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工作中管理者都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對待員工是以激勵為主還是以懲罰為主。激勵為主是通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來提高工作效率;懲罰為主是通過嚴懲來規範員工行為,使員工在製度約束下集中精力工作。事實上,實際工作中要求是二者並用,恩威兼施,賞罰分明。問題是有些管理者更看重懲罰,而不屑於激勵。他們似乎覺得不懲罰不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不懲罰就不能體現規章製度的嚴肅性;不懲罰就不能顯示管理者的威嚴。懲罰是管理中一種必需的手段。但是當員工犯了錯誤的時候,懲罰並不是唯一的選擇。如果能變懲罰為激勵,運用懲罰的手段達到激勵的目的,甚至可以達到單純獎勵所不能達到的效果。這就是懲罰的藝術性、管理的藝術性、領導的藝術性。變懲罰為激勵,變懲罰為鼓舞,讓員工在接受懲罰時少一點抵觸,多一點振奮,進而達到管理的目的,這是單單靠規範和約束所不能做到的。
懲罰作為一種教育和激勵手段,是要講究懲罰藝術的。這樣不僅可以消除懲罰所帶來的副作用,還能夠收到既教育被懲罰者又教育了別人,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的效果。實行懲罰要注意以下4點:
1. 懲罰與教育相結合。首先,要注意先教後“誅”,即說服教育在先,懲罰在後,使人知法守法,知紀守紀。這樣做可以減少犯錯誤和違紀行為,即使犯了錯誤,因為有言在先,在執行法紀時,也容易認識錯誤,樂於改正。如果不教而“誅”,則人們就會不服氣,產生怨氣。其次,要做好實施懲罰後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能正確對待懲罰,幫助他從錯誤中吸取教訓,改正錯誤。懲罰的目的是使人知錯改錯,棄舊圖新。因此,要把懲罰和教育結合起來。
2. 一視同仁,公正無私。懲罰對任何人都要一視同仁,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感情用事。對同樣過錯,不能因出身、職位、聲譽和親疏緣故而處理不一,表現出前後矛盾,甚至輕錯重處,重錯輕處。這樣的懲罰隻會渙散人心,鬆懈鬥誌,毫無激勵的價值。
3. 掌握時機,慎重穩妥。一旦查明事實真相就要及時處理,以免錯過良機,造成更大危害。適時是指掌握恰當的時機,瞧準火候。什麼是懲罰的最佳火候呢?其一,事實已查清;其二,當事人已冷靜下來,對問題有所認識;其三,其錯誤的危害性要為群眾所意識到。具備這三個條件,就是懲罰的恰當時機。這三個條件要靠懲罰者去創造,不能消極等待時機。懲罰,還應注意穩妥,不能一味蠻幹,有的適合放一放,以免激化矛盾。特別是對一個人的首次懲罰,更要慎重穩妥,要十分講究方式、方法。當然,也不能久拖不辦,否則,時過境遷,就會降低懲罰的效果。
4. 功過分明。功與過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行為要素。功就是功,過就是過,不能混同,也不能相互抵消。因此,在實施激勵時,有功則賞,有過則必罰,功過要分明,絕不能因為某人過去工作有成績或立過功,就對他所犯的錯誤姑息遷就。這樣做對他自己、對集體都沒有好處,隻有害處。同樣,也不能因為一個人有了錯誤,而一筆抹煞他過去的成績,或對他犯錯後所做的成績不予承認,不予獎勵。這樣做也是不利於犯錯誤者進步的。對於一個人犯錯誤後作出的成績,更應該注意給予肯定和獎勵,這樣才能使他們看到自己的進步。
懲罰激勵案例集錦
◎ 製度麵前人人平等
中美天津史克公司的信條:“在規章製度麵前人人平等。”宗旨是:“獎出十分幹勁,罰出百倍小心。”總經理黃誌修說:沒有這兩條,再先進的管理也是紙上談兵。
走進史克公司的每一個科室、班組,映入人們眼簾的都是緊張、繁忙的工作場麵。這並非是天津史克的員工沒有惰性,而是獎勵和懲罰的反差和危機感,使每一位員工在規章製度麵前不敢越雷池一步。
有一次,中方副總經理到車間檢查生產。清洗室裏有一雙剛剛洗過的襪子晾在支架上。他把襪子取了下來,通知帶班幹部、清洗襪子的工人到辦公室去一趟。不一會,一名女工來到副總經理室。她聽到的回答是:沒收襪子,扣除當月獎金。女工無言以對,後悔莫及。要知道,一個月的獎金近百元。然而,她又慶幸總算躲過了“除名之險”。
又有一次,一名員工在工作時間去逛農貿市場,回來後態度十分蠻橫。車間主任決定將他除名。報告打上去,外方總經理批示:“同意。”第二天,這位員工便離開了天津史克公司。
無時不在的危機感為天津史克公司帶來了巨大活力和經濟效益,他們的人均利稅額和全員勞動生產率,均比國內同類企業高出數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