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是誰?”看著麵前側躺在床上、慵懶的白發老頭,少年習以為常的叉起了腰,不客氣而道。
可床上,看著少年氣呼呼的臉龐,這白發老頭就像是免疫了一般,淡定從容的掏出了腰間的酒葫蘆,喝了一口,哈了口氣,依舊不厭其煩的回答著那一句話:“目前的身份是白雲城的掌門!”
“既然如此,那您大人物的,何必老纏著我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乞丐?”少年接下道。
白發老頭則不在乎的玩起了他手中細長的煙管,轉了幾圈,淡淡應道:“原因有三,一來老夫想隱藏身份,不過,就算被你知道了也沒關係,因為別人也不相信你的話。二來,老夫要找一樣東西,暫且隻好住你這兒。三來小娃子,你是個有趣的人。”
少年無語,原因也有三,一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什麼有趣的人,他就知道自己倒了八輩子黴的人,二來這老混蛋說想隱藏的身份,就連他自己都不相信,三來這老混蛋這一個月都賴在這窩裏,也沒見他出去找什麼東西。
盡管臉上還是不悅之色,但是他似乎沒有趕走白頭老頭的意思,轉身又忙碌起了家務活。這般場景,這般對白,像是重複播放了在這短短一個月裏發生了不少於十次!
每每如此,少年都會想起一個月前的一個晨曦,他就是在此遇上這個白發老頭,少年的生活因此增添諸多無語與汗顏,也在此,他的命運將發生戲劇性的大轉折。
先說說這個少年,落霞島人士,是一個孤兒,曆經十六年滄桑路途的他,走到如今還是一無所有,無權無產無名,外加無美眉,但獨獨還有一個別人對他的統稱——小乞丐。
在這樣風雨無阻而有平淡無奇的日子裏,他已經足足走過了十六個春秋,他本認為生命該如此下去,而就在上個月,即五月的一個晨曦,直至遇上那個白發老混蛋,他悲劇的生活除了多了幾個杯具,就是幾分悲劇。
不多廢話,話說起五月那一個晨曦,於西海的一座海島——落霞島中,白霧彌漫,籠罩了整片島嶼,於遠處,在濃霧之中,隱隱約約能看過一圈人形的輪廓,待走近,身形單薄矮小的少年隨漸行漸近而逐變清晰。
這個少年雖然矮小,但好在長得麵容清秀,在人群之中也算是出奇,就見他麥色皮膚裏,柔眉順目,帶著幾分實誠,更有幾分少年的稚氣未脫。目光慵懶,墨色的眼珠裏透著絲毫的淡淡幽光,少了這個年紀時該有的鋒芒,但讓人一眼看去,就會心生些許好感。隻不過,也有人認為這是廢柴的表情,再加上這個少年一頭黑發沒有修飾,像狂草一般,這種印象更是深入人心。
作為一個資深的窮困小乞丐,不用多說,用膝蓋想想都能知道,餓肚子就是他們的代名詞。所以這個點上,少年早睡早起不為身體好,就為身體飽。
他在落霞島的東路林晃蕩了許久,不為別的,目的有二,一來是沿途采摘野菜,二來才是他的真正的目的,趕往集屍地。
所謂集屍地,即臨時集合屍體的地方,並非埋葬屍體的地方,這些屍體要經過清早的洗禮,等到夕陽西下之時,方才被運往小葬崗進行埋葬。
乞丐少年不是盜墓者,他沒那個實力,不過,他是個盜屍者,所謂盜屍者,並非盜取屍體的人,而是盜取屍體身上衣物的人。在集屍地上的屍體,大都身上都帶有一些陪葬品,再算再不濟,一身衣服還是有的,所以,為了身體飽,乞丐少年打起了這個算盤。
不多時,乞丐少年便到了集屍地,他環視了四周,見沒人把守經過,便大著膽子,靠近那些屍體。這一靠近,乞丐少年先是感覺原本清晨新鮮的空氣,頓時多了幾分屍體的腐臭味,而眼前,那些死者們青白色的臉龐愈加清晰。
對於這點,或許有人認為乞丐少年無德,但是對於一個乞丐而言,能吃飽穿暖才至關重要,想太多則有些迂腐無用了。而且,做一個盜屍者也不易,除了要有接觸屍體的膽量,更要有不畏重口味的非大眾心理,不然,脫屍體衣服的時候,哪個頭斷了手折了,一地腦漿和爛肉的,還要不要工作下去!
嗅著這些令人隱隱做嘔的味道,乞丐少年眉頭一挑,並沒有立刻伸出他的邪惡之手,而是肅然站立於屍體正中,閉上眼睛,虔誠的雙掌合十,嘴裏喃喃而道:“各位大哥、大爺、大人們啊,路經此地,能見到各位大人物,小弟我實在三生有幸。我知道各位雖然人去了,但精神還在,不過錢財乃是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那就願各位犧牲小我,成全大我。但是,小弟我也不是個不問自取的小偷,我可是個正正宗宗的老實子弟,若是我算到三,各位沒有說話的話,那就是答應了。”
“一、二、……”乞丐少年說著便還真的數了起來,樣子看上去還真是挺有幾分模樣,要多虔誠就有多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