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嚐一嚐。
酒很好喝,桂花的清香和黃酒的醇厚混合在一起,一口下去,桂花香氣從口中湧到鼻子,似乎咬了一口秋桂般。
一杯桂花酒喝完,信也看完了。
許玥照舊收在一個專門的匣子裏,當即提筆寫了一封回信,放在一旁。
…………
這一番折騰下來,外麵的貓王爭霸賽也落下了帷幕。
一道橘黃色的閃電掠過。
懷中一重。
“真是一隻表裏不一的貓。”許玥一手捏起胖橘貓的貓墊,軟軟的一按,尖尖的爪子如同小刀似的,不長,但一定是個利器。
這都不用修剪了,嗯,這位會在野外自然磨損爪子。
喵喵~
懸鈴一點也不怕主人,被捏住了爪子也沒有炸毛,甜美的聲音讓人一點也看不出來,它剛才大戰的風采。
——即使圓臉上有一道新鮮的血痕,也阻止不了本貓對鏟屎官賣萌。
許玥抱著狸奴拆開了馮師的信。
這一封信體積小,但攜帶的附加物是最多的,足足有一車……
那個和富昌合作的商隊,因為富昌如今的騰飛之勢搭上了順風車,生意做的極大,已經拓展到了京城。
這一車東西也隻是順帶的事兒。
信很長。
上麵的字跡小而細,似乎不是用毛筆寫出來的。
果然,開頭的寒暄之後,就是描述這封信用什麼東西寫的,來龍去脈都說了個清清楚楚:
“立秋這一日來了幾艘怪模怪樣的船,上麵的人嘰裏呱啦了很久,才解釋清楚他們是迷了路的商人。”
“一踏上地方,有幾個黑衣打扮的外邦人手舞足蹈起來,翻譯說是到了黃金之地什麼的,所以才如此激動。”
“然後這幾個人被鄉人一船板打暈了過去,以為他們是在跳大神詛咒呢。”
“……這些人的貨品有許多,隻是沒什麼太大價值,除了一點點香料之外,少有讓人喜歡的東西。”
“他們對絲綢愛不釋手,被奸滑的商人賣了次品絲綢也不在意,起碼翻了三倍的價格……”
這一段字裏行間透露出一種看到冤大頭的興奮和不解。
“這些人有一種筆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筆,沾一點墨水就可以寫字,倒是十分便捷,為師寫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筆。”
看到這裏,許玥眼前一亮。
對啊,羽毛筆!
如今航海技術不太發達,沒有準確的海圖一般是不會輕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這群人應該是來自比較遠的地方。
對絲綢才會如此癡迷,這個時間段,東方的絲綢可以說價比千金。
這一點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讓許玥關心的是這個羽毛筆,馮師不愧是被欽點的運氣之王,這東西價值可大了!
好處在於隨處可得。
不挑揀的從雞身上拔一根長羽都勉強可以寫字。
雖然比不上毛筆,可以圓轉如意,發展出種種書法,但羽毛筆它便宜啊!
降低了書寫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舉這條賽道上,隻要認一些字,會寫,會讀就成了,這個時候羽毛筆就能排上用場了。
識字率的提高對於推動社會發展是有極大的好處的,不然某個年代,也不會瘋狂開展識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樓記賬、運貨、錄人名等等不太文氣的地方用羽毛筆也節省成本和時間,效率提高。
許玥欣然一笑。
這一次馮師又立下一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