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邊上,王麟一人孤獨著走在風光帶的路上,他回想起今天的事情,心中一陣淒涼,連母親都不管他了,可他錯了嗎?
他今天去那位女子的小區送外賣,那份外賣價值三百七十五元,他送到那個小區後卻被保安攔住,說這個小區不讓外賣員進去。他打電話給那位女子,讓她辛苦一下出來拿,結果那位女子表示外賣如果不送到她的手裏她就投訴,王麟聽後跟保安說好話,結果那位保安根本不理會王麟。
正好這時另一個外賣員到了這裏,他沒有進小區,而是將外賣放到了一個櫃子上,然後打電話給顧客,讓他們自己拿。王麟過去問那位外賣小哥,那位小哥告訴他這個小區外賣物業不讓進,所以都是放到這個櫃子上,那裏有監控,可以拍到誰拿了外賣,跟顧客說一下就好了。
王麟看著馬上就要超時的外賣訂單,就按照那位小哥的方法將外賣放到了櫃子上,然後發了短信告訴女孩外賣位置,點了簽收就走了。結果沒多久那家店鋪就打電話給他,說顧客沒有接到外賣,店鋪隻能退款處理,問他外賣哪裏去了。王麟聽後立馬趕到那個小區,卻發現外賣已經不見了,他打電話給那位女子,結果那位女子根本不接,他於是問保安怎麼回事,結果保安還是不理會他,他想找保安調監控看誰拿了外賣,保安讓他找警察,隻有警察才能調取監控。
王麟無奈,隻能報警處理,警察來後調取了監控發現拿取外賣的是一名女子,根據監控顯示那個女子住小區A3棟502。王麟這時想到外賣送達地方不就是A3棟502嗎,也就是那位女子拿了外賣卻跟店鋪表示沒收到,讓他出這三百多塊錢,這可是他兩天的工資。
他跟著警察來到女子房門外,女子開門後發現警察後麵站著王麟,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不等警察詢問就大聲說道
“那個外賣沒有送到我手上,我當然跟店鋪說沒有收到,後麵我去樓下倒垃圾又看到了那個外賣,我覺得不能浪費就拿到房間吃了,這事我有錯嗎?”
民警聽到女子的話,也被“雷到”,敢情她的行為不但不應該被譴責,還應該感謝她,
“你拿了外賣,就應該付錢,現在你把錢給外賣小哥,這事就結了。”
那位女子聽到民警的要求,憤怒道“我點的外賣他沒有送到我手裏,我憑什麼付錢,我拿的外賣是櫃子上沒人要的,憑什麼給他錢。”
女子說完就將房門關上,那位民警見此情形,安慰道
“人,我幫你找到了,她不願意給錢,這是民事糾紛,我也不好處理,你自己跟她協調吧!”
那位民警說完就離開了這裏,王麟看著眼前關閉的大門,他真想衝進去抽她一頓,但想到七年的監獄生涯,他又忍了下來,口中說道
“就當這兩天的收入喂了狗吧!”
王麟離開那裏後,本想去商場繼續送外賣,結果劉宏打電話給他,說他被顧客投訴外賣沒送到,而且態度不好,根據公司規定他要被扣兩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