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司理論與中國改革(1 / 3)

從科斯說起:公司是市場海洋裏的島嶼

計劃經濟的一個思想起源,是公司理論。馬克思論述過,大公司內部有計劃,而整個社會無計劃,正是這個矛盾將把資本主義推向滅亡。那時的看法,是生產力越來越社會化,所以公司就會越來越大,直到覆蓋整個經濟,把大公司的內部計劃變為全社會的計劃。這樣看,計劃經濟的理論,其實最早就是一個關於公司的理論。列寧講得更清楚,無產階級領導的社會主義,就是把全體社會成員都變成國家公司的雇員,整個經濟就是一個超級的國家公司。

科斯回顧他的公司理論時,明確講,他自己曾經受到列寧上述思想的影響,即國家也可以看作是一個大公司。當然科斯提供了關於公司的經濟學分析。他首先問:在“充分競爭”的市場裏,既然可以用價格機製配置一切資源,為什麼還存在內部似乎不靠價格機製運行的企業呢?科斯的答案是市場的價格機製有成本。這個“成本”,不是原來人們都熟悉的生產成本,而是在生產成本以外、為了完成產品的交換而發生的交易費用。隨著市場的擴大,交易費用要耗費很多資源。在一些場合下,把運用價格機製的“市場協調辦法”,換成在內部不講價錢、靠命令指揮的“企業協調辦法”,可以顯著節約交易費用。按照科斯的這個理論,公司無非是節約交易費用的一種組織。

非常有意思,科斯是從“完美市場”出發,發現了市場交易存在費用,然後走到了市場裏的企業組織。不過,科斯可沒有走到國家超級公司那麼遠,因為他的分析還顧及到另外一個成本,即“組織成本”——當公司把原本通過市場交易的活動集中到企業內部之後,公司組織的成本(包括決策、監督、管理的成本)就上升了。

完整地看,科斯的企業理論就是同時考慮兩種成本:公司可以節約市場交易的費用,但又必須為此支付組織成本,當公司節約的交易費用與由此增加的組織成本在邊際上相等的時候,公司與市場的邊界就確定了。科斯用了他老師當年用過的一個形象的比喻,真實的市場經濟好比大海,公司就是海洋中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島嶼。在科斯看來,在交易費用與組織成本並存的真實世界裏,海洋不可能覆蓋一切,島嶼更不可能覆蓋全部海洋。

改革起點:運轉不靈的超級國家公司

社會主義國家的改革,與科斯的出發點剛好相反。科斯從當代經濟學的“完美市場”假定出發,發現了企業或公司存在的理由。前蘇聯和中國的體製改革,則是從實踐上的計劃經濟,即一個超級國家公司的現實出發。這個超級國家公司,把所有經濟資源掌握在自己手裏,靠國家機器的政治權威、強製力和全盤計劃來組織國民經濟。雖然列寧掌權後有過一段“新經濟政策”,就是國家僅僅控製經濟命脈,而把大量小工業、小商業和小農業都交給私人和市場,可是那一段很短暫。斯大林推進了全盤國有化,把蘇維埃經濟組織成列寧在革命前設想的超級國家公司,內部靠行政命令組織計劃經濟,不給私人產權和自由市場活動留有合法地位。

輪到中國在更落後的一個農民國家裏建設社會主義,大框架也是學蘇聯。不過毛主席對蘇聯的高度集權也不甚滿意,幾次試驗分權,把中央的權力下放到地方。回頭看,那也隻是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分權,就是一個超級國家公司外加許多地方政府公司。這當然還不能構成市場經濟的基礎,因為在“一大二公”這樣的問題上,毛主席一步也不讓。真有哪裏的地方政府把經濟決策權放到私人手裏,他老人家一定叫停,如1962年批“三自一包”,叫停“包產到戶”。所以整體看,改革前中國雖然有分權,但絕不接受私人產權,也沒有私人之間的自願訂立市場契約的合法空間。整個經濟架構還是一個超級國家公司,不過內部則是一個程度不如蘇聯那樣“高水平”的計劃經濟。

