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從《馬關條約》談判的一樁往事說起(1 / 1)

把曆史的時針倒撥至 117年前的一天下午——即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元 1895年 4月 15日) 14時 30分,在日本下關(馬關)的春帆樓內,肩負清廷所派甲午之戰議和全權大臣重任的李鴻章(以下稱“李”),與日方所派首相伊藤博文(以下稱“伊”),正在唇槍舌劍地進行著最後一輪談判。當具體談及割讓台灣一事時,有以下一段對話:

李:台灣官紳交涉事件紛繁,應予換約後六個月內方可交割清楚——此件添入約款內。伊:我意批[準]約後數禮拜即派兵赴台收管!……李:交割是大事,應先立簡明章程,日後照辦,方免糾葛。伊:我不能延至六個月之久再議交割!換約後,立即派人前往……李:可寫明“至台灣一省,俟本約批準後兩國再行互議交接章程”。伊:我即派兵前往台灣!好在停戰約內,台灣不在其內。……李:可俟條約批準互換後一個月內兩國派員妥議交接章程。伊:一個月內應交接,不必議章程!……李:一月之限過促。總署與我遠隔台灣,不能深知情形;最好中國派台灣巡撫與日本大員即在台灣議明交涉章程。其時換約後兩國和好,何事不可互商?伊:一月足矣!李:頭緒紛繁,兩月方寬,辦事較妥。貴國何必急急,台灣已是口中之物。

伊:尚未下咽,饑甚!……

就在這次會談兩天之後( 4月 17日),清廷被迫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其主要內容之一,即是“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永遠讓與日本”。5月 9日,雙方批準互換約文伊始,日本政府便下令組建“征台艦隊”,任命海軍中將有地品之允為司令長官,在“台灣總督”樺山資紀的統一指揮下,於 24日午後 6時由宇品港“向台灣島進發”。29日上午 9時,艦隊麇集於預定的集合地——“台灣淡水港北方約十海裏(小基隆海麵)”的花瓶嶼以南約 5海裏處,旋即向台灣本島登陸。 6月 2日上午 11時20分至 55分,樺山資紀在三貂角外海麵日艦橫濱丸上,僅與清方全權委員李經方會晤短短的 35分鍾,下午複短暫會談,便於當晚 9時畫押蓋章,宣告“台灣交接事宜完全結束”。就這樣,日本迫不及待地“咽”下了包括釣魚列嶼在內的“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36年之後的 1931年 9月 18日,日本軍國主義又“咽”下了我國的東三省;再過 6年之後的 1937年 7月 7日,它還張開血盆大口,先後陸續“咽”下了半個中國!

2012年,是國恥《馬關條約》簽訂也是釣魚列嶼淪陷的 117周年祭。啟開曆史的塵封,回首當年發生在下關春帆樓那段苦澀的往事,環顧當今日本政要們導演的另一樁“ 9·11事件”——“國有化”鬧劇並反誣我國維護釣魚列嶼主權“是一種霸權主義行為,是闖入別人家的強盜”雲雲,將有助於世人判斷:時至今日,昔日“伊藤遺風”

有無銷聲匿跡?所持強盜邏輯是否蕩然無存?

釣魚列嶼的主意。如果說, 1885年和 1895年兩度覬覦、竊據釣魚列嶼,主要出於作為進犯台灣跳板的軍事需要,那麼, 20世紀 60年代至 70年代舊夢重溫,則是基於染指我國東海大陸架豐富石油礦藏的經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