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二(2 / 2)

待鄰居們七手八腳把曹亞漢弄到醫院,又去派出所報了案,時間已到下半夜。

現場早被破壞,幹警韓劍等人搜尋了一陣,從外屋地的水缸中搜出了那把行凶用的菜刀。這菜刀是陳小英家的,放在砧板上,看來凶手事先並沒預備凶器。

這能說明什麼呢?凶手本來是信步在街上走,偶爾闖入民宅,從而產生犯罪動機?不對。陳小英家的大門是曹亞漢自己設計的,那門插銷兒是一根L形的鐵棍,一端弄成四楞體的固定在鎖孔內,外人萬難弄開。罪犯進入院內肯定是有預謀的。罪犯應具備以下條件或特征:1,知道曹亞漢每天晚上十點釧才回家的規律;2,有足夠的時間研究陳小英家的院門,因為那個鎖眼不太顯眼,弄明白了,“鎖”的位置以及開鎖的方法需要一定的時間,很可能經過多次試驗,因此其住處可能離陳小英家較近;3,附近有熟人或本人認識曹亞漢,帶帽子捂口罩大約是怕被陳小英記住特征這樣假如後一敘述很可能被曹亞漢認出;4,跑得較快。

當然不排除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對方禿頂什麼的,比如湊巧路過陳小英家恰巧開著門被他發現了開門的規律什麼的,那樣,罪犯就不一定限於上述幾個條件了。

新建街屬於城郊西部居民小區,這地方大約有四五百戶居民,人口雖不多,但居民成分挺雜。有煤礦的工人,有機關的幹部,還有市郊菜民。近幾年政策開放,南方一些省份陸續有搞建築的彈棉花的修鞋垢做木工活的,也租了房子在這兒立炊……

韓劍腦袋裏象養了一窩蜂,翁翁亂叫。這也是件“未遂強奸遂人案”專案組長。

“那家夥多高兒?”

“也就小曹那麼大個兒吧,一米七左右。”

“胖,還是瘦?”

“一般。”

“年齡?”

“三十來歲。”

“長什麼樣兒?”

“看不出來呀,他捂巴的挺嚴。”

“眼睛大不大?”

“不算大。”

“雙眼皮還是單眼皮?”

“我也沒注意。”

“說話聲音有什麼特點?”

“戴口罩,聽不真。反正是當地口音。”

“那你回憶一下,他身上有沒有長得特殊的地方?”

“……”搖頭。在意料中又最怕的是搖頭。

根據陳小英回憶,罪犯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適中,年齡在三十上下,本地人口音,可就憑這些?這樣的人多著呢。

假設罪犯哪隻手缺半截指頭,或是鼻子旁邊有塊疤啦痣啦什麼的,再不然說話有點結巴或明顯的公鴨嗓之類的也行。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