這樣看,社會主義改革的實際出發點,並不是交易費用太高,所以要靠擴大企業組織去節約市場交易費用。多少年來困擾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是超級國家公司的組織成本太高,計劃經濟失靈,資源配置的效率太低。千百萬人在和平時期要改善生活,涉及多少供求的變量及其協調?靠計劃經濟、超級公司集權決策去對付,信息成本太高,而人們工作勞動的激勵不足。1977年中國改革的前夜,開過一個國務院務虛會,反思為什麼中國與西方主要國家的經濟、技術差距被拉大了,主要結論就是過度集權的中央計劃經濟越來越轉不動。

改革發動:權力下放與農村包產到戶

問題是,超級國家公司成立之後,一旦發現組織成本太高,究竟走哪條路線才能把經濟運轉的成本降下來,確是一個前無古人的任務。科斯的理論發現,說的是市場裏的交易費用太高,可以擴大企業組織來加以節約。但是社會主義改革麵對的困難,完全自成一家:國家超級公司太大,組織成本太高,怎樣才能有效降低呢?

方向似乎容易確定,那就是從覆蓋全部國民經濟的超級國家公司,轉向給“市場的海洋”更大的空間,讓看不見的價格機製之手在配置資源方麵發揮更大的作用。這也許就是“市場化改革”戰略的由來。但是,在鐵板一塊、一切歸公的體製下,市場究竟如何重建,人類曆史並沒有現成的經驗和理論。

科斯在1959年的一篇論文裏提到,清楚的權利界定是市場交易的關鍵條件。這個命題包含了一個樸素的道理:如果一件東西不是我的,那我哪裏有權就把它賣給你呢?所以,交易要以權利界定為前提。既然市場經濟以交易為內容,那麼市場的前提就是清楚的權利界定。

中國的改革,在實踐上是從重新界定權利入手的。在《鄧小平做對了什麼》一文裏,我回顧了這個過程。原來的公有製計劃經濟,其實是一套權利界定,即人們可以怎樣行為、不可以怎樣行為的一套製度規範。在改革形勢的逼迫下,權利被重新界定,正因為重新界定了權利,特別是重新承認了私人產權和轉讓權,市場關係才重新在中國發展了起來。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部署的改革,是擴大國有企業的自主權。那是基於四川的地方改革試驗,把原來由國家經濟機關控製的決策權,放到企業層麵。這也是對外部衝擊的一種反應,因為外資開始進入中國,它們可以快速作決定,但國企不行。什麼都要批準,很大的國企連蓋個廁所都要申報批準,所謂“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福建的國有企業廠長說,不是我們沒有競爭能力,而是我們的手腳都被捆著,國家要先給我們鬆綁。新華社記者調查重慶鋼鐵公司的故事很有名,那裏有一套設備是洋務運動時代的,能耗極大,如果把動力改一改,兩年的能耗節約就可以把投資收回。可是報告打了多少年,還是沒有批。所以當時改革的口號是放權、鬆綁。

有意思的是,擴大企業自主權還沒有在全局推開,農村的包產到戶改革就提上了日程。在紀念農村改革30年的會上,當年主管廣東農村工作的杜瑞芝講了一句精彩的話:農村改革的第一動力是農民的肚皮!就是種地的人吃不飽飯,肚子餓得不行,逼著搞包產到戶。也不是第一次,最早的包產到戶是在溫州永嘉縣,1956年下半年高級社就開始搞了;1961年安徽省有40%的生產隊搞了包產到戶。問題是以前每次形勢一好轉,臨時政策就收回了。

中國路徑:底層創新,合法承認

仔細觀察1978年後的農村改革,同過去一樣,是農民和生產隊幹部首先在底下改,自發地搞包產到戶。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裏呢?就是上層的政治思想路線有了根本變化,執政黨痛定思痛,提出實事求是,反對本本主義、教條與僵化。在這條思想路線下,一些地方敢於率先承認底層的改革實踐,至少不打棍子,允許試一試、看一看。一批地方看到了改革的效果,中央再用政策文件給予承認,最後立法承認,完成權利重新界定的合法化全過程。

這條“中國路徑”非常有價值。因為權利的界定與重新界定,行為和預期,如果預期不穩定,人們就不會有長期行為。中國的辦法是對底層改革先局部承認,然後不斷重申“政策不變”、“長期不變”,最後時機成熟,推進立法,把改革重新界定的權利真正在法律層麵“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