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鮮卑汗國之旅(2 / 3)

這慕容夏菀的坐騎是毛色純白,沒有一根雜毛,膘肥身健,正是千裏馬的模樣。全戎心想:“這匹馬要是給太史信的話,挺好。”他隨即意識到,既然夏氏兄妹都是鮮卑人,甚至鮮卑王子公主,那麼秦監裏通外國就確有其事,把這項罪名坐實了,無論是罷官、抄家、斬首甚至滿門抄斬都取決於女皇秦峻的意思了。往遠處想,說不定二十年前鮮卑軍包圍帝都的事情都和秦監脫不開關係。

太史信和全戎隨著商旅繼續向北,又走了十幾天,一直到烏裏雅城才停下來,烏裏雅是鮮卑王庭所在地,鮮卑汗國的政治、經濟、軍事中心,也是鮮卑汗國最大的城市,自然也是新漢帝國商人的彙集之地。到了烏裏雅,全戎領著太史信到一處府邸,他拿出銀兩請守門人通報。過了一會兒,二人就被領到正堂,見到了一個年輕的鮮卑女子。那女子皮膚極白,臉圓圓的,一身皮裘,腳上踏著皮靴,一副貴族打扮。還沒開口,她臉上已露出了笑容:“他告訴我了,你們既然來這裏,就多住幾天好了,讓我略盡地主之誼。”太史信聽得一頭霧水,還沒說話,全戎就拉著他一起向那個女子作揖:“參見師姐。”鮮卑女子笑容燦爛:“不用多禮,嘻嘻。我叫慕容萱,你們以後叫我萱姐好了。”她又命兩個下人打掃一間廂房出來安排兩人住下。全戎又從懷裏摸出兩個小包,雙手遞上:“這是我們兩個給萱姐的見麵禮,一包是進貢的茶葉,一包是珍珠粉,敷在臉上可以養顏。”慕容萱擺擺手:“你們太客氣了。”全戎笑笑:“我們的一點心意,萱姐就不要推辭了。”慕容萱隻得收下茶葉和珍珠粉。

全戎告訴太史信,這個慕容萱是鮮卑王爺慕容雲星的女兒,可是大貴族呢,說來慕容夏菀還是她表妹。為了控製鮮卑各部,大汗拓跋力命各個王爺將一個兒子或女兒送到烏裏雅,實質就算是人質。“那慕容萱所說的‘他’指的是誰呢?”太史信問。全戎白了他一眼:“那是我一個朋友,說出來你也不認識。”太史信點頭稱是。

第二天一早剛吃過飯,慕容萱就派人去請全戎和太史信。她請二人一起去圍觀鮮卑大汗拓跋力的“選將大會”,這實際上是個比武大會,無論出身如何,隻要在比武場上表現出眾就會被拓跋力任命為中下級軍官——都尉,日後若是作戰勇猛就能夠晉升為將軍。拓跋力的猛將中有相當部分都是通過這種方式選拔出來的。“即使你是奴隸,隻要你夠狠,那就可以從死人堆裏爬上來,爬到金字塔的頂端!”——正是這種簡單直接而有效的機製,保證了鮮卑軍團的好戰本性,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原的王朝打不贏北方部族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種戰鬥力的差距是從血液中就存在的。

全戎和太史信裝成慕容萱的隨從隨她一同前往比武場。慕容萱坐在場邊專門為各個大貴族準備的座椅上,全戎和太史信則作為侍從遠遠守在一邊和其它貴族的侍從在一塊兒。首先是馬術比賽,一排參賽者在規定的時間內騎著馬疾馳著撿起地麵上的石頭,數量多者勝出;隨後是射箭比賽,這個沒什麼好解釋的;接下來是徒手格鬥,前兩輪勝出的參賽者分為八組,分別動手。這些鮮卑人的拳腳功夫沒有那麼多招式,打起來拳拳到肉,倒是十分勇悍。“上去露兩手?”全戎對太史信說。太史信搖搖頭:“還是少惹是生非吧。”全戎悄悄指指遠處的慕容夏菀,說:“她的馬肯定在不遠處,我去偷出來。等你打完了咱們就逃跑。等我甩出一支爆竹你就動手吧。”還沒等太史信回話,全戎就擠過人群往馬廄去了,太史信隻好也擠過人群到比武場邊緣。

全戎的行動並不快,比武場上已經進行到了最後一個項目:兵器對決。六個參賽者騎在馬上,各自揮舞著兵器打在一起,這時,空中響起一聲爆炸。太史信知道全戎已經得手,搶過比武場邊上衛兵的長槍就衝了進去。那六個參賽者以為又多了一個競爭者,全都騎馬衝過來。太史信閃到一邊,一槍刺穿一匹馬的脖子,那個參賽者立刻從馬上摔下,被太史信一槍刺死。太史信接著毫不含糊,立刻抓著馬尾躍上另一個參賽者的馬背,一拳將他打到馬下。調轉馬頭,衝著剩下的四個參賽者衝過去,用長槍在空中劃出一個半圓,避開了四人的兵器,準確地在他們脖子上劃過,那四人立刻落馬。拓跋力在不遠處看到太史信,見他一身皮草,以為也是來參賽的,問:“這位猛將留下姓名,本大汗好好賞賜你!”太史信舞動長槍,一邊將場邊的衛兵戳翻一邊回答:“在下趙雲逍,特奉閻王將領請你去陰曹地府,後會有期!”拓跋力一聽,心中一涼,連忙命令騎兵圍堵,隻見太史信馬到之處,鮮卑騎兵紛紛落馬。趁此間隙,全戎騎著慕容夏菀的馬和太史信會合,二人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