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朋友提到了我和某某,我想了下說:“他是作家,我是文青。這是屬性的不同。”誠然,我出書,有專欄,但我仍然認為自己是個文青。不僅如此,我的大多數朋友也是文青,他們時常甚至每日接觸文藝作品,但不是職業文人。在日常生活中,她們都從事著主流正常的工作——醫生、律師、金融從業人員等等。當她們漫步在大街上,淹沒在人群中,或是碌碌於公務時,馬上會融入周圍的背景。但是,當她們獨處或偷閑,從隨身包裏掏出一本書來,或是在網上寫段文藝化的微博,甚至發張唯美的圖片,你會立刻辨識出來,這是一個文青。那種氣味,不是什麼著裝風格,抽什麼煙,用什麼牌子的手機能定位的,那是一個有精神生活的人特有的體味。
有一段時間,我對自身讀書寫字的意義感,產生了劇烈的懷疑和鬆動。我自認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在我看來,作家——首先,應該從事的是創作型文體,更有博大異己的情懷及虛構力,讀書筆記,這種二手文體常常讓我覺得羞愧和自我質疑,無論你抱著多大的熱情和縝密的查證,都有可能會偏離書本和作者的原意。這種偏差,對原材料的依賴,常常令人尷尬。
我眼中的作家,多是小說作者(或是詩人、散文家、雜文作者),好的小說家,確實是文學各個工種中,對結構、布局、表述,包括閱世和知識麵要求最全麵的,小說家往回寫評論、散文甚至科普小品,都屢見佳作,比如納博科夫和毛姆寫文學評論,伍爾芙寫散文,內米羅夫斯基寫傳記,契訶夫寫報告文學,都很出色。而評論家往前走寫小說,則難度較大。甚至像蘇珊·桑塔格和蒙塔羅這樣很好的評論家寫小說都平平。創作力不是靠勤奮和鑽研能得到的。
就算讀書筆記也會有愉悅的受眾者,那都已經有了唐諾這樣的書評作者以後,還要我這樣的人做什麼?再說出版業日益蕭條,連紙張生產都因此受累減產,在紙版書已經是夕陽產業的今日,出書有意義麼?
在上學時我是個很爛的學生,出校門之後從事的工作也很差,類似於打雜。記得很清楚,在我不算很長的打工生涯中,每天早晨我都起不來床,因為我要去被壓榨勞動力及時間。為省很少的錢,老板會差遣你去郊區的大市場買辦公用品,耗掉一個上午;為了給客戶寄廣告信,再幫公司貼一個下午的地址。而當我精疲力竭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這種廉價的收割青春讓我痛苦且茫然,我知道,我錯失了一樣至為珍貴的東西——生命的意義感。
以上說的是“意義感的匱乏”,下麵要說“得到”。
沒有貶低任何底層工作的意思,而我的同事,有一些也確實善於鑽營後來爬到高位。我隻想說,每天都在盡興地漫翻詩書,在文章裏暢所欲言,寫了《私語書》《一切因你而值得》的黎戈,和那個埋頭貼地址、被老板當成雜務機器的小許,不是同一人。一個人,她的熱情和生命力,有沒有被點燃、煥發、綻放,她能否和最愛的(人、工作、職業)生活在一起,她的人生是不一樣的。
《一切因你而值得》出版時,我是新人,書沒做好編輯就離職了,後期宣傳促銷完全沒有。這本書能賣空,靠的都是熱心網友們的口口相傳。書出來時是冬末春初,豬頭冒著雪,騎車去工人出版社買了十本書,給我捧場。這類溫暖在我的文青生涯裏,數不勝數。都是我不能忘記的。很多人提到“文青”,覺得這是個酸腐可笑的詞,而在我看來,他們是世界上最可愛的人。
這就是為什麼,盡管沒有什麼文字野心及事業感,我仍然在不舍晝夜地讀書,寫著談不上多大價值的文章,並且將繼續做一個文青熱愛文學到老。這年頭發表和出書都不是什麼難事,但是在這些以文字交心的日夜裏,作為一個文青的身份體驗中,我找回了生命的意義感。
現在,我的心就像十月的天空,安詳潔淨,時常有滿足快樂的雲絮掠過。物質的清減,獨處的孤寂,都是我為了得到自由而樂於支付的代價,而一個人卑微如我,隻憑一雙手和寫字的技能,在這樣一個以成功學為基本價值觀行事的國度,居然能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生存,遵循自主的時間表工作,不用伺候各路臉色,無需忍受人際摩擦,還能養活孩子,我以為,自己是幸運的。當我走在秋天的街道,不必趕路,不必急著去打卡,而是,走著走著,就能停下來,看看我最喜歡的樹枝張開枝葉,映在碧藍晴空上的樣子,我覺得,自己和它們一樣,因自由而美麗,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