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7 二重身(30)(1 / 2)

就在李青他們為此驚訝之時,有警員告訴他們又發生了新情況——江帆自殺了。

在他自殺現場留下了遺書,其中詳細描述案件的發生經過,並表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同樣的信息在網上流傳轉載,點擊最熱的就是他自殺前錄下的自述式遺言,以及他自殺的整個過程。盡管警方已經迅速阻止影像傳開造成更大影響,此事依然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E.I.公司的董事長李玉青被世人所唾棄,這一回他算是徹底的完蛋了。

警方承受相當大的壓力,因為江帆在自述之中將所有罪行都攬下,他們無法將夏雪當作主謀來結案。更麻煩的是,夏雪未成年,而且也沒有證據證明她有精神問題。她的律師堅稱夏雪隻是被真凶利用,因為她喜歡幻想,所以將真凶所做的事當作自己做的。

心理證據不能成為有效的證據,唯一能作為證據的蜂蜜最多能將夏雪與剪段輸氧管的案子聯係起來,也並非很有力的直接證據。就在李青為證據的事焦急時,接下來發生的事給他致命一擊。

如果要說布蘭特教授是最令李青頭疼的人,那麼藍麟顯然是最讓李青最為惱火的家夥;如果不是身上戴著警徽,他都想將那混蛋幹掉!

你能相信嗎?所有罪惡背後的罪魁禍首,竟然明目張膽的出現在他們麵前!

“這一位是夏雪的監護人藍先生,他要求你們立即將他的被監護人釋放,否則我們將尋求法律手段。”一位律師非常嚴肅的為他們介紹道。

“咳!咳咳咳咳!!!”

李青看到某人堂而皇之站在他們麵前時,差點沒把肝咳出來。

“藍麟,你這家夥!我要逮捕你!”

藍麟瞥一眼李青,抬手指一下自己的頭,笑著看向律師。

律師義正言辭的翻譯他的動作:“請問這位警官……腦子沒有問題吧?”

“——!!”

“李青!”

此時終於有人來救場,張口喝住差點衝去揍人的李青。董琪走過來,衝李青點頭,示意他坐下。麵對自己上司的命令,李青隻得不甘心的坐在那家夥的對麵。

“抱歉,這位先生,我們不能將重要疑犯移交給你們,請你們理解。”

董琪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表明上她將眼前之人當做初次見麵的陌生人,但她內心肯定也恨的牙癢癢,看她太陽穴處不停抖動的血管就知道了。

律師剛準備開口,藍麟雙手交疊至於桌上,以一種似笑非笑的神情看向他們。

“我的律師會告訴你們,扣押未成年人是犯法行為。你們所安插的莫須有罪名滑稽可笑。我受她父親的付托,在他過世之後照顧她。根據他父親的遺書及其他相關文件,我是她法定監護人。在監護人不在的情況審問未成年人符合法律規範?”

“當然不符合。”律師立即接話,“我們相信你們因個人偏見對我當事人所監護的孩童做出冒犯行為。我們要求你們立即釋放她,現在!”

接下來律師就跟轟炸機似得輪番轟炸,將李青搞得頭疼不已。就在董琪相當煩惱的時候,一通電話替她做出了決定——鑒於輿論跟其他方麵的壓力,她的上司要求立即釋放‘無辜兒童’,將其歸還給監護人。

“開什麼玩笑!你認真的嗎?”

李青拍案而起,但是即便他抗議也無法阻止董琪執行上司的決定。董琪當然也惱火,但是她知道一直僵持也不是辦法。不管怎麼說,沒有物證這一點是他們的硬傷,就算鬧到最後還是不得不釋放這位最小的疑犯。

江帆死的實在太不是時候了,還將自己的遺言放在網上,造成很大負麵影響。他們不得不采取措施消除負麵效應。董琪表示夏雪為重要證人,依然需在法**詢問。律師表示接受調查跟正常的法律流程,隻要警方不要愈法扣押未成年人。李青跟董琪都知道,法庭也隻是走個流程罷了。如今他們已經處於弱勢,無法再扳倒夏雪跟她背後的藍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