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兵篇
—、兵船束伍法
每福船一隻,捕盜一名,舵工二名,繚手二名,扳招一名,上鬥一名,碇手二名。上用甲長五名,每甲兵十名。
以上如與賊逼近船邊,一時遇巧,不拘何人用何器,但能奮勇當鋒,用火藥火器成功,用刀槍戰殺有功,各為首者,俱以破格奇功論。
每甲長一名,管兵十名。甲長小旗一麵,照方色。
今以見在船分之,福船二隻,海滄船一隻,艟喬船二隻,為一哨,立一哨官。左右二哨官為一營,立一領兵官。以鬆門關分右後二營,海門關分前左二營,各以指揮一員統領。其船上大旗,則俱用黑布,仍用白布做一大字在旗,通寫作台字,各照方色製以號帶。甲長旗各照號帶方色。
△福船大旗式
號帶顏色:前營紅帶,左營藍帶,中軍黃帶,右營白帶,後營黑帶。
△甲長旗式
前營紅,左營藍,右營白,後營黑,中營黃
每船五方旗一副
前營:紅旗紅邊一麵,藍旗紅邊一麵,白旗紅邊一麵,黑旗紅邊一麵,黃旗紅邊一麵。
左營:紅旗藍邊一麵,藍旗藍邊一麵,白旗藍邊一麵,黑旗藍邊一麵,黃旗藍邊一麵。
右營:紅旗白邊一麵,藍旗白邊一麵,白旗白邊一麵,黑旗白邊一麵,黃旗白邊一麵。
後營:紅旗黑邊一麵,藍旗黑邊一麵,白旗黑邊一麵,黑旗黑邊一麵,黃旗黑邊一麵。
中軍:紅旗黃邊一麵,藍旗黃邊一麵,白旗黃邊一麵,黑旗黃邊一麵,黃旗黃邊一麵。
△兵夫列船式
平時在船四麵擺五甲,總合為一大哨;於船四麵,各甲各器長短相間,分方麵外而立。如遇打賊,隨賊所在之麵並力動手,無賊之麵亦留每麵二人防看。其船頭用銃一架。第一甲撥兵四名,專管船頭閘板下;第二甲撥兵四名,專管兩水倉門。
△平時立船閱視圖
每海滄船一隻,捕盜一名,舵工二名,繚手一名,碇手二名,扳招一名。甲長四名,兵夫四十名,旗幟方色俱隨本哨福船相同,但尺寸不同,另開於旗圖之中。
以上如與賊逼近船邊,一時遇巧,不拘何人用何器,但能奮勇當鋒,用火藥火器成功,用槍刀戰殺有功者,俱以破格奇功論。
每甲長一名,管兵十名。甲長小旗一麵,方色同大船。
△兵夫列船式
平時在船四麵擺四甲,總合為一大哨;於船四麵,各甲各器長短相間,分方麵外而立。如遇打賊,隨賊所在之麵並力動手;無賊之麵,亦留每麵二人防看。其船頭用銃一架。第一甲撥兵四名,專管船頭閘板下;第二甲撥兵四名,專管兩水倉門。
△平時立船閱視圖
艟喬一隻,即大蒼山船也,捕盜一名,舵工一名,碇手一名,繚手一名,甲長三名,兵夫三十名,旗幟方色俱隨本哨福船相同,但尺寸不同,另開於旗圖之中。
△兵夫列船式
平時在船四麵擺三甲,總合為一大哨;於船四麵,各甲各器長短相間,分方麵外而立。如遇打賊,隨所在之麵並力動手;無賊之麵,亦留每麵二人防看。
△平居號令禁約
福船應備器械數目:
