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負責任的人,什麼工作都能做好。
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個乞丐一天遇到了上帝,他請求上帝滿足他三個願望,上帝答應了他。乞丐的第一個願望是要變成一位有錢人,上帝立刻滿足了他。成為有錢人後,乞丐又希望自己能年輕40歲,上帝揮揮手,老乞丐就變成了二十多歲的小夥子。
乞丐興奮極了,接著又向上帝提出第三個願望:一輩子不要工作。上帝又答應了他,但是這次乞丐立刻變回了原來的他——一個整天在路邊街角乞討的又老又髒的乞丐。乞丐很是不解地問:“這是為什麼?我為何又一無所有了?”
上帝說:“工作是我能給你的最大財富。想一想,如果你什麼都不做,整天無所事事,那將是多麼可怕!隻有不斷投入工作,生命才有活力。現在你居然把我給你的最大恩賜都扔掉了,當然就像以前那樣一無所有了。”
我們可能不會像乞丐那樣一貧如洗,那樣渴望成為有錢的閑人,但不可否認的是,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著過上不勞而獲安逸生活的欲望。這種想法的本質就是輕視勞動,忽視了工作是生命的重要曆程。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工作,相反,你的職位越高、權力越大,你肩負的責任就越重。二戰期間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曾說過:“偉大的代價就是責任。”因此我們都是一群負有使命的人。
而如今的社會,在浮躁的、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下,責任感似乎正在缺失。而與之相伴的,則是慘劇的發生。
事情發生在內蒙古豐鎮市第二中學,和以往一樣,晚上7點,補課結束。一千五百多名學生在從該校教學樓東西兩個樓道口下樓時,一段樓梯護欄突然坍塌。由於沒有燈光,再加上樓道內擁擠,致使下樓至此的學生不斷摔下樓梯,最終釀成21人死亡、47人受傷的慘劇。
僅一天時間,警方就公布了事故調查結果:事故的起因在於學校基礎管理工作混亂。原因有四:其一,事故發生地的樓梯12盞燈中1盞沒有燈泡,11盞不亮。事故發生當天下午,還有老師向校長反映燈泡照明問題,校長以“管燈泡的人員不在”為由,未及時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其二,技術監督部門懷疑豐鎮二中教學樓樓梯護欄實際使用的鋼筋強度不夠;其三,學校在這座教學樓未經驗收的情況下就投入了使用;其四,事故當天,應該帶班在崗的校長正與教委、本校和其他學校的18位老師在當地一家飯店喝酒。
事實上,從樓體建築,到技術監督,到設施配置,到老師的管理,如果上述每一點都有責任感存在的話,這場慘劇就完全可以避免。責任感的缺位,把21名學生鮮活的生命推向了死亡的深淵,致使一切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這就是沒有責任感需要付出的慘痛代價,這就是責任給每一個人敲響的警鍾。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得到了多少,而在於他付出了多少;一個人的聲譽,並不決定於他的權力有多大,而決定於他承擔了多大的責任。
為富不仁者之所以被人唾棄,位高權重卻昏庸無能的家夥之所以被人趕下台,都是因為他們缺乏責任。一個履行自己天職的人,有什麼回報不能獲得呢?一個負責任的人,有什麼困難不能克服呢?一個負責任的人,有什麼工作做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