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很想知道,如果是唐朝的話,她會怎樣處理這件事情。親情與理智的權衡,未來與過去的選擇,無論是放在哪個人的麵前,都是一道特別難以選擇的難題吧。
“我不可能不會吧。”唐朝將車上的一罐巧克力糖遞給顧亦歡,“我想我大概不是那種,會知法犯法的人,你覺得呢。”
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隻是扭開瓶蓋,往嘴巴裏塞了幾顆糖,隨即便把腦袋轉向窗外。
太難了,對於她來說,換位思考,如果是她的爸爸媽媽遇上了這種事情,她可能會做出比沈凱特更瘋狂的事情。
“我懂了,師父。”長久的靜謐後,顧亦歡將幾顆糖果塞到唐朝的嘴裏。
她啟唇,似乎還想問什麼的樣子,可是卻半天都沒有出聲,唐朝就這麼看著她,也不做聲。
大概是想要問白木顏的事情吧。男人暗自揣測著顧亦歡的心思,於是開口說道:“我是真的不喜歡她。”
“她?”顧亦歡明明知道唐朝說的是誰,可還是裝傻,“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誰。”
“當然是白木顏啊,你這小孩子,什麼時候學會裝傻了?”車子正好停在古董店的門口,唐朝將頭撇向小徒弟,唇角勾出一個好看的笑容。
顧亦歡看的有些呆,一時間想不起來自己該接點什麼話。
“嗯,我知道了。”女孩子呆呆的冒出這句話。
似乎是被她這個樣子給逗笑了,男人臉上的笑容越發明朗起來,他又像是被女孩子的樣子給迷惑了,忍不住,一點點的湊近她。
時間在這個時候走的格外的慢,男女的臉緩緩地湊近著,同時湊近的,還有兩個人的心。
顧亦歡覺得,隨著唐朝唇瓣的靠近,她的心仿佛馬上就要從嘴巴跳出來了。男人身上的氣息撲麵而來。
而後,女孩子所有的感官都被無限放大,男人冰涼的唇瓣抵在她的上麵,是溫軟與涼濕的碰撞,她已經完全迷失在裏麵。
唐朝沒有別的什麼動作,就隻是這樣虔誠而又純潔的親吻著懷裏的女孩子,嗅著對方身上獨特好聞得氣息。
半晌,兩個人的唇才戀戀不舍的分開。
“你明白嗎,你像是一朵花,可是我並不想把你摘下來。”唐朝將顧亦歡的一縷碎發別到耳後,輕緩的在她的臉上輕輕啄了一下,“我想要,把你這朵花養大,不是養在溫室裏,而是把所有的風雨都給你,讓你開的更久,更美,你懂嗎?”
顧亦歡愣愣的看著他,點頭。
看著女孩子似懂非懂的樣子,他噗嗤笑出聲來,打開車門,拉著她下了車。
反正來日方長,唐朝知道,自己已然陷進去了,所以,他一定會安靜的守護著她,安靜的等著自己的女孩兒長大。
“不是要吃鹵肉麵嗎,再不下車,可就隻能喝西北風了啊。”
顧亦歡從小就明白一個道理,世界上的任何一件東西都是有正反兩麵的。
就像有些人喜歡狗,有些人卻不喜歡。
顧亦歡是害怕狗的。可是總對金毛啊,哈士奇啊這樣的狗類抱有一種很美好的憧憬與幻想。
因為小時候被鄰居哥哥領著玩兒,被他家一隻很大的土狗給舔了一口,從此她就對這種時而彪悍,時而犯二的生物,敬而遠之了。
可是等到顧亦歡上了大學,室友劉娜偏偏就是一個視狗如命的姑娘。
大學宿舍裏是不讓養狗的,因此劉娜到了下學期,就自己搬出去住了,正因為如此,也就如願以償的養了一隻金毛和一隻哈士奇。金毛叫棒球,哈士奇叫棒球棍。
顧亦歡也是喜歡這兩個類型的狗的,特別是劉娜養的,那一隻叫做棒球棍的哈士奇。
“歡歡啊,周末來我家住兩天吧。”劉娜在周五下午的時候突然這樣提議,“我家棒球棍想你想的那叫一個了不得啊,每天汪汪汪的哭嚎著。”
“哪隻狗不汪汪汪的叫!”顧亦歡笑著推了好友一下,笑的彎了腰。
雖然每次她去劉娜家,都會因為害怕而離著金毛和哈士奇遠遠地,可是她依舊會很自覺的給這兩個大爺買點兒好吃的。
比如棒球棍大爺,它就特別喜歡吃魚肉味的火腿腸。
後來兩個女生又嬉笑著鬧了兩句,直到被正在上課的古文教授瞪了一眼,這才有所收斂。
顧亦歡還是像往常一樣,在周五就去劉娜家,然後周一兩個人再一起返校。
兩人抽周五下午活動課的時間,去了一趟寵物之家,給兩個大爺買了喜歡吃的火腿腸,還有各種造型的磨牙棒。
“你是不知道,那兩隻胖狗最近老不愛活動,整整胖了一圈兒呢。”劉娜從貨架子上抽下一包磨牙棒來,笑著抱怨著。
顧亦歡沒吭聲,就看著好友開心的表情,心裏也替對方開心。
劉娜是真的喜歡狗,聽說小的時候家裏就養過幾隻小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