爸和爹爹。按鄉下更一般的叫法,應該是大爹、二爹、幺爹這樣叫下來,我們家這樣叫據說出於姐姐的發明:幺爹叫成爹爹更顯得親切,而二爹既然比大爹小比爹爹大,叫成小大爹也順理成章了。本來這是姐姐小時的一句戲言(那時恐怕我還沒有出生),卻一直沿用了下來。

爹爹今年二十三歲,比父親小二十歲,和姐姐則是同年,隻比姐姐大三個月,而因為爺爺奶奶不願後人念書,爹爹發蒙比較晚,上小學時所上的年級還比姐姐低,而且小學也沒念完。

爹爹雖年歲最幼,成婚卻是在幺爸之前,而幺爸這個年紀,在鄉裏怎麼也算大齡青年了。鄉下一般後生都是二十出頭開始談婚論嫁,幺爸的同齡人裏,孩子都已經發蒙了的也比比皆是,幺爸卻一直尚未婚配。我們小孩不會太關心個中原因,不過若真要尋思起來,從幺爸的性格來看,也許是他心性有些高的緣故。幺爸長得很像讀書人:瘦長身材,白淨臉皮,仿佛隨時都會因為一個稍微有些過火的玩笑而臉紅;臉上也幾乎總掛著安靜的笑容,也總把自己收拾得清清爽爽。說起來,這性格頗有點似一個女娃,因此鄉裏愛開玩笑的同齡人按幺爸的小名給起了一個諢名,喚作“雲妹兒”。爹爹的小名就叫“小妹兒”,這倒是頗為相得。此外,幺爸也很喜歡看書,比爸爸有過之而無不及:爸爸畢竟做工的時候多,也就閑時看點章回小說之類,在農村也是正常的消遣。幺爸卻有一箱自己的書,例如《薛丁山征東》《薛仁貴征西》之類,輕易並不示人,我雖然一直眼饞,卻總是無緣。這樣的書,就顯得境界高了一些起來。

不過說起來,在爸爸這一輩人裏,幺爸倒確實是文化程度最高的人之一,讀到了初中畢業,爸爸則不過小學四年級的文化水平而已。爸媽常說,爸爸沒能讀書是因為爺爺奶奶舍不得供,他們隻一心想著長子應該趕緊掙錢養家。在老一輩人眼裏,讀書除非真有天賦能出人頭地,否則還不如不讀;會寫名字和記賬之外的所謂文化,還不如有把力氣能種田來得正經。雖然我們祖上也是有過讀書人的,但畢竟沒能耕讀同時傳家,隻把耕原原本本傳了下來。

雖然文勝質的結果多半確實是虛浮,但質勝文卻不一定就會顯得粗野。鄉下自難得有一兩個讀書人能文化到文勝質的地步,也並不能個個都稱得上文質彬彬。但鄉民都天然地以質樸為美德,顯得很不把聖人的話放在眼裏。按這樣的價值觀,爹爹便可稱得上一個好姑娘。爹爹雖然說不上閉月羞花,但也出落得一表人才:家裏地裏的活都拿得起放得下,手腳勤快利索,待長輩小輩也都能不失禮節細心周到。隻是我對爹爹即將過門的婆家了解很少,也許因為這門親事也就最近一兩年的事,而上中學在家的時間就少,也就不會去操心。我所知道的僅限於他們住得不遠,跟我們是同一個村子,未來的小姑爺我也見過幾次,印象中臉微黑個子不高,極短的頭發,臉上總笑著,但沒能引起我的興趣,也就更不會關心了。

但無論如何,對於婚事這樣的重大慶典,而況又是在年底,總是會有些興趣的。家裏的事,自己再小也會與聞,何況喜事從來都讓小孩最能大飽口福還能讓荷包鼓上最久,所以興趣更會多些。早幾天就明確了到時候由我和表弟表妹負責燒茶,說起來這個活路很簡單,想來自己是能勝任的,於是也欣然領受了。

