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2:孩子攻擊性強愛打人(2 / 2)

慢慢地,洋洋不再難過了,他們又和好如初,繼續玩起了遊戲。

不要袒護孩子

孩子們平時在一起打打鬧鬧是在所難免的,這是他們表達情感的一種方式。對孩子來說,引起衝突的通常隻是一些小事情,解決問題的辦法也是簡單而直接的。因此,對於這類小打小鬧,父母沒有必要小題大做、過多參與,而要循循善誘地引導孩子如何正確地處理問題,留給孩子一個自己解決問題的空間。當然,如果孩子的侵犯是經常發生的,並且帶有一定的惡意和報複性時,父母就必須出麵嚴教,一定不能袒護孩子。

有一次,4歲的吉吉在外麵玩到很晚才回家。沒過多久,一個小男孩的媽媽來告狀,說吉吉把石頭扔在了她兒子的頭上,擦破了皮。

媽媽問吉吉是怎麼回事。吉吉說是好幾個男孩子朝她扔沙子,她一邊逃跑一邊撿了塊石頭扔了過去,才打中了那個小男孩的頭。小男孩也承認是他們先扔沙子的,盡管這樣,媽媽還是嚴厲地批評了吉吉,要求吉吉向對方賠禮道歉。因為打人總是不對的,不分誰先動手,不能由於吉吉先受欺負就縱容她的打人行為,以暴製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媽媽一直教訓到吉吉承認自己的過錯,並且保證不再犯了為止。

說服為主,賞罰結合

孩子有攻擊性行為時,父母可以先嚴厲地警告孩子:“不能這樣做!”也可以利用講故事、講道理等方式向孩子灌輸道德行為標準,使孩子認識到打人對自己對別人都是不好的。讓孩子主動承認錯誤,保證以後不再打人。假如孩子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父母要給予他一定的懲罰,絕不能遷就、縱容孩子的打人行為。

曉曉是個愛打人的孩子,為此,媽媽經常懲罰她。

一次,曉曉和鄰居家的姐姐一起玩時搶起了玩具,由於曉曉搶不過姐姐,她伸手就打了姐姐一耳光。姐姐委屈地哭了起來,曉曉仍不罷休,伸出手來還想打。媽媽趕快用胳膊緊緊地把她抱住了,並對她說:“不許打姐姐,打人不是好孩子。”然後,媽媽讓曉曉向姐姐道歉,可是,倔強的曉曉閉著小嘴就是不肯表示歉意。

媽媽隻好把曉曉帶回家,剝奪了她玩遊戲的權利,把好吃的東西、有趣的玩具都沒收了,並且兩天之內不讓她出去與小夥伴玩。媽媽將曉曉帶到書房裏,讓她坐在椅子上,對她說:“因為今天你打了人,媽媽很生氣。你暫時不可以玩,必須坐在這裏,什麼也不許做。”曉曉撅著嘴表示不滿,媽媽假裝沒有看見,隻在一旁安靜地看書。過了一會兒,曉曉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說剛才打姐姐是不對的。

媽媽鼓勵她說:“隻有不打人了,小夥伴們才樂意和你玩,大人不喜歡打人的孩子,有錯就改的孩子大人才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