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規劃建設管理製度的變革(1 / 2)

規劃建設管理製度的變革因規劃內容的變質性、預測的不準確性、實現的茫然性等限製;在實現規劃目的的長期過程中,規劃的基本要素(對象、主體、目標、手段)等有可能發生變化;甚至代際交替也在不知不覺中進行著,人們不得不適時地對規劃進行調整。規劃主體、規劃目標、規劃對象、規劃手段等的變化,體現了規劃體係層次之間的複雜性。不同層次和不同部分的規劃相互交錯、互相聯係,協調各類規劃之間的關係,改革現行的規劃建設管理製度是時代變化和發展的需要。現行的以部門為主體編製的各類規劃,編製的內容和實施程序大多從自身的角度出發,往往存在著與其他規劃相互矛盾或相互影響的內容。空間上的協調可能相對比較容易,如高壓走廊的建設與城市其他建設用地的協調,隻要相關部門之間直接協調就可以了。而有些內容的協調可能就不是這麼簡單了。比如,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戰略的協調、城市交通規劃與城市空間形態的協調等問題,僅僅靠部門之間的協調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需要建立一些專門協調機構,理順現行規劃建設管理體製,是統籌安排和把握這些方向性問題的根本出路。此外,部門之間的職責協調也是規劃建設管理體係必須完善的重要內容。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過程中,因不同部門之間宏觀性規劃與微觀性規劃、微觀性規劃與城市的實際需求變化等的脫節明顯增多等原因,使得原來許多指令性的東西很難在具體工作中貫徹下去。規劃的管理工作人員必須提高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能力。隨著各級領導對規劃的重視、各級規劃技術人員業務水平的提高,要逐漸把規劃的權利下放到一線規劃建設管理機構,過分的權利集中反而會影響規劃管理的運行效率。因此,除了一些如資源環境等重大內容應強化全局性要求之外,一些日常性或地方性的內容應逐步下放其管理權限,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法律法規和技術性標準規範的完善規劃內容的多樣性、規劃變化的複雜性,要求我們不斷地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性規範標準。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技術性標準規範並不健全,不同部門製訂的規範和技術標準有時也存在著許多不協調。比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的用地分類標準、城市與村鎮建設的標準的不協調等。規劃標準的不協調容易導致在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有雙重或多重標準的產生,導致部門之間規劃的脫節,引起人們對規劃的嚴肅性和科學性的懷疑。當然,標準規範的協調,也需要與建設管理體製的完善相對應,這是法製化社會提高依法行政等執政水平的重要環節。8.8規劃技術的發展8.8.1地理信息係統的發展在城市規劃的技術發展中,發展最快的可能要數地理信息係統了。

地理信息係統GIS(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是一個活用計算機的數據庫功能和圖形處理功能係統,並把地理要素用點線麵的理論來展現的統計數據,用於支援政策決定的過程。地理信息係統的內容非常廣泛,它包括:地圖檢索係統(緊急出動係統、道路導向係統),規劃支援係統(國土信息係統、城市信息係統、CAD:Computer\|AidedDesign等),資源管理係統(農業、林業管理係統、地下資源探查係統),環境管理係統(廣域環境管理係統、EMS: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防災係統(災害預測係統、預警係統、對策係統),危機管理係統,市場管理係統(市場信息係統、客人信息係統),土地管理係統(地籍管理、固定資產征收係統),設施管理係統(地下埋設物管理係統、空中線路管理係統、道路管理係統)以及地圖自動作成係統(測量係統、地圖作成係統),導行係統(航空、船舶、汽車導行定位係統)等等。此外,城市數字管理係統,智能交通係統(ITS)等最近也在積極研發和推廣中。對話說明型手法的重視長期以來,規劃的編製和實施都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為。這種行為在規劃發展的初期階段,對規劃認識水平相對較低,在計劃性色彩較強時代,對快速推進城市化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但是,重視物質向重視精神的轉變、效率目標向價值目標的轉變、誌願者與NPO(Non\|ProfitOrganization)等社會團體的發展、個性展現的發展等社會背景下,要求規劃在編製和實施過程中更多地體現大多數市民的意願,以體現規劃結果和規劃過程的公正、公平與透明,這也是廣大市民的權利和責任。從某種意義上看,過程往往比結果更為重要。因此,為促進市民參與製度的深化,在規劃編製和實施過程中,需要建立各種居民參與的體製和平台,開發各種居民參與規劃的對話型方法,充實規劃製訂階段的聽取會、居民意識問卷調查、信息公開等製度,保證居民的意見能順利地反映到規劃中來。居民參與的體製和平台建設,除了體現城市規劃的公共性和公平性目的之外,還可以使民間的資金和技術、經營才智等資源得到有效利用。同樣,通用信息平台的建設,是促進部門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相互協調的重要方式。通過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設,可以及時了解各個部門最新的基本情況,促進在規劃的編製過程中的互相研究和相互討論,深化規劃的內容,從而使規劃編製成果和實施管理具有可操作性。實踐研究手法的重視由於城市問題的複雜化,使得僅靠從城市係統中剝離出來的東西建立城市的說明模型隻是城市係統的一個斷麵。用這種模型去分析和解析城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城市本身也在不斷變化和發展著,當新的情況出現時,所有的模型可能在一時之間還不能很好去對應和應付。因此,在規劃的許多方麵,通過一些實踐性的調查和分析,直接把研究與實踐結合起來的手法也受到不斷重視。比如,一些交通的實驗調查,新農村建設的示範區建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