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民間故事 10.楊乃武與小白菜
楊乃武和小白菜之間怎麼就傳出“羊吃白菜”的說法?小白菜的真名叫什麼?楊乃武是個怎樣的人?後來發生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經曆了哪些曲折變故?
楊乃武,字書勳,又字子釗,居住在餘杭縣前街澄清巷口。父親楊仆堂以種桑養蠶為業,家道小康,生有兩子一女。
楊乃武正直,愛打抱不平
楊乃武是家中的第二個兒子,所以人們稱他為楊二先生。1860年,楊乃武在20歲時中秀才,33歲時中舉,也就是冤案發生的那一年。
他是一個正直和愛打抱不平的人,經常為鄉親們寫訴狀,所以那些恨他的人稱他為“訟師”。他也是一個性情孤傲的人,有自己的行事原則,不太理會別人的看法。這些都使他與官府格格不入。
“小白菜”18歲與葛品連成親,租住楊乃武家後屋
她是一位白皙美貌的女子,平日喜歡穿白色上衣和綠色褲裙,人們稱她為“小白菜”。“小白菜”畢秀姑18歲那年與葛品連成親,租住楊乃武家的後屋一間,兩家相處和諧,畢秀姑常到楊家聊天吃飯,楊乃武教畢秀姑識字讀經。街坊中好事之徒便傳言“羊(楊)吃小白菜”。
小白菜原名畢秀姑,關於她的身世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說她是太平軍戰士的女兒,太平軍敗後從南京逃難到餘杭,父親死後她由喻王氏撫養,也有人說她是餘杭倉前畢家塘人,從小死了父親,母親改嫁給小販喻敬天,秀姑隨著母親到了喻家。
“小白菜”惹官司
畢秀姑在楊家租住時和楊乃武夫妻關係密切,楊乃武與其同食,並教她識字讀經,在市井中傳出 “羊吃白菜”之言後,葛品連在對畢秀姑的滿腹懷疑中,與妻子搬出楊家,移住太平弄口。
同治十二年(1873年),楊乃武考中舉人。同年,曾在他家租住過的葛品連突然暴病身亡。葛品連一死,一度流行的“羊吃白菜”各種傳言,再次紛起,而葛品連母親沈喻氏疑心兒子死因不明,即到縣衙告狀。
知縣劉錫彤素與楊乃武有隙,聞告後,帶縣衙仵作(即今法醫)沈祥前往驗屍。沈祥草草認作“服毒身死”。劉錫彤將畢秀姑帶回縣署審問,供不知情。次日動刑逼供,畢秀姑受刑不過,誣稱與楊乃武私通,後授予砒毒,謀殺親夫。劉錫彤即傳楊乃武對質。楊乃武不認,怒斥知縣誣陷。因楊乃武是新科舉人,不便動刑。劉錫彤遂申請上級請其舉人斥革,然後對楊乃武動刑,楊被迫誣服。
劉錫彤認為案情已明,就向杭州知府陳魯作了報告。杭州知府陳魯看過案卷,見楊乃武並未承招,難以定罪,即令餘杭縣把人犯解府複審。
劉錫彤害怕翻案,趕緊修改案卷,然後將案卷人犯移送杭州府,並花錢對知府陳魯及各色人等進行打點。於是,陳魯第一次提審就大刑伺候,楊乃武受刑不過,隻得承認授予畢秀姑毒藥,囑其毒死親夫,又胡亂招認毒藥乃向餘杭倉前鎮愛仁堂藥店店主錢寶生買的四十文紅砒,謊稱毒老鼠用的。陳魯獲此供述後未傳錢寶生當堂對質,而是讓餘杭知縣劉錫彤查問。劉錫彤結案心切,便誘使愛仁堂店主錢寶生作了偽證。至此,盡管店主姓名不能對號,杭州知府陳魯認為全案事實已清,判決“楊乃武斬立決,葛畢氏(即“小白菜”畢秀姑)淩遲處死”,上報浙江按察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