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又諸經說至法處所攝。此第二攝異名處也。文初有三。一十遍處。二八勝處。三四無色處 此中文意。大分可知
論。五解脫處至法處所攝。第二攝五解脫處也 言五解脫處者。一聞佛等說法得解脫。二因自讀誦得解脫。三為他說法得解脫。四靜處思惟得解脫。五善取定相得解脫。解脫謂涅槃 因此五種得解脫故名解脫處 此即略依集異門足論十三.十四。及阿含經第九。列名標釋。廣如彼說 言皆慧為性者。第二生得慧 故。婆沙雲。受持讀誦十二部經是生得善 初.及第三聞慧。由聞聖教生勝慧故 或可。第三亦思慧。為他說法必先思故 第四思慧。如名可知 第五修慧。於彼定中善取相故 雖說不同皆慧為體。此法處攝 若兼助伴前三。聲.意.法處所攝。後二。意.法所攝 又解聲在第二.第三取自聲故。聲非第一非以他聲為自助伴
論。複有二處至四蘊性故。第三攝二處也無想有情。聲恒成就故得有聲。成十處也 故發智說。誰成就身。謂欲。色界有情。如身色.聲.觸亦爾。故知此聲恒成就也 正受無想異熟果時雖無有心。初生.將死時必有心故。故亦言意 又成彼地法必有心故 又婆沙一百三十七雲。問世尊。何故 於無想天及有頂天。多說為處。答有諸外道。執此二處以為解脫。佛為遮彼說為生處。廣彼如釋
論又多界經至十八界攝。第三攝異名界。多界經明六十二界。謂三種六.六種三.一種四.兩種二。更加十八界故。成六十二。隨其所應十八界攝。出體相攝如次別明
論。且彼經中所說六界已下第四。一頌明六界也。頌前問答。如文可解。此下第四別明。如文可知
論曰至名為空界。出空界體
論。如是竅隙雲何應知問也
論。傳說竅隙至明闇為體以有部宗答也
不信空界實有故言傳說 正理論雲。所言傳說。表不信敬。彼說意言何有此理。故彼上座。及餘一切譬喻部師。鹹作是說。虛空界者不離虛空。然彼虛空體非實有。故虛空界體亦非實 此有虛言而無實義。虛空實有後當廣明 今因空界。且略成立離虛空界實有虛空。故世尊言。虛空無色.無見.無對。當何所依。然藉光明虛空顯了此經意說虛空無為。雖無所依而有所作。謂能容受一切光明。以果顯因有實體相。虛空無者應無光明。既有光明眼識所取是色差別。故有虛空以能容受光明等故。實有虛空理極成立。由此所說契經文句。顯二。分明各別實有 又於色界得離染時。亦說斷此虛空界故。如世尊說。離色染時。心於五界解脫離染唯除識界。不應說斷虛空無為。諸漏於中曾未轉故(已上論文) 然空界色。理實通其光.影.明.闇。光與明類。闇與影類。於二類中各舉其一。義亦兼餘。故正理雲。傳說。竅隙。即是光.闇。謂窗牗等光.闇竅隙
論。應知此體不離晝夜者。晝以明為體。夜以闇為體。此空界色以明.闇為體。晝.夜為位
論。即此說名鄰阿伽色。述本論空界色異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