稍微有點讓人納悶的是,婚事主要是由幺爸操辦的。爺爺已年近古稀,不再主事也合情理,何況最近爺爺身體不適,我們小孩都不大見得到他在外活動了。但按說接下來應該輪到父親才對,父親作為長子,正值壯年,在鄉鄰中也有極好的口碑。幺爸雖然年歲也不輕,但畢竟還沒成家。不過,也許爺爺是考慮到我們已經分家多年,幺爸更近一層,因而作出這樣的安排?反正,並不是說不過去,我們小孩也就更懶得操心想這些。

我們家和爺爺家相隔十餘米,是坎上坎下的關係。我們家原本住在老屋場,相隔也不遠,十來年前建了現在的新房。據說當年大曾祖父為父親看下一塊地基,風水極好,但在我們建房之前,奶奶娘家的長子便搶先下了地基。後來大曾祖父重新尋了一遍,就在爺爺家坎上指定一處,說是風水更好,更能發家,我們也就住下了。這也是大曾祖父看下的最後一塊地,此後不久,大曾祖父仙去,我們家族這麼多年沒再出讀書人,更沒有人再會看風水。風水一事老輩人是極為相信的,不過到了父親這一代也許也就圖個嘴上吉利,因此對地基究竟如何也並不在意。這房子背山但並不麵水,在我們看來遠近到處都是這樣的地形,也看不出道道來。山裏人的房屋都是依山而建,不會講究什麼坐北朝南,我們家的大門就是朝向西南的。房前數百米外就有小山頭擋住視線,再往前,重重疊疊的還是山,不過都並不很高,我們這一帶平均海拔不足千米。往北看,目力所及最高的山的後麵,據說就是四川了。我們家後麵是一道高起的山梁,因盛產石板,村名也由此而來。梁後山下有一道河,喚作後河,蜿蜒到山前則已在十裏開外的鎮上,房前山穀中隻有季節性的溪流,不過就山泉打成的水井已足夠村人飲用。說起來,這周遭雖並不很稱得上好山好水,但也盡夠一群人在此生息。

似乎有些離題,還是應該說爹爹的婚事。婚事中除了主事人一方,另一個重要的角色是督官。督官即全盤督導之人,是我們對某一禮儀上負責總調度的人的稱呼,一般請村子裏德高望重而又精明強幹的人領銜,婚禮上大小人等都得聽其號令。一定意義上來講,比主事人地位更高。如果事情太多太雜,也可以設立副手,比如接親就常有“路督官”一職,專負責接親路上的秩序等。鄉下不管什麼事情,隻要稱得上“過事”,就一定會有督官:結婚(紅喜事)、坐夜(喪事,如果是壽終正寢,那就叫做白喜事)、打喜(小孩出生)、吃滿月酒、新房落成的“短水”儀式等自不必說,就是新近興起的慶祝孩子考取大學的“整學酒”,也都會請有督官。當好督官自然並不容易,首先要接齊幫忙的人,俗話說“會打三棒鼓,離不了六個人”,雖然左不過是左右鄰舍遠近親戚,但人氣的旺盛與否還是要看主事人與督官的人緣。何況,不是什麼事都能讓隨便一個人做,分派時總得人盡其才,也得都能勝任才行。比如,誰負責采購時鮮菜蔬,誰負責借齊桌椅板凳茶壺茶杯扣碗火爐等等一應器具,當天誰負責做飯炒菜,哪些打條盤(上菜)、添飯,哪些人生火、侍弄火塘,哪些人在賬房記“人情”,哪些人分發瓜子點心,全得考慮周全,並在“執事單”上一一標明,其中記人情的、司儀、大廚等多半還得專門禮聘。另外還有借被子床板在閣樓開通鋪,以及安排哪個遠親到哪戶鄰家投宿等等,一點不能有紕漏。執事單一般寬可一尺,長度視需要而定,一般也就二尺左右,除喪事外,一律用紅紙,其上由豎行小楷依次寫上各人職責,貼於大門外左側牆上。如果去別家吃酒,看到自家父母在執事單上靠前,也會覺得臉上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