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鹿有孤獨(1 / 2)

你偷看過別人的日記嗎?你喜歡偷看別人日記時的那種刺激的感覺嗎?其實每個人都有窺私欲的,而我就是那個願意把我的日記寫給你們看的人。

我叫鹿有孤獨,額,我想大家都知道這是筆名。今年19歲,美好的年齡,我卻把他荒廢。之所以開始寫這個是因為高考後的時間太過無聊。沒錯,我高中畢業啦,我失去了一起組隊吃飯的同學,失去了一起挑燈夜戰的戰友,失去了一起翻牆上網的朋友,也失去了她,雖然從來沒有真正擁有過……我失去了一切的東西,就像一個丟了提伯斯的小安妮。(看見我的小熊了嗎?)

如果說在學校的我是上帝的話,那麼回到家後的我就是一條廢狗。試想一下,當某天你回到了很久沒回的家,你發現你與這個家已經格格不入了,你與家人已經沒了本來應有的默契,不管是坐著還是站在都不是,而你的家人熱情的請你吃飯請你吃水果仿佛客人。你已經不屬於這個家了,是個外人。你會有什麼感受。在家住了一天我就有這種感覺,很強烈。我迫切想逃出這個家,不停的在找兼職,但看看沒一個適合我的,哎,畢業後才發現自己真廢。想想上學的時候,什麼時候這麼狼狽過。我的人緣還是挺好的,認識的人也比較多,再加上還有那麼一張臉,高一高二的時候基本上就是橫著走的。記得高一的時候,看上了隔壁班的班花,真的很漂亮,就是不太檢點。在高一上學期的時候男朋友基本上就是一月一換的(當然這個我是後來才知道的)。好像是一次集體活動,我看到了她,我們倆對視了一秒(我猜是一秒),然後我就喜歡上了,因為她那雙眼睛真的是太好看啦,水靈靈的。然後就是追她啦,那時她正在和一個體育生談戀愛,我那屬於第三者插足。但也不能全怪我吧,俗話說得好,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原諒我的詞窮,實在是找不到別的能表達這個意思的褒義詞了)。是她說她也愛我的,還說如果愛上第一個就不會愛上第二個。但她和他好了一百多天了,有感情了,分手她說不出口。我當時就想,我一個男人,總不能讓自己喜歡的人為難吧。我就去找那個體育生,我去那哥們兒一米八五,練鉛球的很壯實,和他一比我就個小學生(我一米七,還不到一百斤)。就是這樣。但還是硬著頭皮上了。

“哥們兒,不好意思,我喜歡你對象,希望你能忍痛可愛。”我就這麼雙手插在口袋裏裝出一副很混的樣子但又想不能讓氣氛太尷尬,所以就裝出來這個樣子,真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想的,那哥們兒當時就愣了。

“你丫有病啊!草!”那哥們兒看了半分鍾,甩出這麼一句話就要走。

“我他媽要跟你搶媳婦。”對這種傻B沒什麼好說的。

“草,你在說一遍。”反應過來了。看那架勢想打仗。

“我他媽要跟你搶媳婦!別他媽一口一個草的,不愛聽。”我也不怕,我就不信他幹在走廊上打我,除非他真傻。要知道我們級部主任可不是吃素的,一下課就緊緊盯著監控屏幕就像看世界杯一樣,生怕漏掉一絲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