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3)

占馬吉凶法第三十七

正日時,以勝先占之。勝先與吉將並臨所生之鄉,即吉;與凶將並臨所賊之鄉,即凶;以勝先上將及所臨之鄉,吉凶深淺,言之也。

假令勝先與青龍、太常,並臨木火辰來未之地,即吉,是為良馬也。若臨金鄉,即咬人;臨戌,躓戾;臨水,為病;臨醜,喜走。與玄武並,因放自亡;與白虎並,且死;與勝蛇並,驚敗事。他皆效此也。

占牛善惡法第三十八

正日時,以大吉占之。大吉臨木,為病;臨火,且驚,以得賣;臨金,且欲賣之;臨水,田牛也;臨土,畜也。若天地昤,且用神與天一並臨有氣之鄉,且入縣官。與白虎並,為自死;與勾陳並,為抵觸人;與勝蛇並,時時苦驚;玄武並,且亡遺。他效此。亡遺責大吉,大吉湖神也。一法,又責輯星下,亦責太衝也。

占羊可養得否法第三十九

正日時,以小吉占之。加金欲畜之,加木欲殺之,加火可畜,加水為衰耗。與吉將並臨有氣之鄉,即吉。與凶將並,即凶。得白虎為死,加寅戌數逢狼,加辰入墓亦死。

占豬善惡法第四十

以登明加巳午,即放;加水鄉,溷豕;加金木,可畜;加土,為病死;加王相鄉,欲與天一太陰並,為祀豕也。與凶將並臨囚死之鄉,為凶。登明與白虎並,即走失。欲知生死,以氣言之。有生氣生,有死氣死。自死與勝蛇並,為驚亡。加日辰、人年、人墓亦死。占亡失,登明加酉,不得。責未上從魁,不得。責巳上小吉日辰陰陽能製之,即得。

占犬可畜否法第四十一

正日時,以河魁占之。子能捕鼠,加卯能走獵,加巳午善聲,加未能鬭,加辰自死,加亥賣之,加寅狂走,加戌噴人。與太陰並,為用禱祀也。

占雞可畜否法第四十二

正日時,以從魁占之。加未能國,加金水可畜,加醜為自死,或被殺,加辰為子,加未欲用祀。與吉將並臨有氣之鄉,即吉。與凶將並,又臨囚死之鄉,即凶。

假令與勝蛇並,為好驚作怪祟。與朱雀並,非時好嗚。與勾陳並,雌雞坐嗚。與玄武並,且亡走。與白虎並,為狸所食也。

占奴婢下賤利主否法第四十三

正日時,視其日辰陰腸及用神、傳中、從魁,與吉將並,有王相休氣,與今日日辰相生,宜主。直用神上賊下,皆為吉,深利親附,甚蕃息。從魁不在日辰陰陽,及用神傳中又與惡將並,而賊今日,又用神賊上,其為慢諂,欲害其主。

假令八月壬子日日跌時,天罡加未,占奴婢吉凶。傳送為玄武臨壬,從魁為太常臨子,從魁與壬而王相相生,又在日辰陰陽中,勝先為用而臨酉,上賊下,此時古下賤者,皆好。

假令十月乙卯黃昏時,功曹加戌,上賊下,從魁為六合臨已,不在日辰陰陽中,又賊日小吉為用臨卯,下賊上,皆為慢誕,欲害其主。可畜也。

占買賣財物六畜知售否法第四十四

賣者,欲使今日之辰王相;買者,欲使今日之辰囚死;皆令物類之神在日辰陰陽及用傳中,與今日日辰相生,即吉,賣者,可售,買者可得。若物類神不在日辰陰陽中及用傳中,又與日辰上神相賊,買賣俱不得其所。

假令十月癸亥日日映時,功曹加未,占人買賣牛,小吉臨水,陰上神得功曹;勝先臨亥,陰上得大吉;為在陰腸中,又與辰上神不相賊,賣之與買,兩得其所。

假令是庚辰日,卜賣牛。太衝臨庚,陰上神得河魁;登明臨辰,陰上得勝先;大吉不在日辰陰陽中,是無其類也。日辰上神皆與大吉相賊,買賣兩不得所。

假令今日日上神賊大吉,客不肯取,辰上神賊大吉,主不肯與;日辰上神俱賊大吉,妄有所語。他效此。

占人亡所在吉凶法第四十五

正日時,視所問人鄉上神與今日,比者在,不比者為不在也。假令今日甲也,若問午地人在否?午上神得傳送,與甲為比,比謂有甲申之例也,則所問人在矣。假令午上神得大吉,無甲醜,為不比,所問人不在。

