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代表會選舉黎元洪為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月5日南京臨時政府發布《告友邦書》,宣告承認清政府在革命前與各國所締結的一切條約、所借外債、所認賠款及讓與權利繼續有效。

1月6日甘肅新軍起義,舉黃鉞為都督。

1月7日伊犁宣布反正,舉協統楊纘緒為都督。

1月11日孫中山組織鄂湘、寧皖、淮揚、煙台、關外、山陝六路北伐軍,擬同時發動,取道河南、山東、直隸,會師北京。下旬,開始北伐,但均進展不大。

1月15日孫中山電南方議和代表伍廷芳,宣告如清帝退位,宣布共和,則將正式辭臨時大總統職,將政權讓與袁世凱。

1月16日革命黨人楊禹昌等在京謀炸袁世凱不中,被捕犧牲。各省代表在南京開會,通過“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改總統製為責任內閣製。

南京臨時政府向袁世凱正式提出清帝退位優待條件,同意保存清帝尊號、優定歲俸等。2月10日,在參議院正式通過。

1月22日孫中山提出辭職五項條件,包括清帝退位、袁世凱宣布讚成共和並誓守參議院所定憲法等。

北洋軍將領段祺瑞等四十六人秉袁世凱之意旨,聯銜電奏,籲請清帝即日退位,立定共和政體。

1月28日南京臨時參議院成立,舉林森為議長。

2月12日清宣統帝溥儀下詔宣布退位。持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帝製最後終結。

2月13日袁世凱通電全國,宣言讚成共和。

孫中山向臨時參議院提出辭職谘文,在所附三條件中強調臨時政府設在南京、新總統到南京受任和遵守臨時參議院所頒布的一切法製章程。同時推薦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

2月14日臨時參議院接受孫中山辭職。通過臨時政府改設北京的提案,因孫中山等極力反對,次日複議,決定仍以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

2月15日孫中山率臨時政府文武官員謁明孝陵,以昭告清帝退位,民國統一的完成。。

臨時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

2月18日南京臨時政府迎袁專使蔡元培偕歡迎員魏宸組、宋教仁、汪兆銘等八人離上海北上,敦請袁世凱南下就職。27日抵京。

2月28日湖北“群英會事件”爆發。是日,由原文學社員組織的改良政治群英會聯合湖北軍界數千人在武昌暴動,反對黎元洪和孫武所把持的湖北軍政府,起事於當日平息。亦稱“湖北二次革命”。

3月2日迎袁專使蔡元培等將北方“兵變”、袁世凱不能南下等情,急電南京,請對袁遷就。6日,臨時參議院議決同意袁在北京受職。

3月3日中國同盟會本部在南京召開會員大會,製定新綱領,宣布以“鞏固中華民國,實行民生主義”為宗旨,舉孫中山為總理,黃興、黎元洪為協理。自此,同盟會由秘密轉入公開活動。

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13日,任命唐紹儀為內閣總理。

3月11日孫中山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凡七章五十六條。規定“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享有各種自由和政治權利。申明在正式憲法未製定以前,其效力與憲法相等。

3月30日袁世凱任命各部總長,外交陸徵祥、內務趙秉鈞、財政熊希齡、陸軍段祺瑞、海軍劉冠雄、教育蔡元培、司法王寵惠、農林宋教仁、工商陳其美、交通唐紹儀(兼)。

3月31日袁世凱任命黃興為“南京留守”,以統轄、裁遣南方革命軍。

4月1日孫中山正式宣告辭去臨時大總統職。

4月2日臨時參議院議定臨時政府遷北京。4日,議決該院遷北京。

6月18日英、美、德、法、日、俄六國銀行團在巴黎正式成立,籌劃向袁世凱政府舉借“善後大借款”。

6月27日同盟會駐滬機關部倡議組織完全政黨內閣,以反

對袁世凱專製。

8月12日孫中山、黃興聯名電同盟會各支部,就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事向全黨征求意見。

8月24日孫中山應袁世凱邀請,赴京商談國事,是日抵京。在京一月,與袁晤談十三次,宣布“十年不預政治”,願以在野身份興辦二十萬裏鐵路。

8月25日中國同盟會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共和實進會四會黨,在北京召開國民黨成立大會。舉孫中山為理事長。會議發布《國民黨政見宣言》。

9月9日袁世凱特授孫中山為全國鐵路督辦。

9月28日臨時參議院議決定以武昌首義日——10月10日為中華民國國慶日,又稱“雙十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