大發貢一門,大佛狼機六座,碗口銃三個,噴筒六十個,鳥嘴銃十把,煙罐一百個,弩箭五百枝,藥弩十張,粗火藥四百斤,鳥銃火藥一百斤,弩藥一瓶,大小鉛彈三百斤,火箭三百枝,火磚一百塊,火炮二十個,鉤鐮十把,砍刀十把,過船釘槍二十根,標槍一百枝,藤牌二十麵,寧波弓五張,鐵箭三百枝,灰罐一百個,大旗一麵,大篷一扇,小篷一扇,大櫓二張,舵二門,碇四門,大索六根,小索四根,扳舵索一根,繚後手索二根,碇[AB]四根,絞碇索四根,鐵鍋四口,花碗八十個,鐵鍬四把,鐵鋸四把,鐵鑽四把,鐵鑿四把,鐵斧四把,薄刀二把,銅鑼一麵,大更鼓一麵,小鼓四麵,大桅旗一頂,正方旗五頂,水桶四擔,燈籠十盞,木梆鐵鐸一副,備用大小鬆杉木十株,火繩六十根,繩十根,鐵蒺藜一千個。
捕盜自備用:
釘四十斤,油五十斤,麻六十斤,灰三擔。
各兵自備用蔑盔一頂,隨身釘槍一根,腰刀一把。
海滄船應備器械數目:
大佛狼機四座,碗口銃三個,鳥嘴銃六把,噴筒五十個,煙罐八十個,火炮十個,火磚五十塊,火箭二百枝,粗火藥二百斤,鳥銃火藥六十斤,藥弩六張,弩箭一百枝,弩藥一瓶,大小鉛彈二百斤,鉤鐮六把,砍刀六把,過船釘槍十根,標槍八十枝,藤牌十二麵,寧波弓二張,鐵箭二百枝,灰罐五十個,大旗一麵,大篷一扇,小篷一扇,大櫓二根,舵二門,碇三門,挽篙十根,大索四根,小索四根,繚後手索二根,扳舵索一根,碇[AB]四根,絞碇索四根,鐵鍋二口,水桶二擔,花碗五十個,鐵鍬二把,鐵鋸二把,鐵鑽二把,鐵斧二把,薄刀一把,鐵鑿二把,更鼓一麵,小鼓二麵,銅鑼一麵,五方旗五麵,燈籠四盞,木梆鐵鐸一副,備用大小鬆杉木五株,火繩三十六根,繩五根,鐵蒺藜八百個,捕盜自備用釘三十斤,油四十斤,麻四十斤,灰二擔。
各兵自備用篾盔一頂,腰刀一把,隨身釘槍一根。
蒼山船應備器械數目:
大佛狼機二座,碗口銃三個,鳥嘴銃四把,噴筒四十個,煙罐六十個,火磚二十塊,火箭一百枝,粗火藥一百五十斤,鳥銃火藥四十斤,藥弩四張,弩箭一百枝,弩藥一瓶,大小鉛彈一百六十斤,鉤鐮四把,砍刀四把,過船釘槍八根,標槍四十枝,灰罐三十個,大旗一麵,大篷一扇,小篷一扇,遮陽篷八扇,大櫓一枝,邊櫓八枝,舵二門,碇二門,竹篙二十根,大索四根,小索二根,扳舵索一根,繚後手索二根,碇[AB]二根,絞碇索一根,篾纜一根,鐵鍋二口,鐵鋸一把,花碗四十個,鐵鑽一把,鐵斧一把,鐵鑿一把,薄刀一把,銅鑼一麵,更鼓一麵,小鼓一麵,五方旗五麵,燈籠四盞,木梆鐵鐸一副,火繩三十六根,備用杉鬆木五株,繩五根。
捕盜自備用:
釘三十斤,油三十斤,麻三十斤,灰二擔。各兵自備用:篾盔一頂,腰刀一把,隨身釘槍一根。
—、平日各照派定武藝,時常檢點船上器具,每日一次看驗損壞。火藥遇天晴,五日一曬,收閣幹燥避火之處;槍刀鐵器,半月一磨,遮蔽風雨。一件收磨不如法,扣罰工食,甲長連坐。
—、每船斧口石、大擂石務足若幹,八分放在船底,二分放在船麵,用過即補,不補者扣工食。
—、每甲兵,六名如有在逃一名,將甲長捆打收監;甲下兵夫,以五名收監,以五名齎文分投捉拿。獲日,即以本犯應得工食充賞。限三月,拿不回,將差過之兵各打四十監禁;又差在監一半去拿。如此輪拿,一年不獲,全甲兵夫俱革其一年工食,通扣在船修念船隻。凡差出拿逃兵者,工食即日扣收在官,拿獲有功之日,給與。其逃兵自首免罪拿到者,春汛時月,發船之期,依臨陣在逃法示眾。每甲俱有逃兵,連坐捕盜;每船俱有逃兵,連坐哨官;各哨俱有逃兵,連坐領兵官。依次連坐,即行覺舉者免罪。
