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禁毒(01)(2 / 2)

魏浩這個人其實挺不錯,雖然平時他也叫小弟收收保護費什麼的,但隻要天高的人出了事第一個站出來的往往都是他。我衝魏浩點點頭說:“這樣吧,以後你們三個組織每天出十個人晚上七點到十點到車棚守著,我們非得逮到這個賊不可。”守株待兔雖然是個笨辦法但記得某位前輩曾說過:笨辦法往往是最管用的辦法。而我實在也想不出別的招。

“我沒意見。”洋哥先舉手表態。“既然雞哥決定了,我們還能說什麼。不過抓到這個小子一定要交個我處理,我要讓他知道天高不是讓他亂來的地方。”張超也跟著附和著。

我見大家都沒意見,站起來說:“既然大家都同意,這事就這麼定了。你們再商量一下細節問題,我先走了。”我還是一貫作風,能交給別人的事絕不親自辦。況且我這個老大手下沒兵,是個光杆司令。

晚自習我正在給北野晴寫情書的時候就聽外麵吵吵鬧鬧的,我現在才發現有女朋友實在是一件麻煩的事:白天得陪她,晚上得送她,回家後還得打電話,最讓人受不了的是每天早晨還得交一封情書,少一天也不行。本來我也找搶手代寫可北野晴一眼就看出來了,害得我耳根子腫了好幾天。

“抓到偷車賊了!”外麵有人大叫起來。這麼狠!昨天才偷了兩輛,今天又來。難道這就是兵書上說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看來這個偷車賊還是個將才。這樣想著我和幾個同學一起跑到車棚。

這時這裏已經圍了一大群人,中間七八個人將偷車賊打倒在地上使勁用腳踩。張超也來了,那個踹得最凶的就是他。那個偷車賊用手護著頭蜷縮在地上也不求饒,隻是不時發出幾聲慘叫。“咦,他不是七班的王雷嗎?”人群中有人認出那個偷車賊來。張超聽見這話又使勁在王雷頭上踩了兩腳罵道:“操你個吃裏爬外的東西,自己人也偷!”

王雷我是聽說過的,他可是天高的明日之星啊。雖然家境不好但為人很上進,年年考試都是全市第一。我走上去拉開張超說:“阿超,算了。給他一個機會,都是同學,讓他把賣車的錢交出來賠個大家我們就當什麼事也沒發生過。”既然都是同學我們也不必太過火,而且在讓他們打下去王雷就快不行了。張超又用力揣了兩腳才停下來說:“雞哥,就是一個學校的才得往死裏揍,要不傳出去別人還以為我們天高的人沒家教。”

“好了,他也快不行了,就給他個機會。”別人見我出麵替王雷說情也都停下手來。我對站在我旁邊的兩個人說:“你們把他抬到校醫室去,順便告訴他限他一周之內把那些錢交出來,要不我也保不了他。”

“雞哥,小弟敬你一杯,現在我們‘熱血’在你的領導下可是如日中升啊,江湖上的人現在誰不給我們幾分麵子。”李力舉起酒杯對我說。“這不全是你的功勞,我這個老大可是從來不管事的。”我也笑著端起酒杯。“這可也全是靠雞哥的聲威,現在道上有誰不知道‘熱血夜叉’的?”黎天也湊過來說。我笑笑仰頭喝幹杯中的酒,轉過頭來看舞池裏那群紅男綠女拚命扭動身體,瘋狂釋放青春。

這是“熱血”旗下的一間迪吧,我本來不太喜歡這種場合,但有時兄弟們來開心時我也得來湊湊熱鬧,以免顯得我這個老大太孤僻。咦,那小子不是王雷嗎?我在人群中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昨天他在學校被揍了個半死今天還有精力上這裏來,我還真是太佩服他了!不過他好像和他身邊的那個金毛小子發生了什麼爭執。

*********************************************更名啟示:匆匆忙忙間我已經寫了十餘章了,現在書的的情節發展已經和我最初的構想有些偏離,我本來是打算寫主角最後仍然是一個平凡的人,現在看來卻仍逃不開簡介中的兩種結局去.所以決定更名為.大家覺得這個名字怎樣?給點意見.如果覺得還是以前的名字好,我會考慮仍用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