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遺物(1 / 3)

對於哈裏蘭人來說,貪財這兩個字早已不是一個貶義的詞彙,假如你沒有相當分量的領土和財富,即使擁有聖賢的思想和品質,也一樣不會得到尊敬。雖然並沒有人為這一現象做過專門調查,但是每一個哈裏蘭人都清楚,這一切都源於那一場戰爭,從太陽被吞噬的那一刻起,屬於他們的榮耀和輝煌都消失殆盡。

為了生存,他們最終放棄了一些東西,但是具體都放棄了什麼,大家說不上來。或者說,是不願說上來。

廣袤的東大陸上流傳著一句諺語:你可以和一個哈裏蘭人稱兄道弟,但請注意,你的可能是他的,但他的也還是他的。

哈裏蘭人,對於金錢和土地的癡迷已經到了無法用言語形容的地步,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不像是魚和水那麼簡單,如果非要打個比方的話,應該是動物和氧氣。魚兒離了水還能掙紮一會兒,也許老天隨便落下幾點雨,就能讓魚活過來,但是動物一旦離了氧氣,就會在片刻間消亡。

除了對金錢和土地的癡迷,哈裏蘭人還有一個共同的追求,冒險。如果說還有什麼可以蓋過上述兩樣東西的光華的話,那就是冒險的精神。在這裏,冒險者總是受到格外的尊敬。這看上去似乎非常值得讚揚,但是你總有一天會發現,大多數哈裏蘭人的冒險,其實也隻是為了上麵那兩樣東西服務。僅此而已。

總而言之,哈裏蘭人不太喜歡,或者說是從根本上厭惡平淡,他們認為,平淡即是平庸,平庸即是懶惰,懶惰注定貧窮,貧窮最為可恥。

所以,上了年紀的哈裏蘭人總會在任何一個看似合適的時機對年輕的後輩說上一句:可憐的孩子,如果你還不能做出點什麼,就請不要在外麵提起我的名字。

當然,就如同這個世界自誕生之初便形成的定律一樣,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發奮和冒險是哈裏蘭人社會的主旋律,但也總有某些人會無視祖輩的框架與教條,無視世人的嘲笑和冷目,做著他們喜歡並認為應當的事。

最好的例子就是洛林。

當同齡的少年們跟隨著父輩的腳步去外出經商或者冒險的時候,十多歲的洛林仍然穿梭在摘星城的酒館與妓院之間,他總是穿著一件舊得不能再舊的衣服,小心地蹲在一個角落裏,聽那些冒險者和商人們講述著外麵世界的奇聞。

偶爾有人注意到他,便會譏笑地說:“瞧啊,我沒有注意到這個雜種,我猜他一定是惦記上我的金幣了。”

“說不定還有你的裝備,哈哈。”立刻有人補充道。

對於這些侮辱和嘲諷,洛林絲毫不會放在心上,從他記事的那一天起,這樣的嘲諷就無時無刻不圍繞著他——他對此早就習以為常了。

事實上,洛林從來沒有偷過東西,一次都沒有。

所以酒館和妓院的老板夥計們不會刻意地去驅趕他,但即使是這樣,依然還是會有很多人咽下一杯醇酒之後,,或者摸著一個**的胸脯的時候,斜著眼睛對他說:老實講,你是不是惦記上我的金幣了……

洛林知道自己的名字叫洛林,但摘星城的人都管他叫雜種。

除了酒館和妓院之外,洛林最喜歡去的地方是位於城西的老鐵匠鋪。鐵匠鋪的老板是弗比老爹,一個曾經很出色的冒險者,隻是如今年紀大了,隻能在家裏打打裝備。弗比老爹是整個摘星城裏,屈指可數的幾個不管洛林叫雜種的人之一。另外幾個人,就是洛林的養母奈麗,以及一跟他起長大的克丁和米婭。

對於自己的生身父母,洛林沒有一絲印象。洛林清楚記得,小時候總是有人罵他是賤人和諾亞人生出的野種,後來人們大概是嫌拗口,就省去了其中兩個稱謂,漸漸地隻叫雜種。

為此,洛林也嚐試著向自己的養母求證,但是奈麗總是會別過她那蒼白的臉去,堅決不透露一個字。最多隻是跟他說,你的爹媽都死了,所以我收養了你,對,就是這麼簡單。洛林對這個回答起先是相信的,但後來他長大了一點,就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於是他求助於弗比老爹。弗比老爹說,等你長大了就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