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選手標定的方向是否準確,要由一個已經根據地理位置進行矯正的優質羅盤來檢驗。最接近正確方向的參賽選手為獲勝方。
比賽中是否允許使用鍾表,可由裁判來決定。
獵兔
獵兔遊戲適合兩名“獵手”在空間有限的地麵上進行。
找3個由棕色麻布做成的小袋子,每個袋子的長和寬分別為8英寸和12英寸左右,在裏麵塞滿幹草。
在森林中的指定場地上,兩名“獵手”身帶自己的弓箭站在一個直徑為10英尺的圓圈裏。一個男孩被蒙上雙眼,另一個男孩在不離開圓圈的前提下,將“麻袋野兔”扔到地麵某個便於隱藏的地方。隨後,被蒙上眼睛的“獵手”除去遮蔽物,在不離開圓圈的情況下找出野兔並向其射擊。像打高爾夫球一樣,得分最少的一方為獲勝方。如果後一名“獵手”必須離開圓圈,那麼他每向外邁出一步,就要得1分。看到野兔之後,他必須立即停在該位置向野兔射擊,直到射中一次為止。射中一次便假定野兔已死,無論射中了哪個部位。每射失一次,他就要得5分。
朝每隻野兔射一次箭之後,隱藏野兔的人便要與他輪流進行射擊。
如果“殺死”野兔的人是隱藏野兔的那名“獵手”,那麼就給另一名“獵手”即“獵兔者”的得分加上10分;如果是“獵兔者”射中了野兔,就從自己的得分中減去10分。如果“獵兔者”一隻野兔也沒有找到,那麼每尋找一次野兔失敗,就給自己加25分。
藏兔子的人不計分,而隻會給自己的對手製造麻煩。一次遊戲結束後,兩個人要輪換角色。每場比賽一般要用到兩對兔子。
敵方間諜
在圖騰柱上掛一條紅色或者黃色的馬尾巴,作為遊戲者的重要戰利品。敵方間諜必須偷到這份戰利品。當天早上,遊戲者的領隊四處轉悠,並低聲對每一名勇士說:“大家當心,營地裏有一名間諜。”最後,他會悄悄地走近那個他已經物色當間諜的人,並低聲對他說:“當心,營地裏有一名間諜,由你充當。”同時,他給此人一個顏色鮮豔的徽章,後者一拿到戰利品就必須立即戴上這個徽章。他不能私下裏把戰利品藏起來,而是要始終放在別人能看到的地方。他一整天都要想辦法擺脫這個戰利品的拖累,直到太陽下山為止。如果他在一群勇士抵近追捕的困境下,成功穿過河流或其他地理界限,那麼勇士們就要給他10枚箭頭(每枚價值2.5美分),或者給他大家一致認可的其他贖金。如果他安全脫身並且藏起了戰利品,就可以返回向裁判委員會索要10枚箭頭,作為戰利品的贖金。如果他被抓,就要向追捕者支付10枚箭頭,以作為人身擔保金。
捉人遊戲
這個遊戲的參與者為1名童子軍、10名或更多扮演敵人或獵犬的人,具體人數根據地形而定。倘若地形崎嶇不平或者樹林密布,則需要更多的人扮演敵人。
組織者給童子軍一封寄給“軍事指揮官”(“軍事指揮官”一般指他所進入房間的女房東)的信,送往一至兩英裏之外的某個地方,並告訴他要將信送到指定的3間房子中的某一間,回來之前要讓收信者在信上簽上他到達的時間,然後再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出發點。
敵人事先到童子軍送信途中的某個地點,而且在童子軍離開營地的同時,就派一名先遣隊員出發。他們的任務就是截擊送信的童子軍。
如果敵人在童子軍將信送到之前就抓住他,那麼他必須向每個人支付2枚箭頭(或者其他充當罰款的物品)用來贖命,而且截擊者還能拿著他的信當戰利品。如果他順利突破重圍,但在返回的路上被抓獲,那麼就要支付一半的贖金用來贖命。如果他順利突破重圍,但超過了規定時間,就算雙方戰平。如果他準時而成功地突破重圍,就可以向每名截擊者索要3枚箭頭,並且拿著信當戰利品。
截擊者不一定非得尾隨他進入房子(即城堡),而是在100碼處將其包圍起來。他們並不知道童子軍會到3間房子裏的哪一間去,但卻知道這些房子都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童子軍必須戴上一個顯眼的標誌物(帽子、襯衫、大衣或羽毛),可以騎車或者搭貨車等等,隻要他的標誌物清晰可見就行了。
佩戴標誌物的目的並非抓捕,因為“截擊不能搞錯對象”。
獵浣熊
這是一個室內遊戲,是在人們熟悉的“找頂針”遊戲基礎上發展而成的。
我們可以用一個假的小浣熊。可以直接做一個,也可以在一個現成的兔子玩具上加上尾巴和黑色麵具,再剪掉兔子的長耳朵,將其變成一個浣熊。
除一外人之外,所有人都離開屋子。留下來的人將浣熊放在某個可以看到的地方,位置高低不限,但一定要一眼便能望見。然後讓其他人進屋找。第一個看到浣熊的人靜靜地坐下,得1分。之後,每個看到的人都坐下,但不能給其他人提供任何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