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 / 2)

隻要李墨這麼說,李晝就會乖乖的看書不再追問其他的問題了。而李墨總會在這時拍拍他的頭說,“千萬不要讓爸爸失望哦。”

四歲的李晝看著十歲的姐姐,有種陌生感,卻不得不依賴著她,因為他想,這輩子這個世界上,他可能隻會愛上這麼一個女人了吧。

總得來說李俊成還算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會陪他們兩個一起寫功課,也會到學校去參加家長會,偶爾還會帶著妻子孩子去遊樂園去外地旅遊。

李晝總是緊緊地跟在李墨的身後,李墨總是緊緊的拉住李晝的雙手。

上帝隻要仁慈一點,隻要仁慈那麼一點就可以了。李墨在十六歲的某一天,因為課本忘在家的關係從學校請假回家,就看到了這樣一幕。

爸爸和一個陌生的女人在客廳的地板上翻雲覆雨。

李墨發誓至死都不會忘記那張臉,李墨發誓就算是豁出性命遲早也要整死這個女人!

這件事情李墨並沒有聲張,她沒有告訴任何人,媽媽,弟弟,誰都沒有說。按照李墨的性格來講她應該是一個唯恐天下不亂的女孩,但她這次的決定卻顯得精明而且睿智。

她要把這件事情找一個合適的時機交到報社,媒體的影響力不容小覷,到時候隻要媒體的宣揚,那個女人不必再說,就是背叛了自己媽媽的爸爸,都會身敗名裂!

但是她沒想到,這件事情會被媽媽發現。

是那個該死的不要臉的狐狸精自己找上門來,現在的小三真是越來越猖狂,公然上門挑釁翻牌!

那個女人在家裏大鬧一通,摔了很多李俊成買給李墨媽媽的東西,她喜歡的古董花瓶,還有每次和李俊成去旅遊,李俊成給她買的各地的紀念品等等。

然而對於這件事情,李俊成卻沒有任何的歉意,他甚至當著李墨和李晝的麵打了李夫人,嘴裏叫嚷著,“我早就看夠了你這張萬年不變的臉,每天都窩在家裏不會穿衣打扮,生活上也一點情趣都沒有!我是看走了眼當年才會愛上你的吧!”

也許李俊成是無心的一句話,但他卻不懂這句話是染了毒的,它能夠滲透血液達到靈魂的最深處,把純白染成漆黑。

因為李俊成的作勢不管,那個女人的氣焰更加囂張了,一連好幾天都會來家裏鬧,李俊成買給李夫人的東西都被她摔得差不多了,她揚言,要李墨媽媽和李俊成離婚,她這個小三要正位!

那天李墨和李晝都在學校,自然而然不知道家裏所發生的事情。所以等他們知道自己的媽媽受了多大的委屈的時候,那個傻到幾乎可以用愚蠢來形容的女人,已經用碎瓷片將自己的手腕狠狠地割開。

就那樣長眠於地下。她手裏一直攥著那塊瓷片,李墨記得媽媽曾經說過,那是她最喜歡的花瓶,是李俊成在他們二人的第一個結婚紀念日那天買來送給她的。

李墨知道媽媽並不是愚蠢,也不是膽小,相反媽媽很勇敢,因為她有不再活下去的勇氣,她知道就算媽媽不說,媽媽骨子裏也是一個剛烈的女子,這樣一個女人找到了自己一生的愛,得到的卻是無度的背叛的時候,或許死亡是更好的解脫。

隻是,她永遠都無法原諒這個女人!這個害死了媽媽,迷惑了爸爸,讓她家破人亡的女人!

媽媽死後還不到一個月,在這樣屍骨未寒的期間,李俊成竟然像是腦袋瓜子進水了一般公然帶那女人出入各種宴席場所,還總是說要娶她。

李俊成給那女人花錢,給她買昂貴的首飾,給她買高貴的衣服皮包和鞋,甚至不惜花了重金給她買房子買車!

這一切都被李墨深深地印在眼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