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判決如下......
好空曠的房間,對了......這是法庭,會被槍決麼?記憶太模糊了,隻記得到處都是警車,黑洞洞的槍口就頂在頭上,冰涼的手銬,兩具表情驚恐卻已經沒了半點生氣的屍體,還有渾身是血的我。
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次出現這樣的畫麵了,隻記得第一次的自己當時手腳發麻,大腦供血似乎停止了嗡嗡的響,聽不清周圍人們在說什麼,很吵很吵。然後被什麼鈍器一下擊暈,再次清醒的時候不是在警察局就是在法庭上,這次會不會是最後一次?會不會被槍決?嗬嗬
還真希望被槍決,二十九歲的我這些年到底做了什麼......
判決書!季文濤因故意殺人,**,手段極其凶殘,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但由於其患有重度間歇性精神障礙,且處於病發期間犯罪。現判決如下: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無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送第二精神病院治療。
對了,我叫季文濤今年二十九歲,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嗬嗬,精神病一個冠冕堂皇的病,殺人也不會死的病,就像電視劇裏的雙重人格,真的出現在了我身上,偏偏說話做事唯唯諾諾的我,另一個人格卻殘暴又變態。我不是知道另一個我會在什麼時候冒出來,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成現在這樣,聽抓我的警察說我很危險更變態,殺了自己的父母還有鄰居,抓到三次跑了三次,這次更變態,抓了一對情侶,把男的殺了把女的扒光了跟跟一條大狼狗關在一個籠子裏,當著女的麵割了那男的肉喂狗。據說屍檢結果是那女的是被性侵加過度驚嚇致死的,但在女的體內卻沒發現我的性侵證據,隻有一些狗尿,真的好變態,我聽到的時候自己都一陣反胃,而這的的確確是我做的。
還是不會死,還是要聽那該死的咒罵聲,麵對那冰冷的病房,麵對那拿人當畜生的第二醫院,然後或者另一個我逃跑繼續殺人,或者治好病去監獄坐牢,這一切早在五年前已經被注定了......可是到現在卻還是沒想起來到底發生了什麼,怎麼會變成這樣,就這樣被打了鎮定劑,被法警押上警車,警車再一次朝著那個第二精神病院駛去......
我出生的這個城市不大,三麵環山,沒有山的那麵是一條河,不寬不清澈。當地人習慣叫它孬水溝。法院離第二精神病院不遠,法院是挨著孬水溝建的,過了孬水溝往郊區再開不到二十分鍾的車就是那該死的醫院了。五年前我第一次病發也是第一次被送到那裏,那是個三棟建築的院子,正門是宏偉的辦公樓,人摸狗樣的院領導呆的地方,也是唯一有女醫護人員的地方。再往後是職工宿舍兼門診樓,最裏麵的一棟才是住院部,這是一個九層的工字樓,一共六百九十間病房,不是樓層麵積大,隻是因為每間病房都是隻有不到十五平米的單人間。拋去一個四平米的衛生間,這個房間隻有一張床一個床頭櫃還有屋頂上一盞不太亮的防爆燈。窗戶上是手指粗的鋼筋,這簡直比牢房更像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