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矛盾,生活平淡,我就想吵架,用吵架來擴大我們之間的距離。如果有人認為這是瘋話,是活得不耐煩了,那就守著你的平靜,不要向我學。吵架是要看對象的。我的老公是典型的紳士,很理性,很明智,要和他吵架還不那麼容易。有時候,我想找些事情來惹他一下,看看他那個生氣和憤怒的樣子,還找不到呢!
我們曾經因為吃中餐和西餐的事情有過爭議,因為誰都不願意放棄從小養成的飲食習慣。結果呢,各吃各的,就像飯店裏一樣,吵不起來。當然,我們也有互相妥協的時候,共同吃一些能夠容忍的非本民族菜肴。他是吃葷腥長大的,我是窮人家的孩子。所以,我吃美國的大魚大肉,吃得津津有味。他吃中國菜,就要委曲求全啦!距離一出現,要多好玩有多好玩!比如,我做的炒肉片,用他的話來說吃飯時需要戴上老花眼鏡。我說:“我優待了你,你還不知足。”他說:“這話從何說起?”我說:“如果炒肉絲,你更難找。”他說:“那麼,我請律師告你搞欺騙!”如果我聽了他的話,把肉片改成大肉塊,非但失去了中國特色,更缺少了生活的fun(趣味)。我才不幹呢!說句悄悄話,輪到我做中國菜的時候,我就有那種幸災樂禍等著吵架的興奮,心裏樂得不行。
人過中年,他的資本家肚子越來越大。我利用廚房裏的生殺大權,硬塞給他一些自以為能夠減肥的食品,同時,對一些他喜愛的非健康食品進行了控製。開始的時候,他的大肚子裏還能撐船,久而久之,肚子沒有小下去,船卻是不能再撐了。他說,我必須照菜譜上規定的量做,不能多,不能少,不能用雞湯代替白脫(黃油),更不能偷工減糖,否則就是不負責任。我知道,如果用“你錯了”之類的語言是沒有辦法說服他的。因為他相信,人犯錯誤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人在犯錯誤的時候,往往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錯。所以,我就抄近道,沒有走吵架的道路,改用欺騙他的脂肪和大肚子。如果要說路線鬥爭的話,我可是站在革命的路線上,不管風吹浪打,我自巋然不動。我口是心非,說的yes,做的no。好幾次,他居然沒有發覺,口口聲聲“好吃好吃”。本來,隻要堅持把好事做到底,做一輩子,我也許能成為無名英雄。可惜的是,多次受表揚以後,我被勝利衝昏了頭腦,真是做了好事生怕別人不知道,居然傻乎乎地前去坦白。不知道想圖個啥。這種行為,到了老公的眼睛裏,就不是一般的錯誤啦!那是明知故犯,值得上綱上線--在美國搞欺騙,被抓住了一次,就半世不得翻身嗬!他那個臉嗬,真是又鐵又青,令人魂飛膽破。我想賴皮都不敢嗬!
我們還為了家裏的那條狗有過爭論。狗是他的朋友加情人,得到比常人更多的關心和愛護,他的理由是因為狗不會說人話,他把狗看成了人。他說,想一想,如果家裏有一個聾子、啞巴或者殘廢人,我們是不是要更加尊重他們一點,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何況狗的忠誠超過人,給你無條件的愛。我呢,因為來自中國大陸,各種各樣的歧視多少有一些影子,時不時高人(狗)一等。比如,我們吃飯的時候,狗饞得口水直流。我就要大聲批評它,斷了它乞討的念頭。老公總是站在我的對立麵,成為狗的辯護律師。他說:“這是它的本性,你要尊重它。我們可以先喂飽了它,然後再吃飯,或者用玩具等其他方法轉移它的注意力。”老公從來不以動物的“它”來稱呼狗,絕對用“他”和“她”做代名詞,“它”是我寫中文時篡改的。我後來想了很久,說老公把狗當人看待,其實,是不完整的。真正把狗當人看待的,不是老公,恰恰是我。我不僅把狗當做人,還當成了能夠教育的有覺悟的人。我們的分歧就在這裏,老公愛狗如愛人,我是看狗如看人。這種吵架,怎麼吵我也不會贏。歸根結底,是我對人的認識和先生不一樣。他能接受人的缺點,當然也能接受狗的缺點。
這個缺點也是我加上去的。他從來不把本性當缺點,而我呢,常常有好人、善人、完美人的意識。我也不知道這些隻在夢中、書中出現的人,騙人的人,什麼時候像條蟲子似的爬進了我的腦袋。幸虧吵了架,提高了我對人的認識。否則的話,我不會像今天這樣覺得吵架在所難免和豎立對立麵的迫切需要,也不會把故事寫出來。理由是,誰能保證自己永遠正確呢?到了這個層次,吵架是不是更好玩了?也就是說,文化背景和生活習慣的不同,從來沒有影響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我們都犯錯誤,靠著吵架來糾正。當然,有人不喜歡吵架,用互相勸告或者其他的形式來達到糾正錯誤的目的,也沒有什麼不可以。我喜歡吵架,就像有人說的那樣,吵一吵,好三好。吵架有其獨特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