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巡航導彈的克星與反巡航對策(4)(1 / 3)

三是巡航導彈的飛行高度低,雷達反射截麵積小,紅外輻射特征不明顯,因此遠距離難以探測,但是近距離是可以探測的。一般在10千米以內是可以探測的,隻不過預警時間太短,一般火力反應時間長的武器係統來不及開火。現代高射炮係統自身配有先進的雷達係統與光電係統,並具有與指揮係統聯絡的良好接口,不但可以通過自身的雷達係統與光電係統探測到目標(雷達係統探測目標的距離可達到10千米,光電係統探測目標的距離為6千米),而且可以從指揮係統那裏得到目標信息。加之現代高射炮的火力反應時間僅為4~6秒,而且初速高,即使在6千米處發現目標,也足以進行兩個點射。

四是巡航導彈飛行高度低,在接近被突擊目標時的飛行高度一般都在150米以下。而從各種高射炮有效打擊高度看,不但能射擊空中目標,也能打擊地麵或水麵目標,並且還能對0°角以下範圍的目標實施打擊。如:57毫米高炮高低角最低為2°,雙管37毫米高射炮和雙管25毫米高射炮的高低角最低為-10°。133

五是巡航導彈飛行受製因素多,在部分航路上作等速直線飛行,符合高炮瞄準具“三不變”設計原理。巡航導彈采用複合式製導係統,接近目標時采用低空或超低空逼近,攻擊目標時在百米以下空域飛行,尤其在距目標10~15千米後的一段航路裏,不做大的機動飛行,其飛行航線、高度和速度不會任意改變,而是按著預先輸入的程序,對目標直接實施攻擊。當巡航導彈采用慣性和地圖匹配相結合的製導係統作環繞飛行時,37毫米、57毫米高炮可在做好對水平射擊的基礎上,通過航路、速度校正,預先裝定修正量,能夠對其進行有效射擊,特別是利用高炮進行集火射擊,能提高摧毀巡航導彈的命中率。

六是巡航導彈發動機噪音大,尾部火光明顯,容易暴露,便於炮手搜捕與指示目標。實戰證明,在良好氣象條件下,光學觀察器材可在15千米,炮手可在9千米以外距離上捕捉目標,這樣就能保證57毫米高炮在巡航導彈逼近航路上發射2個點射,同樣地能保證37毫米高炮發射3~4個長點射。

七是巡航導彈外殼防護能力薄弱,易被擊毀。任何巡航導彈外殼的厚度都不會超過各種攻擊直升機腹部裝甲的厚度。目前,美軍裝備的巡航導彈,其動力部位、製導部位裝甲防護能力很薄弱,我高炮穿甲彈均可以破甲。各種小口徑高炮配備的彈藥,有殺傷爆破榴彈和曳光穿甲彈。各種炮彈靠直接命中目標爆炸將其摧毀。以重量最輕的雙管25毫米高射炮為例,炸藥裝在彈體內,總質量為19克,黑鋁炸藥成份由80%的黑索金炸藥和20%的鋁粉,其威力大、燃燒作用強,能有效擊落各種攻擊直升機,更能擊毀各種巡航導彈。134

由於現代高射炮係統具有高探測能力、高精度、高射速、高初速、高火力反應能力,因此射擊毀殲概率顯著提高,在1000~1500米的距離上對巡航導彈等小型目標的毀殲概率可達到90%以上。小高射炮對巡航導彈射擊的可行性,無論是海灣戰爭、“沙漠之狐”行動,或是南聯盟人民軍反空襲作戰都已得到檢驗。伊軍小高射炮曾成功地擊落數枚襲擊巴格達市郊核工廠的巡航導彈,南聯盟人民軍也曾使用小高射炮多次擊落北約的巡航導彈。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高炮抗擊巡航導彈的能力。

高射炮打巡航導彈可采用的具體措施如下:

一是嚴密組織偵察。高炮部隊應對所屬目標指示雷達實施統一的情報報知,並與前沿和鄰近的雷達站建立情報聯係,想方設法擴大情報來源,組成嚴密的雷達警戒網。戰時可派出遠方觀察哨,組成目視觀察哨網,實施情報通播或“接力式”情報傳遞。由於偵察器材受目標超低空飛行的局限,不易提供及時、準確、連續的情報。因此,各高射炮火力單位除了力爭利用上級通報和對空觀察哨提供的情報外,更應立足於自己搜索發現目標,建立發現目標不少於10千米的嚴密搜索網,最大限度地解決“看得見”問題。

二是合理部署兵力。在敵巡航導彈可能來襲的方向上構成縱深梯次部署,以便實施遠距離多次攔截和連續打擊。為增強火力密度,還應適當縮短各高射炮火力單位之間的間隔距離,對同一枚巡航導彈射擊時,力爭做到集火射擊。

三是正確配置陣地。巡航導彈速度相對較快、高度低,為適應超低空作戰要求,高射炮陣地要選擇在通視距離不少於10千米高地上。高射炮配置間隔距離應適當擴大。在主要射向上,發射陣地可按梯形或平行四邊形配置,盡可能選擇前低後高的陣地或采用“前掘後堆”辦法構築工事,以利發揮火力。

四是靈活組織指揮。對巡航導彈射擊時,應把握“快”、”準”、“猛”的原則。“快”,即火力反應快,在對巡航導彈射擊中,應盡量減少指揮層次、指揮口令,縮短捕住目標到開火的時間;“準”,即要求高射炮精度高,在對巡航導彈射擊準備中減少每一門火炮誤差,提高炮測手操作精度;“猛”,即要求高射炮火力猛,提高射彈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