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冤案二(1 / 2)

保衛處長一看出事了,就趕緊報了警。刑警隊打開門一看,女教授已經死在了床上,一刀由肋部直貫心髒,血液灑了一床。張雲真後來在屍檢報告中看到:屍斑已經出現,按壓可褪色,屍僵形成,處於峰值,死亡時間為昨夜一點至三點。

刑警隊馬上拘捕了被害人的丈夫,被害人的丈夫支支吾吾,完全嚇傻了,隻是不停的叫嚷:“我沒有殺人……沒有殺人。”

刑警隊認為該案動機明確:犯罪嫌疑人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要求與死者離婚遭到拒絕後懷恨在心;證據確鑿:死者的屍檢報告和痕跡檢驗全部指向被害人的丈夫,凶器上的指紋,門前的血手印全部為被害人丈夫所留;供述完整:犯罪嫌疑人承認昨晚一直睡在家中,門窗完好,沒有外人來過的痕跡,並且早上發現了死者的屍體。

於是刑警隊馬上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起訴,審判的結果很快下來了,死刑—立即執行。犯罪嫌疑人不服,提起上訴,上級法院認為該案案情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很快,最高法的死刑複核下來了,被害人的丈夫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按說,這麼一件鐵案,誰都翻不了。“重證據!不輕信口供”這件案子甚至可以作為一件範本。

但是,死者在刑場高喊冤枉:“我沒有殺人!”按照慣例,刑場喊冤,監刑法官做出決定:暫緩兩日執行。

這件案子以最快的速度進入複核程序,人命關天,如果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表明犯罪嫌疑人無罪,那麼,兩天後,他還是要被槍斃。

張雲真作為頭號刑偵專家,參與了這件案子的審查,從頭到尾審視了一遍證據,沒有任何問題。張雲真便又重新去提審了一遍犯罪嫌疑人。

張:“是不是你殺的人?”

犯罪嫌疑人:“不是我殺的!真的不是!你相信我!求求你!”

張:“你別激動,告訴我,那天夜裏和早上你做了什麼?”

犯:“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一覺醒來,她就是那樣了,我慌亂之下,就趕緊出門了。”

張:“為什麼不報警?”

犯:“我害怕,我怕你們懷疑人是我殺的,我想先考慮一下。”

張:“當天夜裏有沒有人曾經來過,或者死者曾經外出?”

犯:“沒有,絕對沒有。”

張:“你怎麼這麼肯定?”

犯:“當天夜裏,我起來打開了空調,當時她在床上睡著了。我們倆年紀大了以後,一直都是分床睡的,迷迷糊糊的我看不清楚,但我肯定她在床上。”

張:“奧?當時時值冬日,你家是集體供暖吧,你起床開空調幹什麼?”

犯:“半夜的時候,空氣裏有股濃鬱的味道,我感覺有些胸悶,喘不上氣了,就把空調打開了。”

張:“什麼味道?是血腥味嗎?”

犯:“不是,是類似於香蕉的那種香氣。”

張雲真聽完供述,覺得這件案子確實有些蹊蹺,但是僅憑這些子虛烏有的東西,挽救不了他的生命。所以,張雲真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中,進行了最後一遍勘察。

所有結果和勘驗鑒定書完全一致,隻是,在臥室暖氣片的下麵,發現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張雲真找來鑒定人員,鑒定顯示:粉末絕大部分物質為草木灰,其餘還含有部分不明物質,但是無法鑒定出。

最終,兩天的時間到,死者的丈夫最終被押上刑場,執行了槍決……

故事聽到這裏,我覺得這個案子雖有諸多疑點,但是在現行的技術條件和法律規定下,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死得確實有些無奈。

張雲真頓了好大一會,喝了口茶,長歎一聲:“怪我沒那個本事,這人死的冤枉……”

雖然我心中早就對這個結局有一點預料,這時仍然心裏不免起了些許震動,我問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張雲真說道:“這件案子過去七八年了,前兩年的時候,我去美國參加一個國際刑事科學技術學術會議,在會議上聽到過一起利用化學合成有毒物殺人的案例,我聽完以後,馬上就聯想起了這件河東大學教授殺妻案,我搞了很多年都沒有弄明白的那一撮粉末,我覺得可能解開這個冤案的謎底,就在一撮粉末之中。”