又一法,欲行諸人家,知人在否?正日時,神後臨日辰,與婦女欲飲酒。天罡臨日辰,在後家欲訟錢。太一加日辰,其作小車若木器。一雲近出欲遠。小吉臨日辰,其人在林上外未起。傳送臨日辰,行不在。從魁臨日辰,在後家。天魁臨白辰,其人病。登明臨日辰,其人在土上數錢。大吉臨日辰,在吏家須臾還。或雲在灑家正欲出。功曹臨日辰,在吏家與長者客語。一雲在家木作不出。太衝臨日辰,見在門中。一雲在舍北,作紅車處斫木。

占欲上書奏記見貴人法第四十六

欲上書奏記及見貴人,皆欲令所見事類神將,上下自相好,所臨上下相生,即大吉得福,非此者凶。假令上書欲見王者,天一居金火土,而加金火土之辰。見諸侯,以太常;見將軍,以勾陳;見二千石,以青龍;見令長,以朱雀。效此非必在日辰陰陽中,宜視其事類神將,觀其所喜善惡也。所應喜,歸母子。

占人奏文書劾事解否及何時來報法第四十七

日辰上得吉神將,有王相相生,即為吉。功曹與吉將並,青龍與吉神並者,皆吉。及直用神終見其子,有救者,為事解;無救者,為不解。

假令望文章所在之鄉在南方否?功曹、登明若青龍在北方下,為且至。以功曹、登明臨日辰,為至期。法以傳終救神,為至也。

占詞訟吉凶事勝負法第四十八

以日上神為客主,上賊下,先者勝;下賊上,後者勝。勝者不可令先者年上下相賊,上下相賊,雖勝後必敗殃。日辰上下不相賊,兩解不鬥。

假令八月丁巳日時加巳,年立卯,功曹加之勝先,加丁日辰之陽神,並比和此,為兩解者,準此。若欲以長幼,則知勝負。以今日長年辰為少壯也。日勝辰,長者勝,謂日勝辰上神也。辰勝日少者勝,謂辰勝日上神也。以日辰上將言之,以知其勝負。

假令將得勾陳,見以鬬爭事相告也。勾連將得白虎,忿爭至死。將得騰蛇,恐死有罪;罪謂被笞也。將得天空,所言非是,謂以論長短相告也。將得朱雀,當獄訟;謂爭口舌事也。將得玄武,胃辭而亡,亦主妄言。

假令訟者年立卯,傳送臨之,為年上下相賊,先者為客,後者為主。

占諸吏謀對計簿當見上官知喜怒法第四十九

正日時,視日上得吉神將,有王相及休氣,與所欲見事類神將相生,即吉。

假令欲見王者,以天一;諸侯,以太常;將軍,以勾陳,卿相、二千石,以青龍;令長,以朱雀;與日辰人年上下相生,即喜悅,所言並見聽。非此者皆凶。

假令欲見將軍,勾陳所居神賊日辰人年上神,即怒也。日辰人年上神賊勾陳,則將軍不肯見人。雖不相生,不欲相賊。

占諸欲攻條報隙法第五十

無令謀事類神賊謀事者年上神,及地下辰,皆凶。假令諸欲報,謀者之年立寅,白虎在傳送上,此白虎所居神賊人地年也。

假令謀者年立辰,而功曹臨之,而白虎所居神賊功曹,為賊人年上神,皆凶,不可行也。

假令數人謀繫在,各以共年上神,與所立之辰,與白虎所居神相賊,則凶;不相賊,有王相氣,則吉。王相者,則謂人年上神將也。謀殺人,以勾陳;盜人,以玄武;謀燒人屋,以朱雀;匿罪人,以太陰、六合;謀娶婦女,以天後。諸所造為事類,皆欲令賊事。事者,年上神也。各取其事類神,三傳之終於王相,為有福;於囚死,為有賊也。他準此。

占諸被賊圍邑陷陣客主勝負法第五十-

正日時,鬥加四季,利為客,可先起兵。鬥加四孟,利為主,宜後起兵,兵常背神後擊勝先,大吉也。鬥加四仲,不可起兵,客主俱敗也。若時迫不得不戰,即背小吉擊大吉,此為逆兵也。天地吟無舉兵,行伐必見圍也。若日暮欲休息者,兵將常居今日小吉時,前三辰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