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中國個人所得稅:一個整體性改革設想(7)(1 / 3)

(三)建立誠信納稅的激勵約束機製

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社會氛圍和社會運行機製的形成,主要就是將個人納稅狀況作為個人信用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從而使個人納稅狀況與其諸多方麵的利益聯係在一起。個人納稅狀況反映一個人是否能夠很好地遵守國家法律,是否具有良好的法製觀念,是否具有誠信的品質;而且納稅狀況很多情況下可以成為個人經濟實力、能力及經曆的一種證明。中國應盡快建立稅收信用數據庫和個人納稅信用檔案,並將個人納稅狀況作為社會信用體係中的一個重要指標。通過建立納稅人納稅信用體係,可以促使納稅人從提升自身在社會交往、經營活動中信用水平以及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遵從稅法、依法納稅、依法履行納稅申報義務,形成良性的激勵與約束機製。

(四)強化稅務稽查,建立懲罰機製

加大稅收處罰力度。納稅人是否依法納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稅收征管中稅務機關能否檢查出其偷逃稅行為和對其偷逃稅行為的處罰力度,強有力的稅務稽查製度是關鍵。目前一些國家實行的稽查製度值得借鑒。如美國建立了信息稽核係統,實行交叉稽核製度。每個納稅人無論是否被預扣,年終都要填寫申報表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同時,稅務當局搜集各種有關納稅人收入信息,集中在納稅人的社會保險號碼下,利用計算機係統,對兩方麵的信息進行交叉稽核,每年有1.5%左右的納稅人被審核。

這樣,每個納稅人在自願申報時,不得不顧忌是否如實申報的問題。

在提高稽核效率的基礎上,應建立懲罰機製,增加逃稅的懲罰成本,用以加大逃稅的各種成本和風險。包括:增加逃稅的罰款比例,增加逃稅者的心理成本,特別是要對那些社會公眾人物的逃稅行為予以曝光,實行輿論監督。對於稽查中所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執法、嚴厲懲處,以維護稅法的尊嚴,增強稅法的威懾力。隨著征管法規的完善、征管水平的提高和稽查製度的不斷健全,稅收的征管效率將得到較大的提高,從而有效地控製稅源,防止稅款流失,實現稅收的公平。

(五)加強稅務機關硬件和軟件建設

隨著個人所得稅收入的增長,其在總的稅收中的地位不斷上升,綜合申報納稅人會逐漸增加,這無疑對稅務機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戰。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應不斷加強稅務機關的硬件和軟件建設。當前個人所得稅絕大部分在地方稅務局征收,其各地方稅務機關適用不同的軟件,導致當前納稅人在不同地方的納稅人信息難以共享。有人提出稅務局應和企業、海關、安全部門、工商部門、證交所聯網,掌握個人、企業的收入情況,但短期內難以實現,不具有操作性。

本文認為,一種方案是可設計開發單獨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軟件,這種軟件集收入監控、稅款抵扣、稅款征收、日常管理、綜合申報於一體,全國統一使用;同時減少現金適用,首先實現稅務機關、銀行、個人或企業聯網。一種方案是將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權轉移到國家稅務局,利用現行的“金稅工程”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這其中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首先企業的納稅人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數量不可同日而語,隨著個人收入的增多,無疑加大了稅務機關的工作負荷,對每一個納稅人難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同時當前增值稅管理漏洞還很多,如果再加上個人所得稅,加大了管理的複雜性。其次,個人所得稅現屬於中央地方共享稅,如果由國家稅務局征收,有爭搶稅源之嫌。難度雖然有,但優點也有:其一,“金稅工程”國家花巨資建設已有多年,已日趨完善,形成比較規範的征收管理程序;其二,有利於宏觀經濟調控。個人所得稅當前在中國主要是發揮收入分配調節功能,從理論上講,應由中央政府進行掌握,這更有利於發揮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其三,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實現稅務部門、銀行、企業、工商部分的信息共享,有利於納稅人單一稅號的快速適用,然後在現實生活中加強非現金結算,加強征收管理。其四,在短期內,如果隻規定收入超過一定數額的納稅人進行綜合申報,納稅人數量不會太多,據估計每年約300萬人,稅務機關完善現有硬件的基礎上應該能夠實行征收管理。

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同時,同時加強稅務機關的軟件建設,主要是加強稅收征管人員的業務素質。設計再優良的稅收製度、征管程序,如果沒有稅務人員素質的提升,在實施過程中也會大打折扣。減少在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過程中的“人情稅、關係稅、麵子稅”,加強對納稅人稽查的同時強化對稅收執法的監督與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