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祁:“人的劣根性吧,患寡不患均。”
林思泉:“我知道,我租了村裏的地,然後這個地突然值大錢了,他們都眼紅。”
範祁:“你應該理解,村裏人的眼光隻有這麼短。你要讓他們看未來看發展他們根本做不到。”
林思泉:“我理解,可我心裏還是難受。”
範祁:“那你要怎麼辦?”
林思泉:“涼拌吧。”
她露出一個笑,神色沉靜:“先跟他們講道理,講的通就講,講不通就一拍兩散。”
她心裏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做的。
經曆了這麼多的事,生死關頭也窺見過,她越發的不想勉強自己,如果要活的委屈,委屈自己不如委屈別人,她不會因為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更不會為了成全別人的利益犧牲自己。
桃源村召開了一個村民大會,所有的村民們全都出席,林思泉隻講了四件事。
第一件,當初跟村裏簽訂了承包合同,並且在鎮政府登記過,合同完全真實有效,她合理合法的承包了小青山,並沒有占村裏的便宜,村長也沒有徇私。如果有誰不相信,可以去鎮上查合同原件,這樁交易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二件,桃源村就是個普通的小山村,為什麼這裏種的菜就可以賣高價?為什麼城裏人就願意來這裏玩?不就是因為這裏山好水好空氣好嗎?如果一旦這些都不好了,你們的菜還賣的出去嗎?城裏人還願意來花錢嗎?你們以為建個度假村就是好事?有建設就有汙染,到時人多了汙染更多,如果這裏的山山水水都不好了,你們賴以生存的東西全都沒有了,你們還願意拿未來換現在的這筆錢嗎?
第三件,方老板那邊說的很清楚,他看中的是她承包的小青山,泉水農莊的地盤,是她承包的,即使是要賣或是租出去,那她林思泉是第一受益人,跟村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隻要有那個承包合同在,未來幾十年內,這塊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她林思泉。
第四件,綠園是跟泉水農莊簽訂的蔬菜收購合同,桃源村隻是順帶,是她林思泉以朋友的名義請求綠園的老板大張幫忙,所以村裏人的蔬菜才能撘個順風車一起賣出去。這中間,賣菜收菜都是村委會負責的,從定價到付錢,她林思泉全程沒有參與,說她從中賺差價的,她不接受這個罪名。如果你覺得自己的這個菜賣虧了,那很好啊,趕緊說一聲,以後綠園不收了。
四件事講完,林思泉站在那裏看著大家,村民們鴉雀無聲。
大部分的村民們都動搖了,他們被林思泉罵醒了,是啊,泉水農莊是思泉的,他們憑什麼以為賣了就能分錢呢?還有思泉為村裏做了那麼多事,村裏有現在的發展全都是靠她,怎麼可以詆毀她?許多人都心虛了。
那幾個混子收了方老板那邊的錢,想煽動村民們繼續鬧,跟林思泉增加壓力,又怎麼肯就這麼算了?他們馬上站了起來,嚷嚷著,憑什麼村裏的土地就是你林思泉的?承包價格那麼低,中間肯定有鬼……
林思泉沒有說話,林長聚怒了!
當初思泉承包這個事村裏開過會,大家都同意的,並且那個價格開的並不低,當時大家分錢的時候還眉開眼笑的,現在有利可圖了馬上就換了一副嘴臉,做人怎麼可以這樣?
林長聚指著那幾個混子大罵一通,他當了許多年村長,在村裏威信高,那幾個混子即使想挑事,但是對上他也不敢高聲叫罵,隻敢小聲嘀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