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喧闐遍四鄉——徽州祭祀習俗
祠宇,宗祖神靈所依;墓塚,宗祖體魄所藏……祠祭、墓祭,皆屬展親大禮,必加敬謹。祭祀祖先,目的是敬宗睦族。
神之為民禦災捍患者,則祀之——以是否有利於自己為祭祀的先決條件。在這點上,徽州人也夠實誠的。
融宗族祭祀、民間信仰、群眾喜慶、演藝角逐於一體的祭祀、酬神活動,是徽州民眾精神生活的重要內容,是徽州民俗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祭祖習俗
1.祭祖種類
徽州宗族祭祖種類很多,主要有春祭、中元、秋祭、冬祭、燒年、祖先誕辰、祖先忌日等。從祭祀時令來看,主要有春祭、秋祭和冬祭;從祭祀場所來分,有祠祭、墓祭和家祭。其中,春祭、中元、秋祭、冬祭、燒年、祖先誕辰、祖先忌日等祭祀活動都在祠堂舉行,故稱祠祭;清明節在祖先墓地舉行祭祀,是為墓祭;家祭有的指合族之祭,有的指一支或一房、一門、一派、一隅之祭,有的指一家之祭。
《豐南誌·風土》記載,西溪南吳氏宗族每年主要祭祖活動有:正月初一,先後至宗祠、支祠賀祖;正月十八,各家祭祀祖宗像後,撤下裝匣保存;清明墓祭;中元節,各支祠祀祖,各家亦具素食和麵製品祭祀祖先;十月,展墓送寒衣;十一月,宗祠冬祭;臘月二十五,支祠祀祖;年終,各家祭祀祖先,謂之燒年;除夕,設饌祭祖。粗略統計,該村每年祭祖活動竟有九次之多,其中集體祭祖活動達六次以上。徽州其他地方祭祖活動大體相同。
徽州宗族認為,“祠宇,宗祖神靈所依;墓塚,宗祖體魄所藏。子孫思宗祖不可見,見所依所藏之處,即如見宗祖也。祠祭、墓祭皆屬展親大禮,必加敬謹”(《休寧宣仁王氏族譜·宗規》)。因此,祭祖活動為徽州宗族最隆重的大典。
2.徽州祠祭
祠祭主要有春祭、秋祭和冬祭。徽州譜牒記載,絕大多數宗族都是實行春、秋、冬三祭的,其中春、秋二祭舉辦時間一般在各季的仲月十五日,冬祭於冬至日舉行。宋元以來,徽州宗族大都將春祭(祠祭)與清明墓祭結合在一起舉行,即先在祠堂祭祀,再赴祖墓祭祀。至民國時期,多數宗族已逐漸取消了秋祭,每年隻行春、冬二祭。祠祭以冬祭最為隆重,一般都在宗祠舉行,“歲時伏臘,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禮》,彬彬合度”(清·趙吉士《寄園寄所寄》)。
冬祭又稱臘月祭。開祭之日,宗祠第一進廳設香案一座。過第一進為天井,兩廊設樂隊,一般有粗、細兩班,粗樂以嗩呐為主,配以鑼、鼓等,細樂以絲竹為主,配以笙、簫、管、笛等,另有三眼銃數支用於鳴禮。天井當中放兩個犧牲架,上麵擺著宰殺幹淨的整豬、整羊各一隻。享堂為祭祀中心,內擺三組供桌,陳設豬頭、魚、雞“三牲”,另擺放裝有菜肴、瓜果的祭碗、祭盤若幹,以及爵(酒器)、筷子等。中間一組供桌前設有香案,焚檀香末或柏枝末。
祠祭一般都是宗子或族長主祭,另有陪祭二人,執事十數人不等。執事人員統稱為禮生,依據擔任的具體職務,分為通讚(或稱“鳴讚”,即“司儀”或“主持人”)、引讚(或稱“引禮”)、司祝、司帛、司樽、司爵、司饌、司盥、司過(或稱“糾過”、“糾儀”)等。其中,司饌大都由兒童擔任,負責捧送祭品,俗稱“進饌兒童”。參加祭祀支丁的站位有尊卑之分,除主祭、陪祭、執事人員各有定位外,其他人員須按輩分大小、年齡長幼分前後、分行列於享堂、天井的兩側,“不得參越紊次”。
祭祀開始,燃放爆竹、放銃、奏樂,伴以香煙繚繞,以形成莊嚴、隆重、肅穆的氣氛。然後,陪祭人引主祭人開啟寢室龕(櫝)門,讓祖宗們“出來”享受供品。接著,主祭站香案前,依次行“三獻禮”,每次均須跪獻酒、饌於神位前,陪祭人同跪。其間,禮生穿插宣讀祝文、聖諭(即明太祖《聖諭六條》)和嘏辭。最後,按前麵儀式關閉寢室龕(櫝)門,然後撤去供品。至此,祭祀儀式宣告結束。儀式程序由通讚生唱,陪讚生複唱。其他禮生各行其職。
徽州祠祭都遵朱熹《家禮》,行“三獻禮”,即初獻、亞獻、終獻;祭品行“少牢禮”,即全豬、全羊,俗稱“豬羊祭”。此外,還有各種菜肴和瓜果。徽州宗族宗祠祭祖的祭品都非常豐盛,如歙縣東門許氏宗族春秋二祭,每次祭祀,“計用豚胙五十餘口,約二千餘斤,雞百隻,魚百尾,棗栗時果各百斤,蠟燭百斤,焚帛百端,香楮、蔬肴、美醢之類不及悉紀”。《岩鎮誌草》對明清時期岩寺的祠祭活動有較為詳細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