—、兵逃,甲長即時稟捕盜,捕盜呈哨官,轉呈把總、呈府注冊,拘該甲兵夫,給文行拿。
—、每月初一、十五補兵,即於廿九、十四日,該管捕盜募兵到船,送付哨官,帶到領兵官驗呈,把總類驗,本府驗中,給與腰牌,發總呈道收冊,發船駕操。
—、各船捕盜遇夜出,哨腳船、三板船俱要收藏穩便,不許拖帶,恐遇風急潮滾頓流者,一船兵役取水不便。誤失者,管船兵夫一麵治以軍法,一麵扣月糧賠造。
—、在港,每日清晨,中軍船定營吹打三通,放炮三個,升太平旗,左右前後四營依序安擺,各擂鼓鳴金,亦升太平旗。
—、捕舵兵夫上岸買辦柴米,及神福船具,俱赴中軍船給籌票,刻限時日回銷。敢有不行稟明,私自擅離,及該管小甲互相容隱、知而不舉者,一體連治軍法。
—、各船領兵、指揮、哨官、捕舵兵夫,風汛時月,不許偷安,假托事故,在岸宿歇,虛竊錢糧,致誤事機者,不分貴賤,一體軍法重治。如有警,掌行號已畢,而未到,船已起碇而方來,俱係畏避,即發保候,無功者斬。
—、各船捕舵小甲兵夫,各照安名分長幼尊卑,務念同舟共命,如父子兄弟相處,不許嗜酒,在船爭打。違令喧嘩,俱以軍法連坐,然後另行發官問理曲直。
—、兵與甲長,凡事務相推讓,惟甲長是聽。甲長平時見捕盜,一跪一揖;遇中軍發放,跪聽號令。
—、捕盜見哨官,平時皆一撒、一跪、一揖;遇在中軍,或臨敵,以軍法施行。
—、哨官見領兵官,一跪一揖;臨敵、臨操,軍法施行。
—、領兵官戎裝見把總,兩跪一揖;平時許以冠帶,臨操臨陣戎裝聽令,小則徑自捆打。
—、哨官見把總,兩跪一揖;臨操叩頭。捕盜見把總,叩頭。捕盜見領兵官,平時兩跪一揖,臨操叩頭跪見。
—、各船官捕兵役,各備蓑衣、箬笠一副,以便遇雨應用,毋得抗違。
或者曰:兵船當在船上操,豈有取兵下陸地而操水戰之理耶?繼光曰:海舟比江中不同,戰賊時,惟用風力帆檣之功,但有舟利帆速者,隨便勁上以間船之力耳!海中風濤潮汐,非內地江湖搖櫓整次之比也。舟中既不能操矣,而不取於陸以習之,不幾於棄之耶?或又曰:取之操於水寨是矣,而又何以陸操?繼光曰:水陸之分,可恨正在此。逼賊登山,將不舍舟步戰乎哉?或者曰:然!
以上擺船之說,大端海濤洶湧,港有灣曲闊狹、當風隱風之不同,隨港形深淺,難拘一定之勢。此言處寬迥水善之形耳,設使狹如羊腸,則又當單隻一字順下,不可拘方也。
—、每日日落時分,聽中軍船上吹打三通,放炮三個,各船一體鳴金、擂鼓、落旗。
—、夜暮以朦朧為期,中軍船發擂三通,起更。各船齊擊竹梆,打更者打鼓一次,梆響一遍。每更用兵二名,一名船頭遠視,一名船尾高嘹。遇有船過,即便鳴鑼,各船齊備。倘水上有黑塊夜浮者,恐賊人踏水偷碇,支更兵夫速以石打,一麵高叫本船捕兵同看。若是別物流入,則已;若是賊人,即便鳴鑼打銃,各船一體防備。違令支更兵夫,重治割耳,因而失事者斬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