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瑾。今天我結婚。
我現在正在化妝,估計得花個三小時。好了,趁這個機會,讓我好好回想一下自己是怎麼決定要嫁出去的吧,也許此時後悔還來得及呢。
我的新郎名字叫做趙之傑,高大英俊,風度翩翩,事業有成,溫柔多金...OK,但凡你能想到的形容好男人的詞都可以拿出來用,總之,他絕對是天底下大多數女人心目當中的白馬王子,理想夫婿。
他當然也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夫婿。說句實話,從第一眼在公司見到他起,我便注意上了他。那時候他整天圍著我們項總轉,目光癡迷,一臉呆相,跟他在投資界赫赫有名的“火狐”形象大相徑庭,就是傻瓜也看得出他對我們項總有多著迷。不過我倒是很理解他,畢竟他發癡的對象是項總嘛,不管什麼人被項總迷住都是可以理解的。
現在我得回過頭來說說我們項總了。其實項總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的婚姻。趙之傑之前我有過若幹男朋友,可沒一個能夠維持很長時間的,原因無它,他們總是在見過項總之後要麼要我辭職,因為他們不能忍受我天天上班都對著項總。我想他們可能是自卑,也有可能是嫉妒,whoknows?要麼就轉頭追求項總去了。我個人覺得,後麵一種反應比較正常一些,比較像個男人。
項總是個什麼樣的人?好吧,按照由外及裏的順序來說,第一,他是個美人,而且是我平生所僅見的大美人。別跟我說用美人形容男人不太恰當,你見過他就知道這形容有多恰當了。第二,他是個好人。聰明能幹,溫和善良,就是有點古板正統,所以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他為什麼會選擇跟男人在一起。第三,他是個傻瓜。沒錯,這家夥傻得很,擁有那樣的美貌卻不懂利用,真是氣死人了,資源啊!我要是他早十年就成為富豪了,還用傻兮兮地奮鬥這些年?
你問我為什麼會跟趙之傑結婚?是啊,明明趙之傑對項總如此著迷,我是怎麼把他弄到手的呢?說來話長,項總原來的戀人叫張翌,是個特別可愛的孩子,做的菜特好吃,對項總特別好,我知道項總也深愛他,隻是項總不是那種把這些東西掛在嘴上的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真的是幸福,看了就令人羨慕。可是張翌為了救項總被撞死了。什麼?是,今天是我的大好日子,可我忍不住要想起這些事,我也沒辦法啊。
我覺得項總那段時間其實已經死了,如果不是那個叫韓靜的男人的話。那個男人太強勢了,牛人一個,連顧總都放心把項總交給他去照顧了。顧總是誰?顧總是項總的青梅竹馬,而項總是顧總的理想,偶像,精神支柱。好了不說他了,反正那個韓靜什麼都不要了,全天24小時盯著項總,連上廁所都跟著。這人對誰都沒個好臉色,隻有對著項總才會笑一笑。對了補充一句,這人是趙之傑的發小,今天要做伴郎。天哪,希望他別把我那群叔伯阿姨們給冰到了。Anyway,韓靜對項總照顧得是真不錯的,項總生是被他拉回這個世界的。就衝這一點,一會要是他嚇到我的客人我也勉強原諒他好了。
哦跑題了,回頭來說趙之傑吧。那時候他辭了總裁的職務跑過來開公司,正是項總狀態最差的時候。我一看就知道他還沒對項總死心,便跟他談了一次話,讓他放棄,告訴他他爭不過韓靜,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跟他說類似的話了。然後這家夥就對我說,不如我們結婚好了。我想我當時一定表現得很吃驚吧,因為趙之傑那家夥笑得肆無忌憚的,難看死了。不過他說的話還蠻有道理,他說其實他也明白自己沒戲,所以不如跟我結婚,因為我算是項總身邊的人,這樣還能跟項總保持近距離,而且他也還挺喜歡我的。我承認我當時是有一點生氣啦,不過回頭一想,這其實是對我蠻有利的,自己本來就對這家夥很有好感,但這種男人搶手得很,很難追到手,本來幾乎不可能的事情現在很輕鬆就能變成現實,幹嗎不試試?於是乎我們便相處了一段時間,然後發現彼此的興趣愛好還蠻配合,相處起來也很合拍很開心,也懶得再拖下去,很快就決定訂婚,畢竟時間就是生命啊。
我跟項總說我要跟趙之傑訂婚的時候,他很吃驚,問我是不是真的愛趙之傑。我說那當然,像趙之傑那麼有魅力的男人我怎會不愛。然後這個傻瓜就很開心很真誠地祝福我,搞得我也熱淚盈眶的,結果一不小心,對他講了一大堆話,現在想想,其實韓靜應該感謝我呢。我知道項總很依賴韓靜,有點像嬰兒依賴父母,可韓靜擺明了對項總是那種心思,完全的南轅北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