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攢夠了,她已經不想再分辯什麼了。
他的,她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離心了。
“離啊!”
孫衛國隻當馬小珍是在鬧脾氣,他隻恨自己看錯了人,“原來以為你知書達禮,沒想到也是個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貨色!離婚就離婚,我倒是要看看,你離開我,怎麼過!”
馬小珍點頭:“行,三個大的孩子歸你,三個小的歸我。”
說完,她沉默的進屋,開始收拾起了自己和孩子們的東西。
她是母親,愛每一個孩子。
但是馬小珍知道,自己目前沒有經濟能力,養不活六個孩子。
帶走三個,已經是她的極限。
孫衛國卻不同意:“兩個兒子和大女兒歸我,剩下的歸你。”
他心裏小算盤打的很響,兒子是他們家的種,等他明天帶著兒子改了姓,他們肖家也算是後繼有人了。
而大女兒,現在已經十八歲掙工資了,還能幹家務。
哪怕馬小珍走了,也有女兒接著幹家務伺候他,他的生活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馬小珍知道孫衛國不是個東西,她沒有想到孫衛國居然這麼不是個東西。
“那我們各退一步,兩個兒子歸你,四個女兒歸我,你這個人重男輕女的很,我可不想孩子在你手裏受罪!”
她怎麼會不知道孫衛國打的什麼算盤。
馬小珍絕對不會叫大女兒給孫衛國當仆人的。
孫衛國當然不同意,他還想再抗爭兩句,卻見他們的大女兒孫鶯進來了。
她生的像馬小珍,是個皮膚黝黑的秀麗姑娘,現在在獸醫站當獸醫,終日裏在鄉下圍著牛馬轉,活很辛苦,人也很樸素。
“我跟著我媽。我已經成年了,理論上不用跟著你們任何人,但是我想跟著我媽。”
這些年,孫衛國處處偏袒兩個兒子,孫鶯看的清楚。
她堅定的選擇了自己的母親。
既然大女兒都這麼說了,孫衛國無奈,隻能被迫把母女五個放走。
他從來沒有想到自己,隻不過是有孝心而已,付出的代價居然是自己的婚姻。
馬小珍看見孫衛國就惡心,她手裏拿著家裏的所有錢,不過隻有廖廖三四千而已。
其中一千留給孫衛國父子幾個生活,剩下的,她租了個舊平房,簡單的收拾了一下,帶著四個女兒搬了進去。
家裏五個人,隻有孫鶯一個人賺工資,老二孫鶴在麵包房當學徒,充其量是不花家裏錢,但是老四孫鵑、老六孫燕,一個讀高中,一個讀初中,開銷都不小。
馬小珍幹脆找了個商場保潔的工作,她苦笑一聲,當年孫金花也給她安排過保潔,不但是正式工,而且還有可能轉城市戶口。
可是她年輕時自視甚高,也對婆婆有意見,幹脆拒絕了。
如今兜兜轉轉,自己居然還是幹起了保潔,天意弄人啊。
現在一家子有倆賺錢的,供著倆學生,沒了孫衛國當散財童子,也沒了家裏的倆少爺揮霍,日子居然過的比從前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