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華俊,是一名網絡作家。
雖不曾月入百萬,但也經常月入過萬。
我現在講的故事,是我的親身經曆。
我能有這樣的人生,跟一個女孩息息相關。
她便是我的初戀,校花張穎。
嚴格來說,完全算不上初戀,隻能算是我的暗戀。
因為她不曾喜歡過我,我和她說過的話,加起來連三十句都沒有。
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卻左右了我的人生。
九二年初,初一下半年的時候,全校舉行了作文演講比賽。
張穎獲得了初一年級組第一名,當她上台領獎的時候,我便看到了她。
她漂亮,她美麗,她風華絕代。
同時又非常冷漠,高不可攀。
那一刻,我如遭電擊,全身僵硬,一種麻麻的感覺傳遍全身。
從那一刻起,我就不可救藥地愛上了她。
後來我明白,這種感覺,叫做一見鍾情。
以後隻要我看到她,都會情不自禁顫抖,幾乎邁不動步子。
甚至就算看不到她,我也能感覺到她來了。
因為但凡她出現,我的心就會莫名顫抖和甜蜜。
這種幸福的感覺驅使我想接近她,跟她成為朋友。
於是我去書攤上租古龍的武俠小說來看,以此提升自己的作文水平。
我經常寫一些短篇作文,送去校園之聲廣播站給她播報,可惜的是,每次我都會弄出笑話,不是摔倒了,就是撞到了桌子。
每一次她都冷若冰霜,就算我出了洋相,她也不看我一眼,因為她是城裏人,而我是一個鄉巴佬。
在那個年代,城鄉觀念很嚴重,城頭人瞧不起鄉下人,乃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初三畢業,我拒絕父親,沒有報考中師,而是報考了高中,因為我相信,張穎這樣的城裏人,肯定要讀高中。
果不其然,她考上了高中,不過分到了2班,而我在5班。
因為語文老師是同一個,所以我更加想引起她的注意,不止語文經常考高分,更是一個人承包了班上的學習園地,上麵貼的全是我的作文。
九六年,也就是高二下學期,我終於忍不住了,打算跟張穎表白。
我寫了一篇小說,用稿紙寫的,足足有課桌那麼厚,可能有四五萬字吧,請我的好友我的初中同學,也是她現在的同班同學汪毅達,連同我的表白情書送去給她。
聽汪毅達說,張穎看得入迷了,躲在桌箱裏看的,看了一整天,還被老師發現了,不過沒有懲罰她,隻問是誰寫的,能寫這麼多。
張穎說是我寫的。
下午放學後,汪毅達帶回了我的小說,也帶來了她的回信。
這封情書後來因為家裏老鼠太多,給咬碎了,被我老婆丟了。
但因為它對我太過刻骨銘心,所以到了現在,我依然能記得她寫的大部分內容。
哪怕有些記不得或者是記錯了,那也大差不差。
她的信是這麼寫的:
華俊,你的小說我已經看過, 我總覺得你寫得太誇張了些,完全脫離了我們的現實生活。
你說你喜歡我,但你並不了解我,我喜歡蹦蹦跳跳,而你是那麼沉默少語;而你做的事和膽量卻大得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